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公安局受浸车辆一批

肇庆市公安局受浸车辆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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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肇庆市公安局

2022-08-05 00:00:00

null114*****714*****null正常公告

ZQ22-08Y-CQ-ZCJY041详见附件nullnullE**********1b40b1495-a3ab-4658-b6ea-64b1eac374d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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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公安局受浸车辆转让项目

挂牌暨电子竞价公告

项目编号

ZQ22-08Y-CQ-ZCJY041

项目名称

肇庆市公安局受浸车辆转让项目

挂牌公告期

2022年8月5日上午8时30分至2022年8月12日下午15时30分

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

登录交易系统申请报名时间及自由竞价时间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2022年8月12日下午15时30分开始

限时竞价延时时间

180秒(3分钟)

竞价系统网址

http://WWW.ZQSGGZY.COM

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

标的展示时间:2022年8月9日至2022年8月10日

标的展示地点:肇庆市端州区易通机动车检测线內(黄岗中队对面)

联系人:周生

联系电话:138*****287

加价幅度(元)

500元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标的情况

挂牌价(元)

交易保证金(元)

肇庆市公安局受浸车辆一批

小型轿车(粤TJV011),品牌型号:荣威牌CSA7150AC,发动机号码:A1GD*******,车辆识别代码:LSJA16E34DG******,登记日期:2013年05月06日,保险终止日期:2014-05-04,检验有效期:2015-05-31。

*****

3000元

小型轿车 (粤HKN027),品牌型号:飞度牌HG7155DAC5,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码:LHGGK5854G*******,登记日期:2015年12月07日,保险终止日期:2018-12-18,检验有效期:2019-12-31。

小型轿车(粤H97A03),品牌型号:杰德牌DHW7182FRASE,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码:LVHFR182F*******,登记日期:2015年09月21日,保险终止日期:2016-09-20,检验有效期:2017-09-30。该车有6项违章,合计罚款¥1200,扣分3分。

小型轿车(粤S510KW),品牌型号:大众牌FV7187FBDBG,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码:LFV3A23C5F*******,登记日期:2015年05月28日,保险终止日期:2018-10-16,检验有效期:2019-05-31。

上述标的按现状拍卖,请竞买人做好尽职调查,标的转让不包含车牌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竞买人:

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终止项目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1、先在上述约定的自由竞价时间内进行自由竞价。

2、在自由竞价时间内如只有一个竞买人出价的,交易系统自动确

认成交。

3、在自由竞价时间内如产生2个或2个以上的竞买人出价的,则

按上述约定的限时竞价时间,进行限时竞价,请竞买人在自由竞价结束时自行查看是否成交,如未成交,则须进入限时竞价程序。

4、限时竞价在延时时间内无新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确认以出价

最高者成交。

5、如在自由竞价期间未出价的竞买人,则不能进入下一轮限时竞

价。

签订合同

按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的时间、地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项目分类

实物资产

转让形式

资产转让

资产所有制

国有资产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负责人

监管机构

资产所有权

比例%

本次资产转

让权属比例%

肇庆市公安局

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前进中路3号

114*****714*****

董信奇

肇庆市公安局

100

100

资产转让行为决议及批准情况

请示文件

关于对大冲涉案车辆停放场受浸车辆进行处理的函(肇庆市公安局)

批准文号

关于对大冲涉案车辆停放场受浸车辆进行处理的复函(肇庆市财政局)

标的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广东永辉资产评估与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2年4月1日

竞买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续存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竞买人应履行的义务

1、本标的物为受浸车辆4辆,其组成的零件、品质等都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为此,转让方及交易机构不承担因机器品质、用途等方面的责任,其责任由竞得人自行承担,以标的物现状竞价。

2、网上电子竞价成交后,竞得人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后,应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完成标的物交付手续,并按约定及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竞得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3、竞得人须在签订本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向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支付资产交易价款。

4、标的物在肇庆市端州区易通机动车检测线內(黄岗中队对面)进行交付。交付后涉及的所有费用均由竞得人负责。

5、交付期限为转让方确认收到竞得人全部转让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因竞得人原因未能按约定完成标的物的接收手续的,视为转让方已按约定将标的物交付了竞得人,标的物损毁、灭失、丢失等风险自约定交付之日起由竞得人承担。自双方完成车辆交付之时起,标的物如出现损坏、丢失的情况,或发生交通违法行为、交通意外等情形,所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等全部责任均由竞得人负责。

其它应当履行的义务详见《资产交易合同》。注:相关《资产交易合同》范本详见本网站公告左下角的“附件”,不得改动)

其他须披露的事项

1、本次竞价所涉标的物,全部依其现状进行处置。现状是指看样时点标的的质量、数量、新旧程度、使用现状等现实状况,至竞价时点竞买人没有异议,则表示竞买人认可看样时点与竞价时点标的现状一致。请欲报名参与竞价的竞买人充分考虑标的显性和隐性的瑕疵风险以及市场价格的波动,谨慎选择,慎重决定。

