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崔线(环区南路-七塘公路)两侧综合改造工程-景观灯招标公告
历崔线(环区南路-七塘公路)两侧综合改造工程-景观灯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庵1502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历崔线(环区南路-七塘公路)两侧综合改造工程-景观灯采购,已经甬新经行投【2013】79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慈溪市庵东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镇自筹及新区财政补助。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景观灯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历崔线(环区南路-七塘公路)两侧; 规模及合同估算价:约33万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买方通知交货后20日内(如买方另有通知,以通知时间为准);质量要求:合格。招标范围:景观灯采购等。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序号 道路名称 货物名称 主要技术规格 数量
(套) 交货
地点 供货
周期
1 历崔线(环区南路-七塘公路)两侧 射树灯 光源采用45W LED
色温4000K
灯具出光角度45度 205 工地
现场 合同签订后买方通知交货后20日内
2 庭院灯 光源采用35W LED
色温4000K
灯具高度3.5米 22
投标书中灯具功率浮动±5W 之间均可,同时必须满足相关国家、行业标准。射树灯数量为暂定数量,其中约70套需根据业主实际需要待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生产加工照明材料(灯具或发光二极体照明灯具)经营范围的供应商,注册资金不少于 1000 万元;
4.投标报名
4.1 报名时间:2015年 1 月7日至2015年 1 月9日(上午8:00-11:30 下午1:30-4:30)(除双休、节假日)。
4.2报名地点:报名地点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庵东镇分中心。(庵东镇文体中心一楼);
4.3投标单位凭法定代表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资料各一份并均须盖单位公章。不提供上述资料的,报名将被拒绝。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在报名地点同时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整。投标人以转账支票、汇票、电汇方式(包括网上银行)缴入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庵东镇分中心投标保证金账户(汇款备注栏内需注明招标编号),不收现金,交款人的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一律不收,退款时需带身份证,到帐截止时间2015年1月9日下午16:30时前。
收款人: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庵东镇分中心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庵东支行帐号:****************9
7.其他说明
7.1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7.2 本次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3 投标人及相关人员在截至资格审查时不得有慈溪市本级、宁波杭州湾新区本级、宁波市本级、浙江省本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网站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7.4 201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不得有宁波市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的有关记录。
7.5 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详情以招标文件为准。
8.招标(代理)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慈溪市庵东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杭州湾新区 地 址:
联系人:王工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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