西川新城片区路网一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建设一标段西安分公司+青海区域西宁市西川新城片区

西川新城片区路网一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建设一标段西安分公司+青海区域西宁市西川新城片区

西安分公司+青海区域西宁市西川新城片区路网一期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建设项目一标段工程+沥青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
编号
公告日期
2022-08-04
截止时间
2022-08-07 11:00
招标类型
材料采购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报价方式
普通投标
集采类型
集中采购
开标时间
2022-08-07 13:00
评标办法
合理最低价
付款方式
1.每月 20 日进行计量结算,并开具与结算金额一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3%)。2.经甲方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暂定2022年8月末),七日内工程款支付到结算总金额的100%。
公告正文

沥青混凝土采购招标文件

单位名称: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项目名称:西宁市西川新城片区路网一期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建设项目一标段

招标编号:CLZB-******-*****

:李晓林

电 话:187*****694

发标时间:2022年08月03日

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8月03日

招标文件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西宁市西川新城片区路网一期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建设项目一标段

2.工程地点:西宁市城北区拥军路

3.建设单位:西宁城辉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4.施工单位: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建筑面积:1.614KM)

6、采购物资明细:(见附件)

第二条: 招标要求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2、特殊预拌混凝土的技术要求

1.产品质量按照国家标准执行(《道路用阻燃沥青混凝土》 GB/T *****-2012。国家标准如有变动的,以供货时现行的最新国家标准为准。

2.沥青储运站及沥青混合料拌合厂必须将不同来源、不同标号的沥青分开存放,不得混杂。沥青使用期限,沥青在储罐中储存温度不宜低于130℃,且不得高于170℃。经较长时间存放的沥青在使用前应抽样检验,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不得使用。

3、资料要求

1.沥青试验报告

2.砂子试验报告

4、环保要求:乙方在保证提供符合国标的合格产品的同时,满足业主、监理、甲方提供的技术规范的要求,并符合GB*****—2001环保标准和技术交底要求,在与所采用的技术规范不同时,按较高要求的技术规范执行。

5、交货日期:以项目生产安排为准,产生实际需求前3天通知中标单位 。

6、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方法为合理最低价。

第三条: 投标方应具备的条件.

1、投标单位注册资金无要求。

2、投标单位纳税人主体资格:一般纳税人。

3、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材料设备的产品检测报告及相关技术资料。

4、投标单位需提供真实、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并做到四流一致,“发票流、资金流、合同流、货物流”。

5、投标单位非招标方黑名单企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四条: 报价要求

1、本次招标预算总量为245.7M3。

2、报价内容:所报价格为含增值税一票制价格,包含运费、税率(13%)

3、其他报价要求:/

第五条: 结算方式

1、结算方式:货物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后,双方对混凝土品种、型号、规格、数量、相关单证进行验收。如品种、型号、规格、相关单证不符合相符要求的。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退货或予以更换处理,由此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根据甲方检验合格及双方共同签认的送货单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条、信函等文件,都不得作为结算依据。

第六条:付款方式

1、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2、支付时间:1.每月 20 日进行计量结算,并开具与结算金额一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3%)。2.经甲方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暂定2022年8月末),七日内工程款支付到结算总金额的100%。

3、发票约定:甲方每次付款前3个工作日内,乙方都应依据国家有关税务法律法规之规定向甲方开具与付款金额一致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乙方应向甲方提供适用税率为 13%的合规增值税发票(包含税务机关代开),并应提供税务机关核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供甲方查验。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记载的甲乙双方的名称、住所、纳税人识别号、开户行及账号、货物明细以及货物金额和税额等信息应与本合同的约定及实际交易一致,否则,乙方同意甲方有权不予付款或顺延付款时间。乙方不得因此停止供料,否则,乙方应承担供料不及时给甲方造成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

投标方须开具符合国家税收制度规定的增值税发票,由发票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由投标方承担。

第七条: 投标须知

1、投标网址:施工云采网(http://www.zgsgycw.com/)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书视为无效标。

(1)提交的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响应的;

(2)投标人恶意串通投标情形的;

(3)投标人投标报价经评审判定存在明显故意重大不平衡报价或低于成本价的;

(4)在招标中,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第八条: 时间要求

1、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08月06日16时00分

2、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08月07日11时00分。

3、开标时间:2022年 08月07日13时00分。

第九条: 其它

1、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采管理部。

2、投标方在货物全部供齐之前,不得因资金问题停止供货,影响正常施工,给招标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投标方承担。

3、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对投标方的要求

(1) 运输车辆尾气排放符合省、直辖市环保部门要求;

(2) 出场车辆整洁,车况保持良好;

(3) 投标方应严格遵守招标方施工场区内各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

(4) 车辆和人员在施工现场内移动,由于车辆和人员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一律由投标方负责;

4、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出现争议,须由招、投标双方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到河北保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起诉。

工期要求
满足现场施工要求。满足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及当地政府安全文明要求。

质量要求
质量合格。

技术要求
符合相关设计图纸及规范要求,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技术要求。

其他要求


备注
材料招标明细
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交货日期技术指标厂家备注
沥青混凝土AC-13m3245.702022-08-30
招标澄清补遗
标题发布日期
提示: 您未开通会员或会员已到期,请及时开通会员并缴费。可以直接点击上方按钮进入会员专区开通。提示: 您还不是材料供应商!
采购方信息
单位类型
施工单位项目部
所在地区
青海省 西宁市 城北区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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