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兰溪市塑料污染治理2022年度重点工作清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兰溪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兰溪市塑料污染治理2022年度重点工作清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根据《浙江省塑料污染治理2022年重点工作清单》和《金华市塑料污染治理2022年重点工作清单》,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兰溪市塑料污染治理2022年度重点工作清单(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兰溪市企业服务中心1209办公室,兰溪市发展和改革局服务业科收,邮编为******。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QQ.com。
3.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15日。
联系人:徐会杰 联系电话:0579-********
附件:兰溪市塑料污染治理2022年度重点工作清单(征求意见稿)
兰溪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8月2日
附件
兰溪市塑料污染治理2022年重点工作清单
(征求意见稿)
序号 | 专项行动 | 主要任务 | 重点工作 | 责任单位 |
1 | 禁限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专项行动 | 加强产品购销使用环节监督检查 | 聚焦商场超市、药店、书店、农贸市场等场所,依法检查违反规定无偿或变相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销售和使用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塑料购物袋、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或不按标示价格销售塑料购物袋、含塑料微珠日化产品等行为,全年检查商超10家,农贸市场25家,药店182家次以上 | 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委宣传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
2 | 开展绿色商场 创建 | 推动各地有序开展绿色商场创建,全市50%以上的商业综合体创建绿色商场,鼓励有条件的商业综合体开展绿色商场创建 | 市商务局 | |
3 | 推动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 强化商场超市、书店、农贸市场等举办单位主体责任,与500家以上单位(其中包含25家农贸市场、40家书店)签订塑料污染治理承诺责任书,督促检查单位(经营户)合规使用塑料购物袋,落实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和报告要求 | 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委宣传部 | |
4 | 加强限制商品过度包装 | 加强2021年版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国家标准贯彻实施,推动企业在过渡期内加快贯标筹备进度 | 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局 | |
5 | 禁限使用一次性塑料餐具专项行动 | 加强使用环节监督检查 | 按照规定禁限期限,对全市5家以上餐饮企业使用淘汰类一次性塑料制品进行检查 | 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文广旅游体育局、美食发展中心 |
6 | 引导做好餐饮领域禁限 | 积极引导做好餐饮外卖领域禁限工作,加大禁塑宣传力度,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推进商贸企业与可降解塑料制品生产企业对接,增加使用可降解塑料制品 | 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 |
7 | 创新外卖平台企业管理模式 | 督促外卖等平台企业加强入驻商户管理,签订塑料污染治理承诺责任书 | 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 |
8 | 限制使用宾馆、酒店 一次性塑料用品专项行动 | 强化监督检查与源头管控 | 督促宾馆、酒店、等级民宿严格执行禁限管理要求,到2022年底,全市星级旅游饭店等场所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 | 市文广旅游体育局 |
9 | 强化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签订塑料污染治理承诺责任书 | 市文广旅游体育局、市商务局 | ||
10 | 探索一次性塑料制品有偿使用 | 全市选取1家以上星级饭店、绿色旅游饭店通过设置自助售卖机等方式开展一次性塑料制品有偿使用试点,探索利用经济杠杆,减少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 | 市文广旅游体育局 | |
11 | 禁限使用快递塑料包装专项行动 | 开展电商专项 治理 | 加大环保餐盒推广使用力度,引导电商完善快递物流包装,减少二次包装 | 市商务局 |
12 | 推进快递行业 绿色采购 | 督促快递企业做好快递包装绿色发展工作,到2022年底,全市邮政快递网点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包装袋、一次性塑料编织袋 | 市邮政管理局 | |
13 | 加强包装分级 认证 | 支持电商、快递、外卖等新兴领域企业和社会团体参与标准化工作,支持绿色环保产品、新型绿色供应链等方面的认证工作,对包装问题突出的商品进行包装适宜度分级评价 | 市邮政管理局、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 |
14 | 培育推广替代产品专项行动 | 开展产能摸排及生产结构调整 引导 | 持续开展淘汰类塑料制品产能摸排工作,加大可降解塑料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应用,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性能 | 市经信局、市科技局 |
