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发电公司单桥泡沫干粉联用消防车、水罐消防车比选采购公告(第二次)

川南发电公司单桥泡沫干粉联用消防车、水罐消防车比选采购公告(第二次)

详情见附件

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单桥泡沫干粉联用消防车水罐消防车比选采购公告 一比选范围 详见单桥泡沫干粉联用消防车采购技术条件书水罐消防车采购技术条件书。 比选申请人投标人资格要求 1.比选申请人为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在本次比选中同时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母公司与其控股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 30%被同一法人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相互任职相互任职的职务包括董事长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或可能产生利益冲突的职务或工作的。 2.具有良好的财力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业绩经验等方面满足技术条件书要求。 4.投标人是制造商的须具有消防车生产制造资质,为代理商的需要制造商提供的授权书等相关证明文件。 5.按比选文件要求提供比选保证金。 三比选文件发放时间 2022年8月5日节假日除外。 四比选文件获取 网上下载电子文档。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方式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5日午10:00,截止时间前收到有效,快件寄送以收到为准投标文件密封并盖章。 六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川南发电公司综合楼二楼2006-2007室物资部 比选人: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商务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蔡军 0830-3628077/18121970139 技术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杨磊 0830-3628943/18090160113 七比选文件发布于: 1中国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网站https://www.chdtp.com/。 2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s://www.invest.com.cn/。 比选申请人自行下载获取。 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600MW机组 水罐消防车单桥泡沫干粉联用消防车采购 比选文件 二零二二年八月 比选须知前附表 项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项目名称 水罐消防车单桥泡沫干粉联用消防车采购 2 项目地点 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江北镇 3 比选范围 详见单桥泡沫干粉联用消防车采购技术条件书水罐消防车采购技术条件书 4 承包方式 总价承包 5 质量标准 满足详见单桥泡沫干粉联用消防车采购技术条件书水罐消防车采购技术条件书要求 6 交货要求 合同签订时确定 7 资金来源 比选人自筹 8 比选申请人 资格要求 见比选公告第二条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9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10 投选有效期 为:120日历天从投选截止之日算起 11 比选保证金 比选保证金额:人民币五万元整,到账截止时间2022年8月15日10:00。 比选保证金存入账户: 户名: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泸州江阳支行 帐号:2304 3431 1912 2102 403 12 踏勘现场及 标前会议 不组织。 13 投选文件份数及页码和小签 正本一份纸质。 1投选文件从目录第一页开始连续逐页编页码包括无任何内容的页,但不包括封面封底,位置:页面底端正文以下空白处。 2投选人应在编有页码的页面底端小签或印章公司章。小签可签全名,也可只签姓。 14 投选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投选截止时间:2022年8月15日10:00(北京时间) 投选文件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 快件递送以比选人收到为准。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15 开标评标 预计开标时间:2022年8月15日10:3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川南发电公司生产综合楼二楼2005会议室 开标后立即组织评标。 16 评选方法及标准 综合评估法 17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为五万元整中选后由投标保证金转为。 18 比选报价的其他要求 报价最高金额不超过106万元。 第一章 比选商务部分 1定 义 1.1 比选项目:水罐消防车单桥泡沫干粉联用消防车采购。 1.2比选人: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在比选阶段称为比选人,在执行合同阶段称为买方。 1.3比选申请人:指响应比选参加比选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比选阶段称为比选申请人,在中选以后执行合同阶段称为卖方。 1.4中选人:最终被授予合同的比选申请人。 1.5比选方式:公开比选。 2. 供货范围 供货范围及具体要求详见单桥泡沫干粉联用消防车采购技术条件书水罐消防车采购技术条件书。 3. 比选申请人文件的编制 3.1比选申请人文件商务部分应提供以下内容: 3.1.1比选申请人承诺函 比选申请人承诺函格式 比选申请人承诺函 项目名称: 日期: 致: 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很荣幸能参与上述项目的投标。 我代表 比选申请人名称 ,在此作如下承诺: 1. 完全理解和接受比选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 2. 若中标,我方将按照比选文件的具体规定与比选人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按时为项目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合同产品质量问题,我方一定尽快更换/退货,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3. 在整个比选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比选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我方完全接受。 若中选,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我方理解比选人并不一定以最低价中标的结果,并不要求对未中标理由做出任何解释。 比选申请人代表签字: 比选申请人公章: 3.1.2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项目名称: 日期: 致: 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比选申请人名称 ,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 。 授权人姓名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代表我公司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公司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到达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被授权人签名: 授权人签名: 职务: 职务: 比选申请人公章: 3.1.3比选申请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比选申请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 比选申请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项目名称: 日期: 致: 我公司愿意针对上述项目进行投标。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比选申请人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愿为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 特此声明 比选申请人代表签字: 比选申请人公章: 3.1.4比选申请人资格证明文件 比选申请人资格审查文件 1.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盖公章 2.公司简介包括组织机构人员等 3.资信证明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栏目反应的信息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近三年经济行为受到起诉情况如有 5.