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林镇龙潭路、长安街空调外机抬升工程招标公告
官林镇龙潭路、长安街空调外机抬升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官林镇龙潭路、长安街空调外机抬升工程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兴市官林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宜兴市官林镇
2.2工程规模:/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2.4合同估算价:约13万元
2.5工期:30天;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2投标人须为2022年官林镇镇村两级小型工程承包预选登记通过企业,不接受非备案企业报名。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4资格审查条件:
3.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4.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4.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3.4.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4.6企业持有《宜兴市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手册》或宜兴市建管处(或市政处)盖章确认的《无锡市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交纳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工作联系单》或免交农民工保证金的证明或提供《缴纳民工工资保障金承诺书》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5.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5.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5.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5.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5.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5.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5.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9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6投标人不得以被锁定的资质进行投标。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公告及报名时间:2022年8月5日~2022年8月9日上午9:00~10:30时,下午13:30~16:00时(非工作日除外)。
4.2报名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的方式,在上述报名时间内,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拟派经办人携下列资料前往国正工程咨询(江苏)有限责任公司(宜兴市环科园岳东路7号)报名;招标文件售价:每份300元,在报名时收取(售后不退,招标活动终止的情况除外),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形式发放。
4.3报名须提供的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授权委托书;3、授权委托人身份证;4、营业执照副本;5、资质证书副本;6、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7、企业持有《宜兴市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手册》或宜兴市建管处(或市政处)盖章确认的《无锡市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交纳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工作联系单》或免交农民工保证金的证明或提供《缴纳民工工资保障金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8、安全生产许可证;9、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经理近6个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2年2月-2022年7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上述非原件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律不予退还复印件,报名资料首页附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全称、项目经理姓名、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及QQ邮箱)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的形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报名成功。
4.4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大写:壹仟元整;小写:1000.00元)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开标现场提交(密封并标注单位名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1日9时,地点为宜兴市官林镇审批局403室(注:进入大楼严禁吸烟且严格遵守大楼各项规定)。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仍需携带原件(4.3中所有原件)。
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出席开标会。
6、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支付
工程整改验收完毕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其余20%一年后一次性付清。
决算审计在竣工验收合格后第二年仍未完成的,原则上不再支付工程款。
7、评标办法:
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8、其它
8.1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8.2如资格证明材料在年检期间需要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的,证明内容必须明确其有效性,如“同意延期至*年*月*日有效”,“同意继续有效,本证明有效期10天”等。未标明有效期的,统一按出具证明之日起10天内有效。标明有效期的,不得超过30天,标明的有效期如超过30天的,在出具证明之日起30天内有效,超出30天时不予认可。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如“正在办理中”等,不予认可。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在宜兴市官林镇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2年8月5日至2022年8月9日,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公告。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兴市官林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国正工程咨询(江苏)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李工
电话:0510-********
2022年8月5日
附件:评标细则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按以下方法进行评标:
1、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在开标地点举行开标会。
2、本项目由于资格预审,开标会现场不再进行资格审查,后期评标委员会仅对中标候选人前三名进行招标文件符合性的检查。
3、按照合格投标人的数量,向抽取箱内放入二倍以上数量的号码球。
4、按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顺序,由投标人代表公开随机抽取一个号码球,当场公布抽取的号码并在记录表上签字确认。确认后将号码球仍放入抽取箱内,由下一个投标人抽取号码球,直至所有投标人抽取完毕。
5、按照号码值从大到小的顺序确定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
6、如最大号码值出现相同情况,则进行第二轮抽取,直至确定三名中标候选人。
7、中标候选人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后7日内和招标人签订合同,逾期视为放弃中标,由第二名中标候选人中标。
8、抽取程序结束后,抽取的号码记录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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