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化工园区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2015年化工园区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如东县沿海经济开发区2015年化工园区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1.如东县新天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如东县沿海经济开发区2015年化工园区绿化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县财政补助及镇财政拨款,现已落实。现就本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2.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如东县沿海经济开发区
(2) 工程名称:如东县沿海经济开发区2015年化工园区绿化工程
(3) 标段划分:一标段:洋口三路东侧绿化工程;二标段:洋口一路、通海五路等绿化工程
(4) 建设规模:绿化工程造价约500万元,其中一标段造价约250万元;二标段造价约250万元。
(5)工期要求: 90 日历天;
3.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园林绿化叁级以上(含叁级)施工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满足所列条件之一的即可): ①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②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③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8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4.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6)本工程禁止挂靠投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投标资格;
(7)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8)企业及所派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其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证明材料。
5.参加投标活动的投标经办人员必须是本单位授权委托人,投标经办人员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工程师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2014年1月份以来为其交纳的养老保险交费清单。所有投标经办人员必须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开标时投标经办人员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师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到场,投标经办人员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个人。
6.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取消报名环节,不组织现场踏勘,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可从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镇区交易”—“信息公告”中下载。
7.投标人数量确定:资格审查合格单位全部入围。
8.开标时间:2015年1月27日下午14时30分;
开标地点:沿海经济开发区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133室。
9.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汇票),一标段投标保证金:40000.00元;二标段投标保证金:40000.00元。招标资料费用:300元/标段,由招标代理在开标时收取,不予退还。
10.采用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见附件)。
11. 一个单位可以投两个标段,但仅可中一个标段。开标顺序由招标人现场抽取,前一标段中标者,在参加下一标段评标时,如再次排名第一,则该标段由排名第二的中标。
招标人名称:如东县新天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缪德山 联系电话:180*****072
招标代理单位:江苏衡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如东县掘港镇
邮政编码:226400
联系人:王海军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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