投标人是制造商的须具有消防车生产制造资质,为代理商的需要制造商提供的授权书等相关证明文件。 6.其他投标人自愿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3.2比选申请人文件应包括如下内容: 3.2.1比选申请人应根据比选文件技术规范书编制详细的设计选型设备及附件供货技术支持调试等方案。 3.2.2比选申请人应根据比选文件技术规范书编制详细报价书。 3.3.比选报价 3.3.1比选报价说明 比选申请人应认真仔细阅读比选文件技术规范书,根据其自身的技术条件产品性能特点服务优势等进行比选报价。 3.3.2比选报价表: 公司消防车比选采购报价表 单位:元 (人民币) 序号 项目名称 规格 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价 备注 1 单桥泡沫干粉 联用消防车 辆 1 填写是否符合技术条件书规定 2 水罐消防车 辆 1 填写是否符合技术条件书规定 3 随机备件 已包含在总价中 4 安装附件 已包含在总价中 5 设计及技术服务使用培训 已包含在总价中 6 运输及保险 已包含在总价中 7 购置税 注明是否为免缴购置税车型 8 总价 人民币:0.00 大写: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投标联系人手机 报价要求: 1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报价大写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报价中含13%的增值税如遇国家调整增值税税率,承包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前,须按照调整后的税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合同总价即含税价金额根据增值税税率的调整而进行调整。 2报价包含完成技术条件书及比选文件所要求全部供货内容的所有费用,产品价格包含:直接费管理费保险费利润各项税金配套产品的出厂价到达最终目的地点的相关运输费保险进口环节税商检费仓储费装卸费安装费检测费人员培训费等有关费用。 3本报价是满足比选文件要求的报价,任何项目遗漏或供货缺失 都由报价方负责。 4报价方按比选人技术要求,对两种类型的消防车整体报价。 5技术需求通用要求与技术需求专用要求存在冲突的,以技术需求专用要求为准技术需求通用要求所提的技术要求在报价车型中不涉及的,请在技术响应表中予以说明车辆公告目录中整备质量参数与交货车辆相符。 4合格的比选申请人凡任意一项不满足,则为不合格比选申请人 4.1 按比选文件要求提供了资格审查文件 4.2 按技术条件书要求配置及规格型号报价。是制造厂的提供消防车制造资质,代理销售商提供生产厂授权销售证明文件。 4.3 已按比选文件要求提供比选保证金提供付款凭据。 4.4 不接受对本比选文件付款条件提出差异要求。 4.5 具有良好的财力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 报价车辆须是列入国家工信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或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之内,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比选保证金 5.1按前附表要求提供比选保证金。 5.2比选有效期内,中选人得到中选电话通知或收到中选通知书中选人需要时后,中选人放弃中选项目无正当理由不与比选人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比选人提出附加条件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比选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比选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比选保证金数额的,中选人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5.3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与中选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退还除5.2条所述不退还比选保证金情况外的比选申请人的比选保证金无息。 5.4比选申请人需如实填写下列表格,以作返还比选保证金之用。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比选联系人 通讯地址 开户银行 账号 电话 移动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信箱 6.合同价款 合同签订时确定。 7.付款方式 7.1设备交货完成,产品品牌规格数量及提供的相应文件资料清查无误,现场交接验收合格,买方在国家相关车辆管理部门对消防车进行上户登记成功后,卖方开具100%合同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送交买方,买方在28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95%。 7.2合同金额5%作为车辆整体质保金,在消防车辆使用一年无问题后支付无息,卖方开具相同金额的收款收据。 8. 履约保证金 8.1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五万元整,由中选申请人比选保证金转来。 8.2车辆交付完成并上户登记后,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退还履约保证金申请及相应金额收据14日内,买方向卖方退还通过买方审核的履约保证金但如还存在合同争端,则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应延长到上述争端最终解决且所有理赔完毕。 8.3 如果合同卖方未能履行合同并给买方造成损失,那么履约保证金将作为对这一损失的补偿而支付给合同买方。 9.比选报价的时间 见比选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 评审办法 1 评审机构及成员 1.1本项目成立评审小组。评审工作由评审小组负责。 1.2 评审小组共5人,由比选人的技术经济专家组成另设监审组1人。 2 评审程序和内容 2.1 阅读比选书及有关资料。 对证明具备比选资格的原始文件的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银行资信证明等授权委托书代理证书等进行评估。 2.2 对投标人的资料按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内容进行审查,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比选申请人,才能有资格进行后续评审,除上述各项外,投标文件与比选文件不一致之处,不得作为废标条件,只能按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和规范性处理。 符合性审查表 序 号 审 查 条 目 审查意见 是或否 备 注 1 营业执照是否有效,经营范围是否合规 此表中任意一项不满足要求,均为不合格比选申请人,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2 比选保证金是否按要求提供 3 是否提供第一章第3.1.4条比选申请人资格审查文件及满足第一章第4条要求 4 是否有比选人不能接受的实质性条款 审查 结论 2.3 比选申请人文件澄清 在必要时,为有助于比选申请人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审小组可以对比选申请人文件有疑问或不清楚的地方进行书面澄清,比选申请人接到评审小组书面澄清问题通知后,以书面形式将澄清回复原件扫描成电子文档给评审小组。比选申请人的澄清回复应有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签字,澄清问题回复作为比选申请人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文件发至电子邮箱:1651562419qq.com 2.4 综合评价与比较 评审应依据评审原则评审办法,对比选申请人的商务技术以及报价等,合理地评定并统计排序,不保证最低价格中标。 2.5 编制评审报告 评审小组完成评审后,编写评审报告。 3 评审内容 所有评委对每个比选申请人的提供的每一报价产品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最终结果作为推荐排名依据。 3.1 技术评审详见技术条件书相关内容 比选申请人所报车辆配置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等必须响应技术条件书要求,否则就是不合格申请人,将不能推荐。 业绩统计表 序号 项目名称 使用产品情况 业主名称 业主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示例 合同 供货消防车 公司 联系人/ 手机号码 注:上表不得列入虚假业绩,所列业绩请附合同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定,并可能导致报价作废。 3.2 差异表商务差异和技术差异 序号 名称 比选文件 偏差 备注 1 2 ... .... .... .... 偏差无论多少都必须清楚地表示在投标文件的差异表中,否则将视为能全面满足本招标文件所提出的各种要求。 3.3 技术评分细则满分100分,权重0.4,见下表 技术评分表 评分内容 评分因素 分值总分100 得分 备注 1 产品使用业绩总分15分 根据投标方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打分15分 投标方近3年内供货业绩应不低于10台,满足条件得12分每增加一台业绩,加1分,满分15分,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投标文件的完整性规范性及可信性总分5分 根据投标方提供的标书打分5分 投标文件编制的完整规范,文件内容真实可信得5分。 