2、本次竞价标的均系受浸车辆,必然存在未尽描述的瑕疵,转让方不对车辆质量进行任何担保和售后质量保证,并按照车辆的现有状态进行展示、拍卖和交付,竞买人必须在拍卖前自行或聘请专业人员对车辆进行仔细查勘,一旦参加竞买,即接受、认可所拍车辆的现状,承担车辆存在品质、真伪、证照等瑕疵的风险。

3、拍卖车辆的瑕疵可能给买受人带来的不可预见的维修费用、使用成本、过户风险,以及可能增加的税费支出,均需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在参拍前务必自行测算相关风险与成本,谨慎参拍。

4、本次车辆以现状竞价和交付,买受人提车后,所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交通违章、车辆损失、维修费用及其他责任和损失均由买受人完全承担。由于各地车辆管理部门对车辆过户入籍有不同规定,请竞买人事先详细了解当地的车辆管理政策、限购政策和环保政策等规定;标的拍卖成交后如因转入地车辆管理部门不接收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同时请竞买人自行查询尾气排放标准,咨询当地车辆管理部门。

5、税费的承担。办理动产过户的所有税费等由竞得人自行到有关部门了解,办理过户手续的所有风险及因此产生的纠纷由竞得人承担和解决;竞得人自行办理过户手续,所有税费等所有费用由竞得人承担。因办理过户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办理过户手续的所有税费由竞得人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其它详见《资产交易合同》。

温馨提示

请竞买人按以下两点要求参与竞价,否则,可能导致竞买人无法参与竞价,其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1、因竞价系统技术参数暂未完全稳定地支持IE9.0以下浏览器及手机登录,为使你能顺利参与竞价,建议只用电脑设备并使用IE9.0以上浏览器登录;

2、缴纳保证金时,建议按汇款、转账方式直接到银行柜台人工缴纳,并必须缴纳至竞价系统自动生成的子账户,填写子账号数字必须要完全完整,如子账号有横杠“-”的也要填写。

风险提示(一)

以下7种情形之一,竞买人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授权公告)

(1)竞买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竞买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

(2)竞买人通过获取委托方或标的商业秘密,侵害交易当事人合法权益的;

(3)竞买人之间相互串通不报价、压价或扰乱交易秩序,影响公平竞争的;

(4)竞得人不按照事先确定的条件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

(5)竞得人放弃受让资格的。除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将重新公告挂牌竞价,重新公告挂牌竞价时,其成交价格如低于原成交价的损失,由原竞得人支付。公告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6)违反公告约定和其他交易文件约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

(7)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委托方(转让方)造成损失的。

上述条款已得到委托方(转让方)授权,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风险提示(二)

1、竞买人登录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电子竞价系统报名,并必须在挂牌公告期内自由竞价出价后才能参与下一轮的限时竞价,自由竞价结束后如只有一家有效出价,系统将自动确认成交,不再进入限时竞价程序。

2、在挂牌公告期内的自由竞价阶段,竞买人未出价导致不能参与下一轮的限时竞价的,相关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3、本项目按标的进行报名,请竞买人选择愿意参与竞买的标的进行报名和支付交易保证金,不要选择按项目进行报名和支付交易保证金,如竞买人不按此约定操作导致不能参与竞价,相关责任也由竞买人自负。

竞买须知:

一、竞买人办理数字证书或实名注册竞买账号是参加网上交易活动的必经程序。竞买人使用数字证书或使用实名注册竞买账号登录的具体要求为:

1、法人(或其他法人组织)参与竞买的,必须通过数字证书登录交易。

2、自然人参与标的额挂牌价在100万元(含)以上的,必须通过数字证书登录交易。

3、自然人参与交易标的额挂牌价在100万元以下的,可以通过数字证书登录交易,也可以通过账号登录交易。

已在我中心办理了其他业务的数字证书的,该数字证书与产权交易业务通用,不再另行办理数字证书, 只需到我中心(三楼)办理激活产权交易权限即可。首次使用数字证书的竞买人必须点击交易系统端口下方的“驱动下载”,安装数字证书后才能进入竞价系统。未办理数字证书的竞买人请携带相关有效证件到深圳市电子商务安全证书管理有限公司肇庆办理点(地址:肇庆市端州三路24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电话:0758-*******)申请办理。具体流程详见我中心网站公告。

机构办理数字证书:

1.机构(机构个人)数字证书申请表;2.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如还没三证合一的加带上组织机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法人证明书;6.法人授权书;以上资料加盖公章。

自然人办理数字证书:1、个人数字证书申请表格。2、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流程详见交易中心网上的《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CA证书办理说明》。

