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改性聚合醇胺(定商定价)招标公告
长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改性聚合醇胺(定商定价)招标公告
西安长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改性聚合醇胺采购(定商定价)
项目编号:ZY22-XA304-WZ171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西安长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改性聚合醇胺采购(定商定价)已由长庆油田分公司批准,资金来自西安长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西安长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本招标项目为定商定价(框架协议)采购招标,项目划分为1标包/段,本项目预计采购金额462.5万元(含13%税),本物资非危险化学品,主要使用单位为化工集团精细化工公司、庆阳分公司。主要用途及作用是生产硫化物去除剂的辅助原材料之一,协助脱除油井井筒及原油集输系统硫化氢。本项目采用框架协议招标方式,根据目前生产安排情况,本次招标采购预计量为680吨(因库房储存量及生产需求,采购数量需分批交货;预计单次送货数量:10-30吨/次,单次送货周期: 10-30 /次;具体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包装要求为 200L塑料包装桶(承装规格为(200±0.5)Kg/桶)或25L塑料包装桶、承装规格为(25±0.1)Kg/桶,若有变动以招标人送货通知为准。若油田产建项目需求发生变化,则导致招标人采购量发生相应变化,招标人采购数量以实际需求为准。招标人不对后续实际采购数量做出任何承诺,投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采购物资品种见公告附件。
2.2交货地点及质保期:具体送货地点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参考公告附件),货物到货验收合格之日起的十二个月。
2.3价款支付方式及时间:买受人完成记账后,6个月内进行付款,以银行转账或票据的方式支付。如果有特殊事项,付款期限由双方商议。
2.4招标结果有效期: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一年。本次招标结果适用于西安长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子(分)公司(若油田产建项目需求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招标人采购量发生相应重大变化且实际采购量已超过本次招标预计采购量时,招标人可重新启动招标。在有效期内若中石油集团公司或长庆油田公司将该项目物资实施集中采购,则自中石油集团公司或油田公司集中采购结果执行之日起,本次招标结果自动终止)。
2.5技术标准及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相关规范,具体详见公告附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须为制造商,需提供反应釜(或搅拌罐)的购置合同及发票。若提供反应釜(或搅拌罐)的购置合同签订时间或发票开具时间为评标前30天内,则该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3.3投标人须提供标的物有效的执行标准(若提供企业标准,投标文件中需附标准备案网上查询结果截图;企业标准应为投标人自有的。若提供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标准文本内容;供应商提供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中的技术指标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4投标人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由投标人送检,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证书等资质证明材料)出具标的物(自评审当日起向前推算一年内)的产品检测报告。报告中的技术指标需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技术要求。
3.5投标人须提供标的物的有效的产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3.6财务要求:投标人无破产或资不抵债情况,须提供有效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有效是指: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并须附第三方审计机构的营业执照和执业证书、在财务审计报告上签字并盖章的两名审计人员的资格证书)。
3.7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且投标人须财务状况良好,无破产或资不抵债现象。
3.8其他要求:
3.8.1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被处罚的投标人(复查合格的除外),投标将被否决。
3.8.2按照长庆油田公司《物资采购供应商违约失信行为处理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存在违约失信行为并被暂停参与长庆油田物资招投标活动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此次投标。
3.8.3潜在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8.4投标人必须遵守《长庆油田分公司关于规范管理人员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规定》,并作出书面承诺。
3.8.5投标人所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技术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必须符合满足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项目报名及招标文件购买: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2年08月05日至2022年08月11日严格按照下列两个步骤完成招标文件购买:
4.1.1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报名(无需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缴纳标书费购买费用,否则可能影响招标文件解锁及后续标书费发票开具进度),具体操作如下: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有关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
4.1.2登录费用缴纳平台完成缴费及发票开具,具体操作如下:登录费用缴纳平台http://www2.cnpcbidding.com/#/wel/index(账号密码和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一致),进入平台后搜索参与项目名称按照要求完成缴费即可,操作问题请致电400-8800-114转电子招标平台。
4.2招标文件每套(共1包)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招标文件解锁: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操作(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文件)后,标书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网上解锁,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发票开具:投标人支付标书费后,登录费用缴纳平台在商城个人中心进入订单列表,选择已缴纳的标书费订单,点击订单详情后可自行下载电子版普通发票。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完成投标工作,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下载方法如下: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https://www.cnpcbidding.com“通知公告栏目”-“操作指南”-“电子招投标平台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即可下载“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zip”。
4.7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单位联系(咨询电话:**********)。
办理说明及办理网点详见附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电子版提交的投标方式,以网上电子版为准。不接受纸质版和U盘投标文件。
5.1.1网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提交时间:建议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报电子版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为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
5.1.2投标截至时间见6.1,投标截至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5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5.2.1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不接受其他形式);
5.2.2.投标保证金电汇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单独汇出,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到达指定帐户。
5.2.3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人在费用缴纳平台(http://www2.cnpcbidding.com/#/wel/index)商城个人中心进入订单列表,逐级选择“已缴纳的标书费订单”-“订单详情”-“投标保证金递交详情”,即可获取保证金收款路径及电汇金额,成功缴纳保证金后,可通过订单页面进行查询缴纳状态。
6. 开标6.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2年08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6.3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
6.4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机构;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7.联系方式招标人:西安长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三路5号
联系人:邓璐
电话:029-********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五路与明光路十字东北角天朗经开中心二层
联系人:李鹏程 杨岚
电话:029-********
电子邮件:lipengcheng_nw@cnpc.com.cn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2022 年08月05日标签: 改性聚合醇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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