2 消防车性能指标 总分80分 消防车提供品牌20分 消防车提供品牌应为三一重工中联重科程力专汽等知名单位生产的产品得20分,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消防车主要系统和重要参数水罐泡沫罐干粉罐容积和材质发动机功率水泵水炮电气设备等40分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车辆的技术指标响应情况进行评审: (1)带号的为重要参数,投标产品满足招标全部要求得25分,每负偏离一项扣3分,负偏离达到5条及以上的,本项得分为零分。 (2) 采购项目内容中不带为普通参数条款,投标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全部满足采购项目内容中的普通参数条款要求的得15分存在不满足招标要求酌情扣分。 注:若招标文件要求带的参数需提供相关车辆检测报告或相关证明材料的,请按招标文件要求附上相关证明资料并加盖投 标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发动机消防泵消防炮轮胎等重要部件品牌10分 发动机液压系统等重要部件应选用国内国际知名厂家制造生产的产品并广泛应用于消防车。满足要求得满分10分,部分不满足要求酌情扣分。 质保及寿命10分 消防车易损件质保期不低于1年且整车寿命不小于15年,得分7分,优于上述要求,酌情给分,满分10分。 合计 100 3.3商务报价评分满分100分,权重0.6 3.3.1确定评标价以总价为评标标准 评标价为经调整后的报价人比选报价。 说明:1若因税金不一致,则在评标时修正到同一个标准。 2评标价仅作为评审时将各报价人报价调整到同一水平,以便进行比较,中选后合同价仍然为报价人报价。 3.3.2 报价得分 以最低有效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作为评标基准价的有效报价得100满分。 与评标基准价相比:其有效报价每高1%扣 1分,扣完为止。报价得分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2位 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报价得分100-(有效报价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100 1.0 3.4综合评分 满分为100分,其中技术评分权重为0.40报价权重为0.60。 报价人综合得分技术得分0.4报价得分0.6。 3.4.1综合排序的原则 评审小组根据满足需求的综合评审结果,按综合评分从高到低进行推荐排序。并推荐得分前二名的为第一第二候选人。比选人与其中一名签订合同。 3.5编制评审报告 评审小组完成评审后,编写评审报告。 4 附件: 4.1 合同条款及格式消防车买卖合同 4.2单桥泡沫干粉联用消防车采购技术条件书水罐消防车采购技术条件书一式两技术条件书在合同签订时为技术协议 附件4.1 合同格式 消防车买卖合同格式合同 买方甲方: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签订地点:泸州市江北镇 卖方乙方: 拟订时间:2022年月日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等 序号 产品名称 型号规格/品牌 技术 要求 生产厂家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交货期 备注 1 单桥泡沫干粉联用消防车 详见技术协议 辆 1 2 水罐消防车 详见技术协议 辆 1 3 合计 不含税金额: 增值税金额: 含税总金额: 合同金额:xxxxx,大写:人民币xxxxxxxx元整含13增值税,注:卖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前,国家调整增值税税率的,卖方按照调整后的税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合同总价即含税价金额根据增值税税率的调整而进行调整,价格已包含发运至四川省泸州市江北镇电厂现场的运杂费所有税金等。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生效之后天内交货完毕。卖方逾期交货的,每迟延一日按合同总额的1向买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15日,买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由卖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卖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卖方所供产品必须符合相关产品技术标准及最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技术规定及要求,产品必须是全新的且满足买方技术要求,保证产品正常使用,具体要求如下: 1卖方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2消防车整车及所有部件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均由完成整车组装的厂家负责,整车及所有部件的质保期为1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整车质保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5% 3在质保期内,如有因制造质量问题或技术缺陷造成设备故障或损坏,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后36小时内无法修复或需要返厂进行维修的,每发生一次扣产品质量保证金25%在卖方使用的头三个月,重要设备或部件发动机变速箱底盘消防泵消防炮等出现第二次相同的质量问题,买方可以要求卖方免费整体更换该车 4整车消防性能符合GB 7956.1-2014标准要求底盘通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发动机排放符合GB17691-2018国第六阶段限值的规定要求国6标准随车器材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整车性能符合GB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整车符合GB1589-2016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的规定 5车辆上装所有材质必须达到本体防腐要求,车辆电器线路电器接地装置各类接口含油水电气接口必须符合中国标准 6能与买方现使用的消防车管路器材等各类接口配套使用,操作说明等字体全部采用中文 7车辆轮胎全部采用原车自带的子午线钢丝胎,并注明品牌型号,选用全尺寸同型号规格的备用轮胎备用轮胎必须可靠固定在科学合理的位置,且不影响车辆行驶及各项操作 8车辆公告目录中整备质量参数与交货的车辆相符不含干粉泡沫灭火剂 9交车时必须提供整车合格证底盘合格证整车3C认证或国家工信部公告检验报告主要设备的国家相应检测合格证底盘号码拓印件发动机号码拓印件随车消防器材清单随车工具清单车辆交接清单等所有相关资料。 10交车时整车及所有主要设备底盘消防泵消防炮压缩空气泡沫系统充气泵等提供产品合格证操作使用说明书中文维护说明书中文常见故障排除手册中文质量保修卡结构图以及水管路液压电气线路布置图等所有资料文件,属进口设备的提供原产地证明或报关单。 买方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卖方对产品质量负责, 如产品有质量问题由卖方根据买方的要求选择免费负责修理更换或退货,经修理或更换后质量保证期从修理完毕或更换后重新计算,并有权扣除部分或全部质保金。 双方签字确认的单桥泡沫干粉联用消防车技术协议水罐消防车技术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交货地点方式:四川省泸州市江北镇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物资部库房或指定地点,车辆一次全部交清。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运输方式由卖方自定,运输费用由卖方承担,买方签字接收前的运输风险由卖方承担。 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无。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规定,保障产品搬运吊装安全的可靠包装,包装物由卖方提供,其费用由卖方承担,包装物不回收。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按合同第二条要求进行验收, 买方的检验验收并不免除卖方的质量责任。 买方在产品到货后应及时进行检验,如有配置规格型号质量等问题应在一个月内提出异议,卖方在接到异议后24小时内答复处理。 八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必须提供产品正常安装使用的必需附件。 九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车辆交货的同时,卖方派人到现场进行操作使用维护保养等技术培训,卖方现场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服从买方(负责人:)关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疫情防控厂区出入等相关制度管理。卖方因安全管理不到位,或安全措施未正确完善执行,或工作人员违章等原因于买方生产现场发生人身设备事故含损坏甲方设备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卖方承担相应责任,因此给买方造成的直接损失由卖方负责赔偿。 