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一期共享电单车业务合作伙伴招募招标公告

2022年第一期共享电单车业务合作伙伴招募招标公告

本招募项目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2022年第一期共享电单车业务合作伙伴公开招募,招募人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次招募分省级和市级(邯郸、廊坊、唐山、张家口、秦皇岛、雄安)两个维度进行招募,本次招募入库不限数量,同一供应商最多只允许报三个地市,省级和市级不可以同时报名。

省级和市级合作伙伴库均划分为共享电单车车辆提供商、共享电单车运营服务商两类供应商,供应商需勾选具有业绩且有合作意愿的行业,项目已具备招募条件,现进行公开招募,有意向的供应商可前来参与。

1.招募内容及范围

本次招募的共享电单车业务预计发展3000辆,合作伙伴只针对成本费用支出类的项目,通过流水收入合作分成的方式,只在合作伙伴库中选取符合要求的入围合作伙伴进行合作。主要合作内容:

(一)共享电单车车辆提供商:负责投资车辆及配件、保险等。

(二)共享电单车运营服务商:负责车辆调度、维修、客服等运营服务。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本项目招募合作有效期为自协议签署后3年,招募人后期项目将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在合作伙伴库中选取符合要求的入围合作伙伴进行邀请,不排除合作期间未发生合作的可能性。

2.申请人资格要求

2.1共享电单车车辆提供商

①车辆提供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②车辆提供商应具备开具符合国家税法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③车辆提供商2019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的同类项目业绩(省级供应商不少于2份,市级供应商不少于1份),时间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2共享电单车运营服务商

①运营服务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②运营服务商应具备开具符合国家税法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③运营服务商2019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的同类项目业绩(省级供应商不少于2份,市级供应商不少于1份),时间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19年8月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2017年8月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17年8月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河北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列为【全国/河北省】同类服务“严重负面行为(黑名单)”的。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招募方法

本次招募为资格后审合格制,凡满足资质要求且招募评审标准得分60分(含)以上的申请人均纳入业务合作伙伴,形成入围业务合作伙伴名单。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募文件。

4.招募文件的获取

4.1发售纸质招募文件(本条不适用)

4.2发售电子招募文件

4.2.1 招募文件获取登记时间:2022年08月05日17时00分至2022年08月09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视为无效。

代理机构最迟将于2022年08月09日统一发出招募文件。

4.2.2 招募文件获取方式:网上汇款+邮件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获取。

4.2.3招募文件费用: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2.4交费方式:电汇(售出不退,其他方式暂不受理);

开户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311*****376********

汇款备注:必须写明“河北能源招募+XX公司”

4.3报名获取招募文件所需材料:

1)标书款电汇底单扫描件

2)公司介绍信盖章扫描件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阳光采购自律承诺书盖章扫描件(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1,纸质盖章原件同应答文件一同递交)

4)购买经办人二代身份证扫描件

5)填写完整的招募文件发售登记表盖章扫描件及可编辑电子版(格式见本公告附件2,纸质盖章/签字原件同应答文件一同递交)

6)供应商税务信息证明文件盖章扫描件及可编辑电子版(格式详见本公告附件3)

7)如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字样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扫描件或主管税务机关发出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

备注:报名获取招募文件资料命名格式要求“序号-单位全称-所需材料名称”。

电子版报名获取招募文件材料发送至邮箱gcmc_hbtt@163.com,邮件主题必须注明“河北能源招募- XXX公司报名材料”,报名联系人收到邮件后将审查资料的完整性并于当天回复邮件确认,如当天未收到确认邮件须致电确认报名是否成功。

4.4报名获取招募文件成功:以完整的电子版材料和购买文件费用到账为准,电子版材料收到时间(收取邮箱载明到达时间)和购买文件费用到账时间不一致的以电子版材料收到时间为准。

4.5未按公告规定时间及方式获取招募文件的供应商不具备招募申请资格, 招募人/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备注:上述资料必须按照要求提供,不满足要求者招募代理公司有权不予以办理,损失由潜在供应商自负。

5.应答文件的递交

(1)应答文件的递交:递交应答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为:2022年08月15日上午10时00分。

(2)应答文件送达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广安大街45号广安大厦五楼。

(3)应答文件递交方式:送达或邮寄。

供应商须按照招募文件的要求进行密封,将密封好的应答文件及填写好的《文件递交登记及签收凭证》一起寄达或送达。

收件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广安大街45号广安大厦五楼

收件人:赵振强

联系电话:180*****641

邮寄费用:申请人自行承担,如到付,招募人或代理机构拒绝接收。

申请文件需在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达,否则采购人拒绝接收。采用邮寄方式送达的以实际收到时间为准。

(4)出现下列情形时,招募人/招募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招募申请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招募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募文件的。

6.联系方式

招募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广安大街45号广安大厦五楼

邮编:******

联系人:王女士,186*****868

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高新区裕华东路311号星际中心02单元15层

邮编:******

项目联系人:赵振强

电话:180*****641

电子邮件:gcmc_hbtt@163.com


,河北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共享电单车 招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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