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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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高碑店市卫生健康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及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由高碑店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高发改复字【2022】8号文件批准建设,并由高碑店市行政审批局以高行审招标核[2022]15号 核准。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医疗设备(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名称: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设备采购工程建设地址:招标人指定地点建设规模:卫生院及卫生室设备提升、疾控中心实验室能力提升、移动核酸检测实验室等设备购置,具体数量及参数详见设备清单。投资金额:********元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及规范要求。供货安装期:签订合同后接到招标人通知进场90日历天内安装完毕并交付使用

2.2招标范围:设备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人为生产制造商时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销商/代理商时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第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3.1.2财务要求:提供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后新成立的公司需出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评审时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登陆对应网站进行查询,以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结果打印后与评标资料一起留存)

3.1.4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2、投标人须提供与所投产品一致的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3、提供2022年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和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8-05 09:00至2022-08-11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同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08-26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高碑店市卫生健康局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高碑店市迎宾路202号地址: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腾飞路998荣毅国际1413室
邮编:/邮编:******
联系人:万士昌联系人:赵康
电话:0312-*******电话:0312-*******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hebeihongyuan2019@163.com
网址:/网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医疗服务 提升 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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