十结算方式及期限 1车辆交货完成,设备配置规格数量及提供的相应文件资料清查无误,现场交接验收合格,车辆在泸州市车辆管理所上户成功后,卖方开具100%合同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送交买方,买方在28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95% 2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整车质保金,质保金支付期限为到货验收合格,买方使用车辆一年无质量问题后支付无息,卖方开具相同金额的收款收据。 3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整。 1车辆到货后验收合格,卖方提交的退还履约保证金申请及相应金额收据通过买方审核后14日内,买方向卖方退还通过买方审核的履约保证金但如还存在合同争端,则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应延长到上述争端最终解决且所有理赔完毕。 2如果合同卖方未能履行合同并给买方造成损失,那么履约保证金将作为对这一损失的补偿而支付给合同买方。 十一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无。 十二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即可解除合同:1买卖双方协商一致。2卖方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其他情况。 十三违约责任 1.参见合同及附件技术协议中考核条款。 2.其他性质的违约,违约方承担10合同总金额的违约金。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买卖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买卖双方同意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其他约定事项 :买卖双方在合同上经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即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四份正本,买方执三份,卖方执一份。 卖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账户号: 纳税人登记号: 买方: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江北镇 邮编:646007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 联系人:xxx 电话:0830 362 80xx 传真:0830 362 8000 开户银行:工行四川泸州江阳支行 账户号:2304 3431 0912 2102 320 纳税人登记号:9151 0500 7672 8573 4Q 附件4.2 技术条件书 4.2.1单桥泡沫干粉联用消防车采购技术条件书 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单桥泡沫干粉联用消防车采购 技术条件书 时间:2022年8月 总则 1.1本技术条件书适用于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单桥泡沫干粉联用消防车采购项目,提出了产品的技术参数技术标准质量保证供货范围以及运输等方面的要求。 1.2本技术条件书作为采购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3本技术条件书所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卖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协议和现行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卖方必须满足其要求。 1.4本技术条件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卖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的标准执行。 1.5 整车消防性能符合GB7956-2014标准要求底盘通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发动机排放符合GB17691-2018国第六阶段限值的规定要求国6标准整车通过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并已列入工信部汽车新产品公告。 1.6投标人提供的单桥泡沫干粉联用消防车应为三一重工中联重科程力专汽等知名单位生产的成熟技术产品。 1.7投标人提供的单桥泡沫干粉联用消防车不需要配装干粉泡沫灭火剂。 1.8招标人采购项目主要参数中打号条款为重要条款,投标人不满足会导致失分。招标人采购项目主要参数中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如有任何一条负偏离则导致投标无效。 1.9投标人是制造商的须具有消防车生产制造资质,为代理商的需要制造商提供的授权书。 1.10招标人的技术参数要求中如有品牌型号只做参考,没有限制性,投标人可以采取替代品牌,但所投产品的标准必须满足或优于采购人所提供参考产品的标准,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报价方案将不被接受。 1.11投标人产品的各项技术指标不能低于国家强制性标准,符合上牌标准,否则投标无效。 1.12交车地点: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江北镇。 1.13服务要求:产品在使用中出现任何问题,采购方与供应商联系,供应商在接到故障电话半小时内响应,并答复售后服务方式远程指导到场服务,需到场服务的,6时内到达现场提供现场服务,12小时修复。 1.14签订合同后,买方有权因规范标准规程等方面发生变化而提出补充要求,卖方应予以满足。 1.15供货期:合同签订后40天之内完成供货。 设备名称主要零部件及参数 2.1单桥泡沫干粉联用消防车1辆。 2.2主要参数不低于以下要求不限于此: 2.2.1整车主要参数 序号 项目名称 参数 1 总质量(kg) 19450kg 2 额定质量(kg) 6700 3 整备质量(kg) 12300 4 整车尺寸 8630 2540 3700(mm) 5 载液量 水3000L泡沫2000L,干粉1500L 6 最高车速 100km/h 7 消防泵额定量 60L/s1.0MPa 8 消防炮额定量 48L/s0.8MPa 9 消防炮射程 70m水,60m泡沫 10 干粉炮喷射率 30kg/sE35kg/s 11 干粉炮射程 35m 12 接近角/离去角 19/11 2.2.2底盘 2.2.2.1底盘主要参数 序号 项目名称 参数 1 发动机额定功率 257KW 2 发动机排量 7360ml 3 发动机排放标准 国六 4 驱动形式 42 5 轴距 4700mm 6 变速箱 手动机械式 7 取力器 夹心式取力器 2.2.2.2乘员室 序号 项目名称 参数 1 结构 平头四开门双排驾驶室,后排座位安装4具空气呼吸器支架。 2 司乘人员数 24人 3 驾驶员位置 左置 4 设备 原车仪表板处设置消防操作仪表板及警灯控制盒,加装警报器取力器控制开关及指示灯 附加电源开关 5 采暖空调要求 原厂冷暖空调 2.3上装结构及性能参数 2.3.1器材箱泵室干粉水罐泡沫罐 序号 项目名称 参数 1 结构 主框架结构采用优质方管焊接,外装饰板采用碳钢板焊接,车顶防滑,可行走,两边设翻转踏板,防滑设计。 2 器材箱 器材箱位于乘员室后部,两边设铝合金卷帘门,内有照明灯。器材箱室内根据需求设储物盒。侧下裙边设有工具箱及卷帘门,可放置小型工具 3 泵房 泵房位于整车后部,两边与后边设铝合金卷帘门,内有照明灯,泵室两侧可放置部分常用器材 4 爬梯及上车拉手 车辆尾部安装可折叠式爬梯。 5 结构 主框架结构采用优质方管焊接,外装饰板采用碳钢板焊接,车顶防滑,可行走,两边设翻转踏板,防滑设计。 7 干粉系统 干粉罐: 材质: Q345RQ345B 灭火剂干粉装载量(m): 1.5设计压力(MPa): 1.7工作压力(MPa): 1.4 安全阀爆破压力(MPa):1.5 氮气钢瓶: 材质: 符合国家标准容积(L): 70压力(MPa): 15数量(只): 5 干粉炮: 工作压力(MPa): 0.5-1.5 喷射率(kg/s):30kg/sE35kg/s 射程(m) :35 数量(只): 1 干粉枪:数量(只): 1 喷射率(kg/s) 2.5射程(m) 12 8 容量 容 量:水3000L ,泡沫2000L 材 质:水罐采用优质碳钢板,罐体内部进行防腐处理,泡沫罐采用优质不锈钢板,水罐底板不小于4mm碳钢板,水罐侧板及封板不小于3mm碳钢板,水罐顶板不小于3mm碳钢花纹板泡沫罐底板不小于4mm 304不锈钢板,泡沫罐侧板及封板不小于3mm 304不锈钢板,泡沫罐顶板不小于3mm 304不锈钢花纹板。 结 构:钢板焊接式,内设纵横防荡板 设 备:( 2个人口盖,带有快速锁紧及开启装置( 2个液位指示计 ( 2个排污口,手动阀控制 ( 1个溢流装置 ( 1个呼吸阀口 9 管路系统设置 罐出水管路:有1个出水管路,水由罐体进入消防泵,装有1只气动304不锈钢蝶阀,通过挠性接头连接水罐与消防泵。 外进水管路:消防泵后部有一个外进水口,外接150吸水管。 出水管路:消防泵左右各有1个DN80及1个DN65的常压出水口 1个DN80的炮管路,采用DN80挠性接头,用DN80炮球阀控制。 2个DN65管路外注水位于车尾部 1个DN65罐注水管路,可通过消防泵直接向罐内注水。 放余水管路:为保护水泵及各球阀,在管路的最低处加装放余水阀。 冷却水管路:为使取力器在工作中应付各种复杂情况,配有冷却水管路及304不锈钢球阀。 2.4水系统 2.4.1水泵 序号 项目名称 参数 1 型号 CB10/60型常压消防泵 2 形式 常压离心式 3 额定流量 60L/s 4 额定压力 1.0MPa 5 最大吸深 7m 6 引水装置 自带滑片泵 7 引水时间 最大吸深时50s 8 安装形式 后置式 2.5灭火装置 2.5.1车载消防炮 序号 项目名称 参数 1 回转角度水炮 360水平回转 2 最大仰/俯角水炮 俯仰-4570 3 流量水炮 48L/s 4 射程水炮 70 m(水),60 m(泡沫) 2.6泡沫比例混合器 序号 项目名称 参数 1 混合比 6% 2 最大混合流量 64L/s 3 结构形式 环泵式 2.7器材箱 序号 项目名称 参数 1 材 质 骨架为优质型钢蒙板为氧化铝合金花纹板粘结结构。 