二、首次使用数字证书参加网上竞价的,申请人须自行登录网上交易系统办理登记注册。

三、已办理数字证书的申请人决定参加网上竞价的,应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按要求填写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并在公告截止前的有效时间内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完成提交报名申请。

四、申请人通过缴纳交易保证金是获得网上竞价活动的资格条件。竞买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后,点击生成子账号按钮,再点击交易保证金银行,即可获得缴纳交易保证金的随机子账号,子账号是作为识别竞买人身份的依据。申请人必须在交易保证金截止时间前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将交易保证金汇入交易系统指定的账户,交易保证金确认到账之后,网上交易系统赋予申请人对应标的的竞买资格。

五、交易保证金必须通过汇款、转账方式在交易保证金截止时间前足额转入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电子竞价系统指定的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违反该约定的竞买人,其本人的报名资格及其本人的竞得结果无效。

建议由竞买人本人缴纳交易保证金,如竞买人坚持通过非本人代缴纳交易保证金,一旦缴纳,即视为交易保证金的支付人自愿为竞买人缴纳交易保证金,并接受由此而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请代缴交易保证金者注意相关法律风险。

交易保证金以网上交易系统接收时间为准。因银行交易保证金到账与系统报名存在时间差,建议竞买申请人提前缴纳交易保证金。

六、竞价流程:

进入系统,填写竞买人基本信息、选择要报名的标的,点击交易中心的开户银行,生成保证金账号;

竞买人本人通过银行转账、汇款或网银转账的方式,按时向生成的保证金账号汇入足额保证金;

进入竞价系统,参与竞价。

七、竞买人若违反相关法规政策及公告约定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竞价结束,竞得人向交易中心提交本公告约定的报名资料,由交易中心进行资格审核,竞买人未能成为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在竞得人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款原路返还。竞买人成为最终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则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竞得人须在30日内自行办理完成车辆过户手续,然后凭完成车辆过户手续后的行驶证和车辆登记证交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验证,通过验证后的3个工作日内,由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该履约保证金一次性无息原款原路返还给竞得人。竞买人须在公告期内向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查阅资产交易文件。交易中心或委托方(转让方)用任何文字、图片、语言对标的车辆的介绍,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的承诺和担保,请竞买人做好对标的车辆的尽职调查。本次竞价按现状竞价,一切以标的车辆及相关登记证明的实际情况为准。

八、竞买人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1、竞买人的资格要求不符合公告约定的要求,竞价结束后,被交易中心审核认定为资格无效的。

2、报价未在网上竞价活动期限内收到的。

3、报价因网络故障未在网上竞价活动期限内收到的。

4、报价低于挂牌价的。

5、设有保留价的项目,最高报价未达到保留价的。

6、报价不符合网上竞价公告、须知及相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敬请竞买人高度关注。

九、本次项目的挂牌公告与竞价公告同步发布。竞价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内,最高出价竞买人须向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资料(详见《资料清单》),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最高出价的竞买人进行资格审核,必要时可以要求最高出价的竞买人提供补充资料。通过资格审核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最高出价的竞买人发出《受理及缴款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竞得人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出《受理及缴款通知书》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和竞得人按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的时间和地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注:《资产交易合同》范本详见本网站公告左下角的“附件”,不得改动 )

十、交易价款:竞得人必须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交易价款(不含竞买保证金),否则视为违约。交易价款通过实名制的银行账户转账至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标的+交易价款”。有关交易价款不得由买受人以外的第三人代付,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

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结算账户(用于交易价款的收付):

户名: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号:8002 0000 0064 2386 2

开户银行名称:肇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最高出价的竞买人必须向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以下《资料清单》供资格审核。如未按要求向交易中心提供资料,交易中心有权拒绝出具《交易鉴证书》。

法人(其他组织):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需委托)。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营业期限必须在有限期内)、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单位,可以提供“一照一码”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代替。)

4、交易保证金缴纳凭证。

5、公告、资产交易合同约定的其他资料

上述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验原件)

自然人:

1、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2、保证金缴纳凭证。

3、公告、资产交易合同约定的其他资料

上述资料复印件须签名、盖章(指模)(验原件)

十二、本项目的竞得人在向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相关资料时,如选择“只跑一次”的办理流程,请按本公告左下角附件《关于产权交易选择“只跑一次”有关事项和责任约定的公告》的具体要求办理。

十三、本公告所称竞买人是指有竞价意向并向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竞价申请并缴纳了竞买交易保证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续存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本公告所称合格竞买人是指经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查,符合受让条件要求的竞买人。

肇庆市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

联系人

王小姐

联系电话

0758-*******

地址

肇庆市端州三路24号

挂牌披露资产交易合同(范本).dochttps://www.gdzwfw.gov.cn/ggzy-portal/base/sys-file/trading-download?attachGuid=7fe5bac5-8bfa-4c03-b91c-ba9a5d3e7657

31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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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公安局受浸车辆转让项目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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