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人员需退回失业补助金的说明
关于部分人员需退回失业补助金的说明
近期我中心核实到部分领取失业补助金的人员,目前已处于重新就业、退休、异地已享受待遇、及最后参保地非杭州市等状态,现已停发相应人员的失业补助金。并且需退回相应金额,一是重新就业或领取养老金的人员,需退回相应时段已领取的失业补助金;二是异地已享受待遇或最后参保地非杭州的人员在杭领取的失业补助金需全额退款。相应政策可点击附件查询(第8页)。具体退款金额及退款原因可下载附件查询。退款方式如下
1.线上退款可使用手机银行转账,退款账户名“杭州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账号“331*****001**********”,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杭州武林支行”。
2.线下可至凤起东路888号就业窗口进行退款。
注意事项:
1.退款时务必备注栏填写“姓名+退失业补助金”,否则无法知悉退款来源,造成无法到账,需重新退款。退款成功后,*********@qq.com">将电子回单或截图发送至*********@qq.com,线下退款不用发邮件。
2.若应退未退将影响您的信用信息。
咨询电话:0571-********,电话应答时段:工作日上午9:30分-11:30分;下午14:30分-17:00分。
附件二:附件2相应政策文件.pdf
杭州市上城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2022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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