2 结 构 前器材箱左右侧各1扇铝合金卷帘门,后泵房左右后侧各1扇铝合金卷帘门,轻便可靠噪声小。按战斗编成和战斗展开设计器材集成按人体工程学原理设计各种器材托架按使用逻辑关系和使用频率放置器材站在地面或踏板上2个动作内取用任何器材。 2.8电气设备 序号 项目名称 参数 1 附加电气 设独立电路 2 辅助照明 消防员室水泵房及器材箱分别设有照明灯,操纵仪表板上设有照明指示灯等 3 爆闪灯和侧照明灯 车辆两侧上方各配有红蓝爆闪灯及侧照明灯 4 警示装置 驾驶室顶部配备红LED警灯。 5 警报器警灯爆闪灯电路为独立式附加电路,控制器件安装在驾驶室内。 6 火场照明 整车后顶部安装50W LED消防探照灯1个,360度遥控转动。 7 控制面板 附加仪表开关集中布置在控制面板上,利于操作。仪表板上装有:压力表液位计电源总开关及器材箱灯开关等。 2.9表面处理 序号 项目名称 参数 1 面漆 优质国产漆 2 颜色 车体外表面主色为RO3消防红 技术要求 3.1基本要求 3.1.1单桥泡沫干粉联用消防车应符合消防车通用技术条件 GB7956.1-2014水罐消防车GB7956.2-2014泡沫消防车GB7956.3-2014干粉消防车GB7956.4-2019的规定,制造厂应按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进行加工制造。 3.2 整车要求 除应符合GB7956.1-2014中5.1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3.2.1 一般要求 3.2.1.1 燃油箱容量应满足满载行驶100km后在消防车额定流量和出口压力下连续工作2h。 3.2.1.2 应有手控发动机转速控制器,控制器操作机构便于操作,并能保持稳定的发动机转速,操作人员在消防泵操作处应能看清所有压力显示装置消防泵转速表以及其他指示器。 3.2.1.3 各自动控制机构应有手动应急措施。 3.2.1.4 操作面板上消防泵出口和进口压力表联接处应提供测试用连接管,接口规格为M101.5mm的外螺纹,螺纹长度不小于15mm,接口位置应便于外接压力表的安装,并标注标识。 3.2.1.5 主操作面板区域离地1.2m以上不应有大于65mm的出水口。 3.2.2 操作说明和标识 3.2.2.1 操作面板应包括以下内容:     消防泵额定流量和出口压力数值及操作说明     消防泵出口压力显示精度不低于2.5级     消防泵进口压力显示精度不低于2.5级     选用泡沫的类别适用时及混合比     消防泵转速显示及累计工作时间显示 水罐和泡沫液罐的液位显示     发动机水温显示     发动机机油温度显示 仪表板照明灯和开关     紧急停止按钮     冲洗标识和开关位置     面板上仪表及开关的用途说明牌。 3.2.2.2 操作面板上应有水泡沫管路系统简图及基本操作说明。 3.2.2.3 在水罐注水口处应设有水罐注水口字样的标牌,标牌应永久固定。 3.2.2.4 主操作面板区域离地1.2m以上不应有大于65mm的出水口。 3.2.2.5泡沫比例混合系统的控制调节应安装在操作仪表板处,便于人员操作。 3.2.2.6 在泡沫罐加液口处或邻近位置应设有泡沫罐注液口字样的标牌。在明显位置处应注明可使用的泡沫液类型,并用红色字体注明不要将不同类型不同企业的泡沫液混装的警告性文字。标牌应永久性固定。 3.2.2.7干粉炮和各种阀门开关等操作应灵活可靠,并有中文标注。 3.2.2.8 钢瓶出口处减压阀的前后以及干粉罐均应安装防震压力表,精度等级不应低于2.5级,安装位置应便于观察。 3.2.2.9 采用自动控制阀门应具备手动应急操作功能采用气动阀门应设置集中放气开关。 3.2.2.10 干粉罐和钢瓶应便于检查和更换,瓶口不应朝向控制面板前操作的人员。 3.2.2.11系统在操作人员便于观察位置应设置中文操作说明和工作原理图标牌,字高不应低于7mm,保证操作人员能够正确操作干粉系统。标牌应可靠固定,不应因震动高温水淋及其他原因脱落,应有保证阅读的照明。 3.3 底盘改制要求 3.3.1 底盘改制应符合GB7956.1-2014中5.4的要求。 3.3.2 当罐体直接安装在底盘上时,应保证罐体与底盘弹性联接且不与底盘直接接触。 3.4 干粉系统要求 3.4.1 干粉罐 3.4.1.1 干粉罐的设计制造和检验应符合GB/T150.3-2011和GB/T150.4-2011的相关要求。 3.4.1.2 干粉罐上部应设安全阀,安全阀应符合GB/T150.1-2011的相关要求。 3.4.1.3 干粉罐上部应设手动泄压装置。 3.4.1.4 干粉罐内外表面应平整,除锈后应进行防腐蚀处理。 3.4.1.5 干粉罐外表面应涂装GB/T3181-2008规定的R03大红色。 3.4.1.6 干粉罐上应安装有明显的永久性标识:干粉类型名称型号罐出厂日期首次检验日期及检验周期。 3.4.2 钢瓶 3.4.2.1 钢瓶应符合GB/T5099-1994的要求。 3.4.2.2 钢瓶应采用固定支架与车体联接,钢瓶与硬物接触处应衬上柔软耐腐和减震的衬物。 3.4.2.3 在钢瓶安装的明显位置,应有标注生产日期和检定周期的永久性标识。 3.4.2.4 钢瓶的充装方式应简便,充装接口应设置在操作人员便于操作处。 3.4.2.5 钢瓶及减压阀后的输气管路应分别设置安全阀。安全阀应符合GB/T150.1-2011GB/T150.2-2011GB/T150.3-2011GB/T150.4-2011的要求,并且整定压力不应大于最大工作压力的110%。 3.4.2.6 每个钢瓶应能单独启闭。 3.4.3 减压阀 3.4.3.1 减压阀的工作压力不应低于钢瓶的公称工作压力。 3.4.3.2 经减压阀减压后,输出压力不应大于1.7MPa。 3.4.3.3 减压阀的工作压力设定后应铅封或锁止,并有相应的警示标识。 3.4.3.4 减压阀的出口压力应为额定工作压力的0.81.0倍。 3.4.3.5 系统减压阀的压力调节应设有锁止装置,并有明显的警示说明。 3.4.4 管路 3.4.4.1 钢瓶至减压阀的管路应设置总阀减压阀至干粉罐的管路应设置安全阀。 3.4.4.2 减压阀前的输气管路涂色应为GB/T3181-2008规定的R03大红色,减压阀后的输气管路涂色应为GB/T3181-2008规定的G05深绿色,胶管除外。 3.4.4.3 出粉管路的阀门应采用球阀。 3.4.4.4 出粉管路的过流表面应具有抗干粉腐蚀性能。 3.4.4.5 出粉管路应设有吹扫装置。 3.4.5 干粉炮     干粉炮的性能应符合GB19156的相关要求。 3.4.6 干粉枪     干粉枪的性能应符合GB25200的相关要求。 3.4.7 干粉软管卷盘 3.4.7.1 干粉车应至少设置一套软管卷盘。 3.4.7.2 干粉软管卷盘的长度不应小于30m,性能应符合GB15090的相关要求。 3.4.8 喷射系统     干粉车喷射系统性能应符合表1的要求。 3.4.9 密封性能 3.4.9.1 高压管路应进行密封性能试验,各部位不应有渗漏现象。 3.4.9.2 喷射管路应进行密封性能试验,各部位不应有渗漏现象。 3.4.10 强度性能 3.4.10.1 高压管路应进行强度性能试验,各部位不应有变形和裂纹等。 3.4.10.2 喷射管路应进行强度性能试验,各部位不应有变形和裂纹等。 3.5 消防水力系统要求 3.5.1 消防泵 3.5.1.1 选用的车用消防泵应符合GB 6245-2006的相关规定。 3.5.1.2 消防泵的放余水装置应操作方便,并应直接将余水排至车外。 3.5.1.3消防泵与发动机功率匹配应:     消防泵额定工况轴功率与发动机额定功率之比:汽油机不应大于55%柴油机不应大于60%     取力器的增速比不应大于1.5。 3.5.2 消防管路 3.5.2.1 一般要求 3.5.2.1.1所有管路应采用耐腐蚀材料或采取防腐蚀措施。 3.5.2.1.2管路布置应便于消防泵及传动机构的维护和保养。 3.5.2.1.3消防管路应采用不同颜色区分,进水管路和水罐至消防泵的输水管路应为GB/T 3181规定的G05深绿色,泡沫罐与泡沫液泵或泡沫比例混合器的输液管路应为GB/T 3181规定的Y08深黄色,出水管路应为CB/T 3181规定的R03大红色。 3.5.2.2 消防泵进水管路 3.5.2.2.1当消防泵进水口设在侧面时应在车辆两侧均设进水口,单侧进水口应满足消防车额定压力和流量要求。 3.5.2.2.2额定流量不小于100L/s的消防车进水管路应设置阀门。 3.5.2.2.3进水管路应保证45s内能够放尽进水管路内的余水。 3.5.2.2.4消防泵的每个进水口和吸水管之间应安装抗腐蚀性滤网,滤网的过流面积不应降低消防泵 的额定压力和流量。滤网上的孔不应通过:     对于额定流量大于30L/s的消防泵,大于或等于13mm的颗粒。 3.5.2.2.5应配置吸水管,每车携带的吸水管长度不应小于8m。 3.5.2.2.6进水管路在0.8MPa压力下不应出现管路漏水冒汗密封件渗漏等现象在1.2MPa压力下不应破裂,不应产生影响正常使用的永久变形。 3.5.2.3 消防泵出水管路 3.5.2.3.1出水管路的通径和数量应保证消防车在额定工况下的出水流量。 3.5.2.3 2 出水管路应保证45s内能够放尽出水管路内的余水,放余水应方便操作。 3.5.2.3.3出水口中心离地高度大于1.2m时,出水口应向下倾斜,且离操作踏板上平面的高度不应大于1.2m。 3.5.2.3.4出水管路应安装可关闭出水管路和消防泵连接的止回阀。 3.5.2.3.5出水管路应经静水压密封试验,试验压力为出水管路承受的最大工作压力值的1.1倍,管路及各连接处不应出现渗漏。 3.5.2.3.6出水管路应经静水压强度试验,试验压力为出水管路承受的最大工作压力值的1.5倍,不应出现明显变形和结构破坏。 3.5.2.3.7在出水管路最大工作压力下,手动启闭的出水阀开启和关闭力在不使用辅助装置的前提下不应大于200N。非手动启闭的出水阀按正常操作方法可开启和关闭。当出水管路中没有压力时,手动启闭的出水阀开启和关闭力不应大于50N。 3.5.2.3.8出水阀应有指示启闭方向的指示标牌,在出水阀操作位置可见处应有缓慢打开出水阀的警示标牌,出水阀结构上应保证从开启至最大开度所用的时间应大于5s。 3.5.2.4 水罐至消防泵的输水管路 3.5.2.4.1水罐至消防泵的输水管路上应设置阀门且操作方便,额定流量大于60L/s时不应采用手动开启。 3.5.2.4.2水罐内输水管路的进口设置在排污孔邻近部位时,应保证污物不进入消防泵内。 3.5.2.4.3输水管路进口应设置滤网,并应满足消防车额定工况要求。 3.5.2.4.4额定流量不大于100L/s的消防车,水罐至消防泵的输水管路应能保证抽取罐容量90%以上的水,额定流量大于100L/s的消防车,水罐至消防泵的输水管路应能保证抽取罐容量85%以上的水。 3.5.2.5 泡沫罐至泡沫比例混合器的输液管路 3.5.2.5.1 泡沫罐至泡沫液泵或泡沫比例混合器的输液管路应能抽取罐容量95%以上的泡沫液。 