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区黄阁镇麒麟新城一期东侧地块建设后评价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第二次招标公告
南沙区黄阁镇麒麟新城一期东侧地块建设后评价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第二次招标公告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对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麒麟新城一期东侧地块建设项目后评价环境影响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本项目已于2014年1月委托广州市番禺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麒麟新城一期东侧地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4年2月18日获得广州市南沙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麒麟新城一期东侧地块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穗南开环管影【2014】18号)同意建设。根据原批复,项目总占地面积15655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7454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28栋高层住宅楼(其中6栋15层,编号为A1-A4、C7-C8;8栋16层,编号为A5-A8、B1-B2、C5-C6;11栋17层,编号为B3-B9、C1-C4;3栋20层,D1-D3)、5栋2层商业楼(S1-S5)、1栋3层配套公建楼(编号为G1)、1栋2层配套公建楼(编号为G2)、5间1层变配电房及地下停车场(2层),设置机动车停车位2968个(地下停车位2928个),非机动车停车位2590个。规划居住户数2597户,居住人数8310人。商业楼及配套公建楼规划设置有餐饮项目、幼儿园和托儿所、卫生站、文化活动站、老年人服务站、物业管理、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中心、肉菜市场、邮政所及公厕等功能。设置1个垃圾收集房,不设垃圾压缩功能,设置2台1000kw的备用发电机,1套中央空调系统。
原规划C1-C4栋所在用地为水域,根据原设计,将现有水域填平,建设C1-C4以及配套的地下停车场;现因规划调整,设计保留现有水域5888平方米,将原规划的C1-C4建筑面积通过增加其他建筑高度等方法调整到其他的建筑上,同时将原规划的地下停车场调整于其他建筑地下空间或增设地面停车场面积以满足总体停车场面积要求。详细包括:本项目取消建设原变配电房一栋(编号:5#)及高层住宅楼4栋(编号:原C1-原C4);增加地下停车场1个(编号:P3)及地面停车场7个(编号:地面停车场4-10),调整部分建筑物建筑面积(详细见表2)。项目规划调整前总建筑面积为374542m2,规划调整后总建筑面积367797m2,减少建筑面积6745 m2(其中,变配电房增加123 m2,高层住宅楼增加97 m2,公共配套增加106 m2,地下停车场减少7266 m2,商业楼增加190 m2)。地面停车场增加面积为1556.2m2。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水环境质量现状
评价水体小虎沥pH值、DO、BOD5、CODMn水质标准指数均小于1.0, CODcr、氨氮、石油类、LAS、总磷、挥发酚均有测次水质标准指数大于1.0,未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的要求。评价水体小虎沥受到了一定有机污染,氨氮、总磷、石油类等特征污染物不能达到所执行标准。
(1)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监测数据,评价区域内地下水质各项指标均能够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V类标准,地下水质现状良好。
(2)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经分析,评价范围内各监测点的SO2、NO2的小时浓度值、TSP、PM10日监测值均符合相应评价标准的限值要求。经计算各项监测指标的标准指数均小于1,故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较好。
(3)声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东、南、西、北边界噪声监测点昼间和夜间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2类标准要求,声环境质量良好。
2.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工程在施工期间废气、污水、噪声、建筑垃圾等污染源将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其中:施工会有噪声超标现象,粉尘和扬尘的影响较为明显。因此,必须引起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重视,应按照报告中所提的有关要求,切实做好施工期污染源的防治工作,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以减缓不利的环境影响。
3.营运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产生的普通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肉菜市场洗地废水及幼儿园厨房产生的含油废水经隔油隔渣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连同经消毒池预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的卫生站医疗废水一起经污水泵加压排入黄阁大道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南沙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由污水处理厂集中进行二级生化处理后达标排放,不会对周围水环境造成明显的不良影响。
(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厨房产生的油烟废气均经过高效抽油烟机处理后经楼内专用排烟管道引至各住宅楼顶排放为了保证油烟净化器正常运行,居民需要对抽油烟机进行定期清洗,则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不会造成不良的影响。
备用柴油发电机燃烧含硫率0.035%的轻质柴油,其尾气通过水喷淋去除烟气黑度,确保烟色小于林格曼黑度1级,其尾气经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发电机排气专用烟道将发电机尾气引至楼顶天面排放,排气筒的高度约为52m,排口朝向东面黄阁大道,避开居民楼,污染物排放浓度可符合《非道路移动机械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烟色小于林格曼黑度1级。南沙区供电稳定,柴油发电机使用频率很低,该燃油发电机尾气不会对辖区内环境空气产生较大的不利影响。
本项目的机动车位大部分属于地下停车位,且以小型车辆为主,机动车排放尾气的污染物负荷较小,机动车尾气在大气中自然扩散稀释,能有效降低机动车尾气的污染。建设单位通过在停车场排风口周边种植高低交错的乔木、灌木为绿化带,能较好地吸附机动车尾气中的污染物,则不会对周围环境空气产生明显的影响。
(3)噪声影响分析
中央空调冷却塔、商铺营业噪声、备用发电机、水泵和风机等噪声源经隔声、减振、严格控制营业时间等治理措施;同时通过加强规划布局,将噪声源尽量布设在偏僻处,远离声环境质量要求较高的构筑物。经采取防治措施后,项目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轻。
对于外部交通噪声的影响,在退让距离产生噪声衰减、绿化隔离带降噪、建筑隔声降噪的共同作用下,可以最大限度的降低外部交通噪声对本项目的影响。
(4)固体废物的影响
