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制服制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税务制服制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税务制服制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2022-2024年税务制服制作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SSWZC2022-GK11
一、项目概述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税务工作人员制式服装管理办法》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系统税务制服已届满换发期限,需统一换发税务服装。本次招标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为所属税务系统2022年-2024年统一换装而进行的采购。
二、项目分包及数量:包号 | 采购内容 | 制作数量 | |
1 | 税务 夏服 | 税务短袖夹克 | |
税务外穿长衬衣 | |||
税务夏裤 | |||
税务女裙 | 5828条 | ||
税务防寒服(寒区) | |||
2 | 税务春秋服 (每套包括上衣、内穿衬衣和裤子) | ||
3 | 税务冬服 (每套包括上衣、内穿衬衣和裤子) |
三、制作面料及标志
(一)税务制服制作所需面料和标志,此项目中标供应商必须在国家税务总局2021-2023年税务制服面料和标志采购项目中标供应商处以中标价格购买使用。(详见附件1)
(二)短袖夹克、外穿长衬衣、夏裤、女裙、春秋服、冬服、防寒服每件(条、套)均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服装标准要求配齐肩章、肩徽、领花、胸章、纽扣等标志。
四、制作标准服装制作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服装标准中服装制作的最高等级要求进行制作。国家税务总局服装标准包括《国税总局服装标准电子版(2017)》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服装标准修改单(2020年第1次修改)》,其中2020年修订部分,必须按照2020年的新标准制作。(详见附件2、附件3)
五、投标样品
(一)样品数量、规格
1.第一包投标供应商投标时要提交以下样品:夏服包括税务短袖夹克男式(175/96B)1 件、税务夏裤男式(175/86B)1件、女裙(165/72B)1条、税务外穿长衬衣男式(175/96B)1件;税务防寒服(寒区)男式(175/96)1件;所有样品均需按标准配齐标志。
2.第二包投标供应商投标时要提交以下样品:春秋服男式(175/96B)1套(含税务内穿长衬衣男式(175/96B)1件);税务防寒服(寒区)男式(175/96)1件;所有样品均需按标准配齐标志。
3.第三包投标供应商投标时要提交以下样品:冬服男式(175/96B)1套(含税务内穿长衬衣男式(175/96B)1件);所有样品均需按标准配齐标志。
(二)样品制作标准
所有样品必须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服装标准进行制作。所有样品应当使用国家税务总局2021-2023年税务制服采购项目中标供应商的面料、标志进行制作。样品不得有任何标记及本公司字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样品检测
投标供应商须将制作好的样品送至省级及以上的纤检机构进行检测,检测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缝制质量、外观质量、甲醛含量,并在投标时提交相应的检测报告。
六、量体
中标供应商必须拥有经过专业训练的量体队伍,并能保证在中标后到省市县各税务局所在地提供上门量体服务,并按量体尺寸制作税务制服。承担由于其提供的产品尺寸不符合而引起的更换等责任和费用。
量体时,需同时测量头围统计夏帽、冬帽需求数量和统计领带需求数量及颜色,完成量体后将数据提供采购人。
七、包装
(一)中标供应商应提供合同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合同货物在运输中损坏或变质。
(二)中标供应商必须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服装标准中的包装要求对合同货物进行包装。
(三)每套(件)成品服装外包装上应有使用人单位、姓名。
(四) 每套(件)的肩章、肩徽、领花、胸章等标志,必须随同每套(件)服装进行包装。
八、交货
(一)中标供应商须将服装运输至采购人指定的省市县三级税务局所在地。
(二) 中标供应商须在合同签署之日起90天内完成交货。
九、服装验收
(一)到货验收。服装运输至采购人指定的省市县三级税务局所在地后,由各地税务局分别负责数量验收,中标供应商和相关税务局需签字确认。
(二)抽检。中标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指定地点供货后,采购人根据实际供货情况,随机抽取三套(件)送至省级纤检机构进行检验(后两年新增人员服装制作,随机抽取一套(件)),如抽检符合国家税务总局服装标准中最高等级要求的,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向抽取地补齐三套(件)制服(后两年新增人员补齐一套(件))。如抽检不合格的,按合同约定执行。
十、售后服务
免费服务期为三年,并顺延至采购人新一期税务制服制作采购确定新的供应商之日止。服务期内若采购人在使用中出现有质量问题,由中标人负责修改,经两次修改仍不符合要求的、一年内包换,由此产生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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