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弘程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债权(GR2022TJ1000885¥2629.980000万)

天津弘程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债权(GR2022TJ1000885¥2629.980000万)

  • 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天津弘程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债权
    评估价格(万元)2629.******评估机构丞明房地产资产评估(天津)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资产来源企业实物资产账面价值(万元)2420.******
    其他披露内容见附件《其他披露内容》。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天津市滨海华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注册地天津市东丽区华明高新技术产业区华丰路6号E座1-4149室注册资本*****.******

    法人代表李克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1*****681*******

    国家出资部门或主管部门名称天津市东丽区国财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码/组织机构代码911*****730******K
    批准单位天津东方宏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
    批准文件名称关于天津市滨海华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持有的(1-1至1-5)债权转让项目的批复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信息发布公告期20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2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需在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登记时需向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产权)提供转让方盖章确认的《尽职调查确认函》,意向受让方须提前联系预约尽职调查,没有预约者,转让方不予接待。 (联系人:李少华 ;联系电话:180*****108)。2.意向受让方办理意向受让登记时,即表示已经充分了解并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报告等文件所披露的内容,并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调查,对标的所涉及的债权已全面知悉且认可,并依据上述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产权转让挂牌信息的全部内容,且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交易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不得以此向产权交易机构及转让方追究责任和其他主张。3.本项目如只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方式转让。如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选择网络竞价方式转让。4.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产权交易机构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签订《资产交易合同》起2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天津产权指定银行账户。最终受让方需同意:天津产权出具交易凭证后,按照价款划转流程将受让方汇入天津产权专用结算账户的转让价款全部划转至转让方指定收款账户。5.交易双方在取得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资产交易凭证后,即表示本转让标的权利的转移。后续由受让方自行办理所受让标的变更及过户手续,转让方予以配合。6.本项目转、受让双方在天津产权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基础服务费由转让方承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
    保证金设定
  • 标的信息

    项目及价值介绍

    项目logo:项目图片:
    项目及价值介绍:
  •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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