3.5.2.5.2 泡沫罐输液管路通径应满足泡沫比例混合器的最大流量要求,并在大气压力为101kPa下, 承受85kPa真空度5min,不应有渗漏和肉眼可见的变形。泡沫液输液管路进口应装有滤网。 3.5.3 水罐和泡沫罐 3.5.3.1 罐体要求 3.5.3.1.1 罐容积大于或等于12m时,容积误差不应超过2%容积小于12m且不小于以上1m时, 每减少1m,其误差绝对值增加0.1%容积小于1m时,容积误差不应超过10%。 3.5.3.1.2 水罐体和阀门应采用防腐蚀材料或经防腐蚀处理。 3.5.3.1.3 罐容积超过2m,罐内应设防荡板,罐容积超过3m,罐内应设纵向防荡板,防荡板隔出的单腔容积不应大于2m。 3.5.3.1.4 容积大于1m的罐顶部应设置可供人员进出的人孔及人孔盖,人孔直径不小于400mm,人孔盖在罐内压力超过0.1MPa时可自动卸压。 3.5.3.1.5水罐和泡沫罐最低处应设置排污孔,排出的淤物不应接触车身和底盘零部件。 3.5.3.1.6水罐和泡沫罐应设置液位或液量的指示装置。 3.5.3.1.7水罐和泡沫罐应能承受0.1MPa的静水压力,经0.1MPa静水压强度试验,罐体两侧面不应出现明显残余变形,相连接的管道阀门均不许有渗漏。 3.5.3.1.8 泡沫液罐应设置呼吸口,呼吸口应保证正常输送泡沫液。 3.5.3.2 注水装置 3.5.3.2.1 消防泵至水罐的注水管路应设置阀门,阀门应方便操作。注水管路通径不应小于65mm,管路中不应有积水。 3.5.3.2.2从车辆外部向水罐注水的管路通径不应小于65mm,管路应保证罐内水不会倒流,管路中不应有积水。注水口应加防护盖。 3.5.3.2.3在水罐注水口处应设有水罐注水口字样的标牌,标牌应永久固定。 3.5.3.2.4泡沫液泵至泡沫液罐间的注液管路应设置不锈钢阀门,阀门应便于操作。注液管路应采用壁厚不小于1.5mm的不锈钢管,通径不小于40mm。 3.5.3.2.5 泡沫罐注液口应有保护盖。 3.5.3.3 溢水装置   应在水罐内设置通大气的溢水管路,溢水管路直径不应小于水罐与消防泵间输水管路直径的30%,溢水管路应高出罐顶。 3.5.4 车用泡沫系统 3.5.4.1 车用泡沫系统一般要求 3.5.4.1.1 泡沫炮或泡沫/水两用炮泡沫液泵和泡沫比例混合器的过流表面应使用抗泡沫液腐蚀的材料或涂层。 3.5.4.1.2 车用泡沫系统应设冲洗装置,冲洗装置应避免在冲洗过程中水流回泡沫液罐或水罐。 3.5.4.1.3 车用泡沫系统应有外吸泡沫液接口和联接软管,二者的拆装应方便。 3.5.4.1.4 在车用泡沫系统中应设有防止水倒流入泡沫液罐的措施。 3.5.4.1.5 车用泡沫系统在以系统最大工作压力和最大流量运行时应具有良好的密封性能,不应有渗漏现象。 3.5.4.1.6 车用泡沫系统的混合比精度应符合表1要求。 3.5.4.2 泡沫比例混合器 3.5.4.2.1 标志牌     泡沫比例混合器应设置有下列内容的永久性标志牌:     产品名称与型号     泡沫比例混合器泡沫混合液流量与进口压力范围     适用的消防泵流量与压力范围     混合比     泡沫液类型     生产企业名称     生产日期。 3.5.4.2.2 液流方向     在泡沫比例混合器外壳明显位置以箭头表示液流方向。 3.5.4.2.3 主要性能指标   企业应提供泡沫比例混合器的主要性能指标,包括进口工作压力范围流量范围,混合比精度等,并应符合4.4.4.1.6的要求。 3.5.4.2.4 静水压密封强度要求 3.5.4.2.4.1 比例混合器应经静水压密封试验,试验压力为规定最大工作压力值的1.1倍。试验后,比例混合器壳体及各连接处不应出现渗漏。 3.5.4.2.4.2 比例混合器应经静水压强度试验,试验压力为规定最大工作压力值的1.5倍。试验后,比例混合器壳体及各连接管路不应出现明显变形和结构破坏。 3.5.4.2.5 负压式泡沫比例混合器 3.5.4.2.5.1 在大气压力为101kPa下,负压式泡沫比例混合器在85kPa真空度条件下,1min内真空度的降低数值应不大于0.5kPa。 3.5.4.2.5.2 负压式泡沫比例混合器进出口的压力差应不大于进口工作压力的35%。 3.5.4.2.6 正压式泡沫比例混合器 3.5.4.2.6.1 正压式泡沫比例混合器的泡沫液泵应符合GB 6245-2006第7章的规定。 3.5.4.2.6.2 泡沫液泵的动力源和驱动装置应能保证供泡沫液泵正常工作。 3.5.4.2.6.3 泡沫液泵的工作压力和流量应与比例混合器的工作压力和流量范围相适应。 3.5.4.2.6.4 泡沫液泵应设有泄压阀,泄压阀在供泡沫液泵最大工作压力的1.11.5倍范围内能自动泄压。 3.5.4.2.6.5 当泡沫罐内液体剩余量达到标称容量的4%6%范围内时,泡沫液泵应能自动停机。 3.5.5 消防炮 3.5.5.1配备的车载泡沫/水两用炮喷射性能应符合GB 19156的要求。 3.5.5.2车载消防炮装车后的俯角不应小于7。 3.5.5.3车顶炮的进水管路应设置控制启闭的阀门。 3.5.5.4车顶炮和车前炮应有锁紧机构,锁紧机构能够在消防炮喷射时可靠锁止在任何俯仰和回转角度。 3.5.5.5车载消防炮采用无线遥控时,无线遥控信号不应对消防车其他控制系统和通讯系统的工作造成干扰。 3.5.6 最大真空度及密封性   在大气压力为101kPa下,消防车引水装置所能形成的最大真空度不应小于85kPa。引水系统的密封性在最大真空度条件下,1min内真空度的降低数值不应大于2.6kPa。 3.5.7 最大吸深时消防泵的性能引水时间 3.5.7.1 在大气压力101kPa,水温20下时,最大吸深不应小于7m。引水时间应符合表1的要求。 3.5.7.2 在最大吸深时,消防泵的流量和出口压力应满足表2的规定。 3.5.8 连续运转试验     6h连续运转试验应满足以下要求:     在连续运转试验过程中,发动机转速不应超过发动机的额定转速     发动机无异响过度振动漏水漏油漏气等异常现象     发动机出水温度小于90     发动机机油温度小于95     变速器及取力器的润滑油温度应小于100     取力器的输出轴轴承座温度应小于100。 3.5.9消防车超负荷运转性能     应进行超负荷运转试验,发动机和消防泵应工作正常,无过度振动漏油等现象。 3.6 仪器仪表要求 3.6.1仪器仪表应符合GB7956.1-2014中5.6的相关要求。 3.6.2 显示负压的真空表应选用压力真空联用表。 3.7 附加储气瓶要求     干粉车附加储气瓶应符合GB7956.1-2014中5.14的相关要求。 3.8 基本器材的的摆放和配备 3.8.1器材的摆放和固定应符合GB7956.1-2014中5.105.11的规定。 3.8.2配备的器材附件应不低于下表的规定。 类别 序 号 名 称 规 格 数 量 单 位 备 注 随 车 技 术 文 件 1 消防车使用说明书 1 本 2 消防车器材配置表 1 单 3 汽车底盘使用说明书 1 本 4 汽车底盘合格证 1 单 5 消防泵使用说明书 1 本 6 随车附件工具 1 套 原底盘随车附件工具 灭 火 装 备 1 吸水管 1504 米 2 根 内扣式 2 滤水器 FLF150 1 件 内扣式 3 分水器 FII80/652-1.6 1 件 内扣式 4 集水器 JII150/802-1.0 1 件 内扣式 5 水带 20-65-20 6 盘 内扣式,执行国家GB6246-2011标准 6 水带 20-80-20 4 盘 内扣式,执行国家GB6246-2011标准 7 水带 16-65-5 1 盘 内扣式(外注水用) 8 异径接口 KJ65/80 2 件 内扣式 9 水带包布 DT-SB 4 件 10 护带桥 长 570 2 副 11 水带挂钩 4 件 12 地上消火栓扳手 QT-DS1长 370 1 件 13 地下消火栓扳手 长 970 1 件 14 吸水管扳手 FS150 2 件 15 直流开关水枪 QZG3.5/7.565 1 支 常压内扣式 16 多用水枪 QDH6.0/865 1 支 常压内扣式 17 空气泡沫枪 QP8/0.7Z65 1 支 内扣式含枪吸液管 18 泡沫外吸液管总成 402000 1 根 破 拆 救 生 工 具 1 灭火器 3 /ABC 1 具 2 铁锹 长 860/1050 1 件 3 铁铤 长 900 1 件 4 消防腰斧 GF-285长 285 1 件 5 消防平斧 QTF-PF长 810 1 件 6 丁字镐 QTF-DG长 700/900 1 件 7 橡皮锤 1 件 干粉标配 1 干粉加注漏斗 个 1 2 充气胶管 20m 根 1 3 套筒扳手 46 把 1 3.9 警报灯具要求      警报灯具性能应符合GB7956.1-2014中5.7.285.7.31的相关要求。 3.10 随车文件工具及易损件要求 3.10.1 车辆交付用户时除应交付车辆注册所需资料外,还至少应随车交付用户以下中文文件:     底盘操作手册     底盘维修手册及零部件目录 底盘质量保证书和售后服务说明书     底盘合格证或相关证明     底盘随车工具清单     干粉罐钢瓶减压阀安全阀等总成及附件的使用说明书合格证及检验报告等。 消防车电气原理图     消防车使用说明书     消防车维修保养手册及零部件目录     消防车合格证     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承诺     消防车随车工具及易损件清单     所配总成及附件的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 3.10.2 消防车除随车配置底盘工具外还应随车配置消防装置的专用工具。 3.10.3 消防车应随车配置全套消防装备电路保险丝。 3.10.4 除随车配置底盘工具外,还应随车配置消防装置的专用工具。 3.11 标志   消防车的标志应符合GB7956.1-2014中5.2的规定。 包装 4.1 出厂采用裸装,随车文件用防潮材料包装。 4.2 所有车门工具箱均应关闭锁紧。 4.3 外露镀铬件应涂防锈油,车外照明灯警灯应用塑料薄膜包扎。 4.4 采用铁水路运输时,发动机不得有余水,燃料箱不得有余油,蓄电池应断开正负极接头。 5. 运输 5.1 采用行驶运输时,应遵守使用说明书相关新车行驶的规定。 5.2 采用铁水路运输时,应执行铁水路运输的相关规定。 6. 出厂检验 6.1消防车出厂前应经厂家的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6.2出厂检验项目内容应符合消防车通用技术条件 GB7956.1-2014标准要求,且每项检测指标应100%合格。 7. 质保 消防车整车寿命不小于15年,质保期1年。质保期内若发生设备故障损坏现象,由供货商免费更换或处理。 8.