15 | 推广应用替代 产品 | 在餐饮外卖领域推广使用符合性能和食品安全要求的秸秆覆膜餐盒等生物基、可降解塑料袋等替代产品;在商场超市、药店、书店、农贸市场等场所推广使用环保布袋、纸袋等非塑制品和可降解塑料袋,生鲜产品可降解包装膜等 | 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委宣传部 | |
16 | 加大绿色采购 力度 | 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优先采购符合行业标准的可降解塑料制品,将塑料制品绿色采购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 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国资办 | |
17 | 循环利用专项行动 | 推行塑料制品的绿色设计 | 推进绿色产品和绿色设计产品采信互认,按照省统一部署,发布一批塑料替代产品生产企业名单 | 市经信局、市发改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邮政管理局、生态环境兰溪分局 |
18 | 完善塑料制品回收基础设施建设 | 完善塑料制品回收基础设施建设,在住宅小区、写字楼、机场车站、港口码头、快递网点等塑料废弃物产生量大的场所增设塑料制品回收区域。 | 市供销社、市商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
19 | 建立绿色物流和配送体系 | 鼓励快递企业推广使用可循环快递包装,可循环快递箱(盒)投入使用量不少于5万个 | 市邮政管理局 | |
20 | 强化废旧农膜、农药包装再利用 | 完善农膜全过程监管体系,推进农膜使用回收台账试点,废旧农膜回收率达85%以上,规范回收农药包装。 | 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 | |
21 | 回收处置专项行动 | 加强低值塑料废弃物清运 | 加大低值塑料废弃物分类收集和处理力度,禁止随意堆放、倾倒造成塑料垃圾污染,完成25个以上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点改造任务,新建14座以上集中投放点 |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农业农村局 |
22 | 推进塑料废弃物能源化处置 | 推动塑料废弃物与生活垃圾、工业垃圾焚烧设施协同处置。 |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兰溪分局 | |
23 | 加强重点区域塑料垃圾清理 | 将村庄塑料垃圾清理工作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强对露天塑料垃圾的清理 | 市农业农村局 | |
24 | 加强重点区域塑料垃圾清理 | 发挥各级河长制平台作用,深入实施河湖水库塑料垃圾专项清理 | 市水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兰溪分局 | |
25 | 加强交通运输领域塑料垃圾监管 | 指导高速服务区持续落实垃圾分类规定,减少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 | 市交通运输局 | |
26 | 督促运输船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收集、转移处置塑料垃圾,严厉打击运输船舶违规排放塑料垃圾行为 | 市交通运输局 | ||
27 | 督促落实船舶水污染物转运处置联合监管制度 | 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兰溪分局 | ||
28 | 支撑保障 专项行动 | 强化财政资金 保障 | 各级财政加大对可降解塑料污染治理的资金支持力度 | 市财政局 |
29 | 强化科技支撑 | 支持可降解塑料等新型工程材料的研发生产 | 市科技局 | |
30 | 强化标准和检测支撑 | 积极支持和推动可降解塑料相关标准制定,加强替代产品的检验检测能力建设 | 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 | |
31 | 落实税收优惠 政策 | 推进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机制常态化运行,积极探索“精准智控,以数施策”的新思路和新方法,落实好相关增值税、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 | 市税务局 | |
32 | 文明风尚专项行动 | 加强宣传引导 工作 | 引导公众抵制过度包装,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不使用禁止限制类塑料制品,开展各类大型集中宣传活动1次以上,宣传报道10篇次以上,开展公共机构塑料污染治理示范案例遴选 | 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发改局、市机关 事务局 |
33 | 开展相关倡议 活动 | 组织相关行业协会、商业团体、公益组织开展专业研讨、志愿活动等,共同发起“减塑”倡议 | 市发改局、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 | |
34 | 推动公共机构 示范引领 | 结合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动建设一批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加大有关示范案例宣传推广力度 | 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分类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
35 | 开展主题教育 活动 | 3季度,启动绿色家庭创建行动,开展绿色主题实践活动,评选20户2022年度市级绿色家庭 | 市妇联、生态环境兰溪分局 | |
36 | 联合检查专项行动 | 视情开展专项 联合检查 | 组建联合检查组,重点检查各地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等政策落实情况、塑料垃圾回收清运处理等情况 | 生态环境兰溪分局、市发改局 |
37 | 持续禁止废塑料 进口 | 严防重点货物、物品通过货运渠道夹藏、伪满报走私入境,借助市打私办工作优势,加大对固体废物走私的打击力度 | 金华海关兰溪办公区、生态环境兰溪分局 | |
38 | 严格执法监督 | 依法立案查处涉及生态环境部门职责的塑料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 | 生态环境兰溪分局 |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浙江
浙江
浙江
浙江
浙江
浙江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