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县忠堡镇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部分)招标公告
咸丰县忠堡镇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部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咸丰县忠堡镇棚户区改造项目(基础设施部分)已由咸发改投资【2014】3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咸丰县忠堡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招商引资、地方配套和申请上级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前来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ESTXZBXF2015-01;总投资:约190万元人民币;配套小区供排水管道、道路、绿化、路灯等基础设施建设。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建设地点:咸丰县忠堡镇集镇;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1月;计划竣工日期:2015年11月;施工工期:300日历天。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需具备市政公用设施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企业、相应项目经理三级(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注册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相应建造师二级(含临时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有类似工程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在截至时间前应在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本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取得《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3 本省以外投标人需提交湖北省住建厅备案机关办理的备案文件原件,并须在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投标登记;省内县外企业须在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投标登记(备案、登记的相关要求及表格请自行在恩施州住建委网站查阅下载)。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月7日至2015年1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持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安全B证)、市政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负责人、五大员(含安全员C证)、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所有拟派人员的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凭证(既社保人员审核单和缴费发票)等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两套:一套交中心,一套交代理公司)到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股(人行六楼)登记,再到二楼中心文件出售室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00元,售后不退。技术标封面、封底及装订边杆投标人自行到恩施州同欣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咸丰联系处楚蜀大道298#)领取;文件费用必须在报名期间支付,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5年2月5日上午9.00时,地点为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咸丰楚蜀大道人民银行九楼)。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咸丰县忠堡镇人民政府
地 址:咸丰县忠堡镇小康一路
邮 编:445602
联系人:秦洪波
电 话:180*****362
招标代理机构:恩施州同欣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咸丰联系处楚蜀大道298#)
邮 编:445600
联系人:刘翠碧
电 话:186*****908
投标报名登记表
项目名称
咸丰县忠堡镇棚户区改造项目(基础设施部分)
招标编号
招 标 人
咸丰县忠堡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
恩施同欣工程监理公司
投标条件
见公告
投标报名登记
需持资料
投标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投标登记表一式两份
购买招标文件起止时间
北京时间2015年1月7日至2015年1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
投标申请人
企业名称
企业资质等级
项目负责人姓名
报名时间
年 月 日
要情记录
报名人
联系电话
中心意见
已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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