有关说明 8.1供应商所投车辆须是列入国家工信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或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之列内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2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为单位的货物服务及工程进行整体投标。 4.2.1水罐消防车采购采购技术条件书 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水罐消防车采购 技术条件书 时间:2022年8月 1.总则 1.1本技术条件书适用于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水罐消防车采购项目,提出了产品的技术参数技术标准质量保证供货范围以及包装储存运输等方面的要求。 1.2本技术条件书作为采购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技术条件书所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 1.3卖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协议和现行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卖方必须满足其要求。 1.4本技术条件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卖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的标准执行。 1.5投标人提供的消防车应为三一重工中联重科程力专汽等知名单位生产的成熟技术产品整车消防性能符合GB7956-2014标准要求底盘通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发动机排放符合GB17691-2018国第六阶段限值的规定要求国6标准整车通过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并已列入工信部汽车新产品公告。 1.6投标人是制造商的须具有消防车生产制造资质,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要制造商提供的授权书。 1.7招标人的技术参数要求中如有品牌型号只做参考,没有限制性,投标人可以采取替代品牌,但所投产品的标准必须满足或优于招标人所提供参考产品的标准,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报价方案将不被接受。 1.8招标人采购项目内容中打号条款为重要条款,不满足会导致失分。采购项目内容中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如有任何一条负偏离则导致投标无效。 1.9投标人产品的各项技术指标不能低于国家强制性标准,符合上牌标准,否则投标无效。 1.10投标人的水罐车同时兼有洒水清扫道路的功能。 1.11交车地点: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江北镇。 1.12服务要求:产品在使用中出现任何问题,采购方与供应商联系,供应商在接到故障电话半小时内响应,并答复售后服务方式远程指导到场服务,需到场服务的,6时内到达现场提供现场服务,12小时修复。 1.13签订合同后,买方有权因规范标准规程等方面发生变化而提出补充要求,卖方应予以满足。 1.14供货期:合同签订后40天之内完成供货。 2.设备名称及参数 2.1水罐消防车1辆。 2.2主要参数不低于以下要求不限于此: 2.2.1整车主要参数 序号 项目名称 参数 1 总质量(kg) 13590 2 额定质量(kg) 5890 3 整备质量(kg) 7250 4 整车尺寸 7745 2450 3280(mm) 5 载液量 载水6000kg 6 最高车速 90km/h 7 消防泵额定量 30L/s 压力1.0MPa 8 消防炮额定量 30L/s 1.0MPa 9 消防炮射程 水50m 10 接近角/离去角 21/11 2.2.2底盘 2.2.2.1底盘主要参数 序号 项目名称 参数 1 发动机额定功率 140kw 2 发动机排量 4088ml 3 发动机排放标准 国六 4 驱动形式 42 5 轴距 4300mm 6 变速箱 手动机械式 7 取力器 夹心式取力器 2.2.2.2乘员室 序号 项目名称 参数 1 结构 平头四开门双排驾驶室,后排座位安装3具空气呼吸器托架。 2 司乘人员数 33人 3 驾驶员位置 左置 4 设备 原车仪表板处设置消防操作仪表板及警灯控制盒,加装警报器取力器控制开关及指示灯 附加电源开关 5 采暖空调要求 原厂冷暖空调 2.3上装结构及性能参数 2.3.1器材箱泵室水罐泡沫罐 序号 项目名称 参数 1 结构 主框架结构采用优质方管焊接,外装饰板采用碳钢板焊接,车顶防滑,可行走,两边设翻转踏板,防滑设计。 2 器材箱 器材箱位于乘员室后部,两边设铝合金卷帘门,内有照明灯。器材箱室内根据需求设储物盒。侧下裙边设有工具箱及卷帘门,可放置小型工具 3 泵房 泵房位于整车后部,两边与后边设铝合金卷帘门,内有照明灯,泵室两侧可放置部分常用器材 4 保温位置:选装燃油加热器根据客户需求选装,费用另计 5 爬梯及上车拉手 车辆尾部安装可折叠式爬梯。 6 结构 主框架结构采用优质方管焊接,外装饰板采用碳钢板焊接,车顶防滑,可行走,两边设翻转踏板,防滑设计。 7 器材箱 器材箱位于乘员室后部,两边设铝合金卷帘门,内有照明灯。器材箱室内根据需求设储物盒。侧下裙边设有工具箱及卷帘门,可放置小型工具 8 水罐容量 6000kg 9 材质 优质碳钢,水罐采用优质碳钢板,罐体内部进行腐处理,水罐底板4mm碳钢板,水罐侧板及封板3mm碳钢板,水罐顶板3mm碳钢花纹板 10 管路系统设置 人孔:人孔1个,带有快速锁定/开启装置, 1个溢流装置,1个液位指示计 1个排污口,手动阀控制 罐出水管路:有1个DN100的罐出水管路,水由罐体进入消防泵,装有1只DN100手动蝶阀,通过DN100挠性接头连接水罐与消防泵。 外进水管路:消防泵后部有一个外进水口,外接100吸水管,螺纹式管牙接口KA100扪盖密封 出水管路:消防泵左右各有1个DN80的常压出水口 1个DN80的炮管路,采用DN80挠性接头,用DN65炮球阀控制。 注水管路:2个DN65管路外注水分布车身中部两侧 1个DN65罐注水管路,可通过消防泵直接向罐内注水 放余水管路:为保护水泵及各球阀,在管路的最低处加装放余水阀。 却水管路:为使取力器在工作中应付各种复杂情况,配有冷却水管路及不锈钢球阀。 2.4水系统 2.4.1水泵 序号 项目名称 参数 1 型号 CB10/30型车用消防泵 2 形式 常压离心式 3 额定流量 30L/s 4 额定压力 1.0MPa 5 最大吸深 7m 6 引水装置 自带滑片泵 7 引水时间 最大吸深时50s 8 安装形式 后置式 2.5灭火装置 车载消防炮 序号 项目名称 参数 1 回转角度水炮 360水平回转 2 最大仰/俯角水炮 俯仰-3570 3 流量水炮 30L/S 4 射程水炮 50m 2.6器材箱 序号 项目名称 参数 1 材 质 骨架为优质型钢蒙板为氧化铝合金花纹板粘结结构。 2 结 构 全钢框架焊接结构,前器材箱左右侧各1扇铝合金卷帘门,后泵房左右后侧各1扇铝合金卷帘门,轻便可靠噪声小。按战斗编成和战斗展开设计器材集成按人体工程学原理设计各种器材托架按使用逻辑关系和使用频率放置器材站在地面或踏板上2个动作内取用任何器材。 2.7电气设备 序号 项目名称 参数 1 附加电气 设独立电路 2 辅助照明 消防员室水泵房及器材箱分别设有照明灯,操纵仪表板上设有照明指示灯等 3 爆闪灯和侧照明灯 车辆两侧上方各配有2个红蓝爆闪灯及2个侧照明灯 4 警示装置 驾驶室顶部配备1.4米长排豪华红红LED警灯。 5 警报器功率为100W警报器警灯爆闪灯电路为独立式附加电路,控制器件安装在驾驶室内。 6 火场照明 整车后顶部安装50W LED消防探照灯1个,360度遥控转动。 7 控制面板 附加仪表开关集中布置在控制面板上,利于操作。仪表板上装有:压力表液位计电源总开关及器材箱灯开关等。 2.8表面处理 序号 项目名称 参数 1 面漆 优质国产漆 2 颜色 车体外表面主色为RO3消防红 3.技术要求 3.1基本要求 3.1.1水罐消防车应符合水罐消防车技术条件标准GB 7956.1-2014的通用技术要求规定,制造厂应按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进行加工制造。  3.2 整车要求 除应符合GB7956.1-2014中5.1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3.2.1一般要求 3.2.1.1 燃油箱容量应满足满载行驶100km后在消防车额定流量和出口压力下连续工作2h。 3.2.1.2 应有手控发动机转速控制器,控制器操作机构便于操作,并能保持稳定的发动机转速,操作人 员在消防泵操作处应能看清所有压力显示装置消防泵转速表以及其他指示器。 3.2.1.3 各自动控制机构应有手动应急措施。 3.2.1.4 操作面板上消防泵出口和进口压力表联接处应提供测试用连接管,接口规格为M101.5mm的外螺纹,螺纹长度不小于15mm,接口位置应便于外接压力表的安装,并标注标识。 3.2.1.5 主操作面板区域离地1.2m以上不应有大于65mm的出水口。 3.2.2 操作说明和标识 3.2.2.1 操作面板应包括以下内容:     消防泵额定流量和出口压力数值及操作说明     消防泵出口压力显示精度不低于2.5级     消防泵进口压力显示精度不低于2.5级     消防泵转速显示及累计工作时间显示     水罐的液位显示     发动机水温显示     发动机机油温度显示     面板上仪表及开关的用途说明牌     紧急停止按钮。 3.2.2.2 操作面板上应有水管路系统简图及基本操作说明。 3.2.2.3 在水罐注水口处应设有水罐注水口字样的标牌,标牌应永久固定。 3.3 底盘改制要求 3.3.1底盘改制应符合GB 7956.1-2014中5.4的要求。 3.3.2 当罐体直接安装在底盘上时,应保证罐体与底盘弹性联接且不与底盘直接接触。 3.4 消防水力系统的要求 3.4.1 消防泵 3.4.1.1 选用的车用消防泵应符合GB 6245-2006的相关规定。 3.4.1.2 消防泵的放余水装置应操作方便,并应直接将余水排至车外。 3.4.1.3 消防泵与发动机功率匹配应:     消防泵额定工况轴功率与发动机额定功率之比:汽油机不应大于55%柴油机不应大于60%     取力器的增速比不应大于1.5。 