建设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为居民和顾客的生活垃圾,主要成分为残剩食物、烂菜叶、塑料、废纸等。建议对其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对废纸、废金属、塑料、橡胶等可回收的垃圾由指定部门统一回收,对肉菜市场产生的废油脂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对垃圾集散点进行消毒,杀灭害虫,以免散发恶臭,孽生蚊蝇;医疗废物交由广东生活环境无害化处理中心处理。通过上述措施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固废100%得到处理和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污染防治措施
(1)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普通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肉菜市场洗地废水及幼儿园厨房产生的含油废水经隔油隔渣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连同经消毒池预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的卫生站医疗废水一起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集中到南沙污水处理厂处理。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对于居民燃气废气,排放量很小,可通过加强通风降低污染;居民厨房油烟废气经过抽油烟机处理后经楼内专用排烟管道引至各住宅楼顶排放。
对于备用柴油发电机的燃烧尾气按环境管理的要求采用含硫率0.035%的轻质柴油,其尾气通过水喷淋去除烟气黑度,确保烟色小于林格曼黑度1级,经由排气筒引至天面排放,排口朝向东面黄阁大道,避开居民楼,能够满足《非道路移动机械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标准要求。
对地下停车场空气污染主要采取通风换气的措施,通常按每小时换气4~6次进行换气,并加强绿化阻档和吸收等方式处理;可以基本消除废气的影响。
对于室内污染的防治措施如下:在投入使用前对室内环境污染物进行全面监测,当其监测结果符合GB50325-2001的规定时方可投入使用,则项目建成后其室内环境污染物才能保证达到要求,其室内污染物不会对居住者造成影响。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各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基础进行减振防噪处理等措施,从声源上降低噪声;通过采用吸音与隔声处理、设置整体隔音室和声屏障等措施,从噪声传播途径上降低噪声。同时,在项目内种植行道树在传播途径上降低噪声,则项目位于地下室的各类设备用房及冷却塔等设备经以上减震、消声处理及建筑阻挡后,可以基本消除噪声的影响。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定点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进行处置;废油脂收集后每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卫生站医疗废物安全贮存后交广东生活环境无害化处理中心处理。
5.总量控制结论
本项目污水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故不需要分配总量指标。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应为市政污水管接管总量,即725781m3/a,其中CODcr:186.429t/a,氨氮:15.778t/a。项目的废气:柴油发电机废气排放量SO2 0.0153t/a,NOx0.0363t/a。
6.风险分析结论
本项目是房地产项目,高层建筑较多,存在火灾等潜在的风险;另一方面,项目所在区域发生风险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最大限度防范对小区内居民的影响,必要时应组织群众疏散撤离。在加强防范措施的前提下,能够最大限度地减少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
7.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建设内容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属于国家及地方鼓励发展的项目;选址符合城市规划要求;项目所在区域具有优越的自然条件和良好的投资环境,区域的开发规划具有系统性和完善性,交通与市政等配套设施的规划完备且建设速度很快,本项目落户于此,在交通运输、能源供给、环卫配套等方面都非常便利,利于项目建设及区域发展的互动和双赢;项目的建设可以改善广州国民经济的产业结构,具有很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综上所述,可以确认本项目的建设和选址合理合法。
8.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
建设项目内部应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机构,制定各种环保计划及规章制度,强化内部的环保监督管理。建设单位需对废水、噪声等进行监测,或委托当地环保监测机构进行监测。
9.综合结论
综上所述,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项目选址符合广州市及南沙区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项目在建设及投入使用后,会有一定的废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物产生,但通过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将可以减少或避免其影响,并将其污染影响控制在环境标准许可的范围和程度内。建设单位须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确保各项环保资金的到位,合理采纳和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有关环保措施和建议,严格做到污染物的达标排放,加强环境管理,该项目按拟定设计规模和建设方案进行建设,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三、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广州市荣达家用电器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先生 电话:***-********
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广东森海环保装备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小姐 电话:***-******** 邮箱:*******@qq.com
五、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分析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因素,调查项目所在地区的环境质量,预测评价建设项目对各项环境要素及保护目标的影响,收集公众意见和建议,提出减轻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的预防、控制和管理措施,给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包括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范围内的所有居民及单位,在附近张贴公告。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1)目前本项目周围原有的环境状况如何
(2)主要存在的环境问题是什么
(3)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
(4)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5)其它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在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提交书面意见或口头意见等,供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公示单位:广州市荣达家用电器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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