3.4.2 消防管路 3.4.2.1 一般要求 3.4.2.1.1 所有管路应采用耐腐蚀材料或采取防腐蚀措施。 3.4.2.1.2 管路布置应便于消防泵及传动机构的维护和保养。 3.4.2.1.3 消防管路应采用不同颜色区分,进水管路和水罐至消防泵的输水管路应为GB/T 3181规定的G05深绿色,出水管路应为CB/T 3181规定的R03大红色。 3.4.2.2 消防泵进水管路 3.4.2.2.1 当消防泵进水口设在侧面时应在车辆两侧均设进水口,单侧进水口应满足消防车额定压力和流量要求。 3.4.2.2.2 额定流量不小于100L/s的消防车进水管路应设置阀门。 3.4.2.2.3 进水管路应保证45s内能够放尽进水管路内的余水。 3.4.2.2.4 消防泵的每个进水口和吸水管之间应安装抗腐蚀性滤网,滤网的过流面积不应降低消防泵 的额定压力和流量。滤网上的孔不应通过:     对于额定流量不大于30L/s的消防泵,大于或等于8mm的颗粒。     对于额定流量大于30L/s的消防泵,大于或等于13mm的颗粒。 3.4.2.2.5 应配置吸水管,每车携带的吸水管长度不应小于8m。 3.4.2.2.6 进水管路在0.8MPa压力下不应出现管路漏水冒汗密封件渗漏等现象在1.2MPa压力下不应破裂,不应产生影响正常使用的永久变形。 3.4.2.3 消防泵出水管路 3.4.2.3.1 出水管路的通径和数量应保证消防车在额定工况下的出水流量。 3.4.2.3 2 出水管路应保证45s内能够放尽出水管路内的余水,放余水应方便操作。 3.4.2.3.3 出水口中心离地高度大于1.2m时,出水口应向下倾斜,且离操作踏板上平面的高度不应大于1.2m。 3.4.2.3.4 出水管路应安装可关闭出水管路和消防泵连接的止回阀。 3.4.2.3.5 出水管路应经静水压密封试验,试验压力为出水管路承受的最大工作压力值的1.1倍,管路及各连接处不应出现渗漏。 3.4.2.3.6 出水管路应经静水压强度试验,试验压力为出水管路承受的最大工作压力值的1.5倍,不应出现明显变形和结构破坏。 3.4.2.3.7 在出水管路最大工作压力下,手动启闭的出水阀开启和关闭力在不使用辅助装置的前提下不应大于200N。非手动启闭的出水阀按正常操作方法可开启和关闭。当出水管路中没有压力时,手动启闭的出水阀开启和关闭力不应大于50N。 3.4.2.3.8 出水阀应有指示启闭方向的指示标牌,在出水阀操作位置可见处应有缓慢打开出水阀的警示标牌,出水阀结构上应保证从开启至最大开度所用的时间应大于5s。 3.4.2.4 水罐至消防泵的输水管路 3.4.2.4.1 水罐至消防泵的输水管路上应设置阀门且操作方便,额定流量大于60L/s时不应采用手动开启。 3.4.2.4.2 水罐内输水管路的进口设置在排污孔邻近部位时,应保证污物不进入消防泵内。 3.4.2.4.3 输水管路进口应设置滤网,并应满足消防车额定工况要求。 3.4.2.4.4 额定流量不大于100L/s的消防车,水罐至消防泵的输水管路应能保证抽取罐容量90%以上的水,额定流量大于100L/s的消防车,水罐至消防泵的输水管路应能保证抽取罐容量85%以上的水。 3.4.3 水罐 3.4.3.1 罐体要求 3.4.3.1.1 罐容积大于或等于12m时,容积误差不应超过2%容积小于12m且不小于以上1m时, 每减少1m,其误差绝对值增加0.1%容积小于1m时,容积误差不应超过10%。 3.4.3.1.2 罐体和阀门应采用防腐蚀材料或经防腐蚀处理。 3.4.3.1.3 罐容积超过2m,罐内应设防荡板,罐容积超过3m,罐内应设纵向防荡板,防荡板隔出的单腔容积不应大于2m。 3.4.3.1.4 容积大于1m的罐顶部应设置可供人员进出的人孔及人孔盖,人孔直径不小于400mm,人孔盖在罐内压力超过0.1MPa时可自动卸压。 3.4.3.1.5水罐最低处应设置排污孔,排出的淤物不应接触车身和底盘零部件。 3.4.3,1.6水罐应设置液位或液量的指示装置。 3.4.3.1.7水罐应能承受0.1MPa的静水压力,经0.1MPa静水压强度试验,罐体两侧面不应出现明显残余变形,相连接的管道阀门均不许有渗漏。 3.4.3.2 注水装置 3.4.3.2.1 消防泵至水罐的注水管路应设置阀门,阀门应方便操作。注水管路通径不应小于65mm,管路中不应有积水。 3.4.3.2.2从车辆外部向水罐注水的管路通径不应小于65mm,管路应保证罐内水不会倒流,管路中不应有积水。注水口应加防护盖。 3.4.3.2.3在水罐注水口处应设有水罐注水口字样的标牌,标牌应永久固定。 3.4.3.3 溢水装置   应在水罐内设置通大气的溢水管路,溢水管路直径不应小于水罐与消防泵间输水管路直径的30%,溢水管路应高出罐顶。 3.4.4 消防炮 3.4.4.1水罐车配备的车载消防炮喷射性能应符合GB 19156的要求。 3.4.4.2车载消防炮装车后的俯角不应小于7。 3.4.4.3车顶炮的进水管路应设置控制启闭的阀门。 3.4.4.4车顶炮和车前炮应有锁紧机构,锁紧机构能够在消防炮喷射时可靠锁止在任何俯仰和回转角度。 3.4.4.5车载消防炮采用无线遥控时,无线遥控信号不应对消防车其他控制系统和通讯系统的工作造成干扰。 3.4.5 最大真空度及密封性   在大气压力为101kPa下,消防车引水装置所能形成的最大真空度不应小于85kPa。引水系统的密封性在最大真空度条件下,1min内真空度的降低数值不应大于2.6kPa。 3.4.6 最大吸深时消防泵的性能引水时间 3.4.6.1 在大气压力101kPa,水温20下时,最大吸深不应小于7m。引水时间应符合表1的要求。 3.4.6.2 在最大吸深时,消防泵的流量和出口压力应满足表2的规定。 3.4.7 连续运转试验    水罐车6h连续运转试验应满足以下要求:     在连续运转试验过程中,发动机转速不应超过发动机的额定转速     发动机无异响过度振动漏水漏油漏气等异常现象     发动机出水温度小于90     发动机机油温度小于95     变速器及取力器的润滑油温度应小于100     取力器的输出轴轴承座温度应小于100。 3.4.8 水罐车超负荷运转性能   水罐车应进行超负荷运转试验,发动机和消防泵应工作正常,无过度振动漏油等现象。 3.5 仪器仪表的要求 3.5.1 仪器仪表应符合GB 7956.1-2014中5.6的规定。 3.5.2 显示负压的真空表应选用压力真空联用表。 3.6 基本器材的摆放和配备 3.6.1 器材的摆放和固定应符合GB7956.1-2014中5.105.11的规定。 3.6.2 配备的器材附件应不低于下表的规定。 类别 序 号 名 称 规 格 数 量 单 位 备 注 随车技术文件 1 消防车使用说明书 1 本 2 消防车器材配置表 1 单 3 汽车底盘使用说明书 1 本 4 汽车底盘合格证 1 单 5 消防泵使用说明书 1 本 6 随车附件工具 1 套 原底盘随车附件工具 灭 火 装 备 1 吸水管 1002 米 4 根 螺纹式 2 滤水器 FLF100 1 件 螺纹式 3 分水器 FII80/652-1.6 1 件 内扣式 4 集水器 JII100/652-1.0 1 件 内扣式 5 水带 20-65-20 6 盘 内扣式,执行国家GB6246-2011标准 6 水带 20-80-20 2 盘 内扣式,执行国家GB6246-2011标准 7 异径接口 KJ65/80 1 件 内扣式 8 水带包布 DT-SB 4 件 9 护带桥 长 570 2 副 10 水带挂钩 4 件 11 地上消火栓扳手 QT-DS1长 370 1 件 12 地下消火栓扳手 长 970 1 件 13 吸水管扳手 FS100 2 件 14 直流开关水枪 QZG3.5/7.565 1 支 低压内扣式 15 多用水枪 QDH6.0/865 1 支 低压内扣式 破 拆救 生工 具 1 灭火器 3 /ABC 1 具 2 铁锹 长 860/1050 1 件 3 铁铤 长 900 1 件 4 消防腰斧 GF-285长 285 1 件 5 消防平斧 QTF-PF长 810 1 件 6 丁字镐 QTF-DG长 700/900 1 件 7 橡皮锤 1 件 说 明 1凡未列入该配置表中其他器材部件均为用户要求选配。 2发车时销售员应将提车单与此表一并到仓库办理器材配置领取手续。 3.7 警报灯具   警报灯具性能应符合GB7956.1-2014中5.7.285.7.31的规定。 3.8 随车文件工具及易损件 3.8.1 消防车交付用户时除应交付车辆注册所需资料外,还应随车交付用户以下中文文件资料:     底盘操作手册     底盘维修手册及零部件目录     底盘质量保证书和售后服务说明书     底盘合格证     底盘随车工具清单     消防车电气原理图     消防车使用说明书     消防车维修保养手册及零部件目录     消防车合格证     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承诺     消防车随车工具及易损件清单     所配总成及附件的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 3.8.2 消防车除随车配置底盘工具外还应随车配置消防装置的专用工具.。 3.8.3 消防车应随车配置全套消防装备电路保险丝。 4.包装 4.1 出厂采用裸装,随车文件用防潮材料包装。 4.2 所有车门工具箱均应关闭锁紧。 4.3 外露镀铬件应涂防锈油,车外照明灯警灯应用塑料薄膜包扎。 4.4 采用铁水路运输时,发动机不得有余水,燃料箱不得有余油,蓄电池应断开正负极接头。 5.运输 5.1 采用行驶运输时,应遵守使用说明书相关新车行驶的规定。 5.2 采用铁水路运输时,应执行铁水路运输的相关规定。 6.出厂检验 6.1消防车出厂前应经厂家的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6.2出厂检验项目内容应符合消防车通用技术条件 GB7956.1-2014标准要求,且每项检测指标应100%合格。 7.质保 消防车整车寿命不小于15年,质保期1年。质保期内若发生设备故障损坏现象,由供货商免费更换或处理。 8.有关说明 8.1供应商所投车辆须是列入国家工信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或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之列内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2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为单位的货物服务进行整体投标。

标签: 水罐消防车 消防车 干粉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附件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