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卫浴产业园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数字化卫浴产业园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南建标[2022]065号数字化卫浴产业园工程总承包已由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南发改投[2022]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安市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南安市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暨概算批复,项目概算*****.52万元,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南安市美林街道溪州村、珠渊村。

2.2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271.068亩),总建筑面积******㎡,由9幢厂房与厂房配套区组成,并带有1幢配建单层仓库,分为一期和二期。一期总用地面积*****.00㎡(145.659亩),总建筑面积******.80㎡,包含4幢已建厂房(包含1#、2#、3#、6#楼,均为3层厂房,投产年限约为10年)及配套用房;二期总用地面积*****.00㎡(125.409亩),总建筑面积******.20㎡,包含5幢新建厂房(包含4#、5#、7#、8#、9#楼,均为5层厂房)、1幢单层仓库(11#楼)、厂房配套区(包含10#楼、现有南大门、新建东北门房岗亭与新建西南门房岗亭)及地下室,其中7#、9#楼采用装配式混凝土框架结构体系。其中10#楼包含了两座80米高度的塔楼及三层裙房,10-B为南侧塔楼,功能为办公用房;10-A为北侧塔楼,功能为人才公寓(职工宿舍),配套裙房南北横贯两栋塔楼,并将其衔接为一体。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建筑的建筑、结构、室内外装饰装修、给排水、消防、强电、弱点、通风排烟、电梯、标示标志系统、充电桩、夜景照明、永久性供配电系统等工程,以及室外广场、道路、停车场、绿化、景观、围墙、大门、综合管网、场地土石方及边坡挡土墙等室外总体工程。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项目的勘察、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的工程总承包任务,具体内容如下:

①勘察:本项目红线内及红线外与本项目相关的勘察工作,并提供满足设计规范及勘察规范要求的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工程施工、验收所需要的配合服务等;

②设计:要求根据初步设计文件、最高投标限价、模拟清单、发包人要求进行施工图设计及涉及到各项专项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及细化拆分、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期间指导和配合服务、竣工验收及竣工图绘制等后续设计服务,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红线之内,设计时应考虑到与本项目的给水、供电、污水、雨水、网络、监控、有线电视、消防、天然气等与本项目的互联互通连接,必须满足项目整体的全部使用功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建筑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室外总体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包括大门、围墙、门卫室、绿化、道路、景观、路灯、夜景、智能化、水电管网(含必要的红线范围外的管线接驳)、与市政管网接驳及相关配套设施等),其中建筑安装包括基础、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含地下消防水池及水泵房)、综合管线、强弱电(含项目红线范围外的市政强弱电)、节能、环境、智能化(含深化设计(如需))、人防、变配电工程等专业工程设计(含门窗专项设计、日照分析专项报告等);②海绵城市设计、绿色建筑设计、安防设计、充电桩、(包括其相应的第三方服务如土壤氡检测等);③应用BIM技术进行施工图设计,并在施工阶段将BIM技术由设计向深化设计延伸,实施BIM场景。④装配式建造需按照《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闽(2020)4号)文件及现行最新的工业化建筑认定办法规定要求,并通过主管部门的装配式建筑认证;⑤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设计内容。

③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所载明的全部建筑、结构、边坡与基坑支护、装饰装修、给排水、电气、通信、暖通、消防(含地下消防水池及水泵房)、综合管线、绿建节能、抗震支架、室外总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人防工程、变配电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等所有工程的施工,土石方开挖及场地平整,预制构件生产安装一体化任务,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指导项目施工,以及按照国家现行有关建设工程规范、规程、技术标准和项目整体全部使用功能要求必须配套完成的工作内容,做到通过验收整体移交。绿建工程需按照《福建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J13-197-2017设计及施工到位。充电桩工程需按照《福建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规范》配建标准配置到位。具体以发包人审核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纸为准。承包人负责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及总承包管理工作,承包范围为施工图纸、有关技术要求及其他合同文件中所含的全部工程内容(发包人单独发包的工程除外)。承包人需对上述范围内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承担全部责任。以上施工范围的所有费用已计入建安工程中,投标时应综合考虑。

④采购:本工程所需全部材料、设备及设施的采购,工程主要材料及设备的采购或订货需在实施前报发包人同意后方可实施。

⑤其他:中标人必须负责与分包工程的其他分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相应的“三通一平”等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政府质监、规划、消防、人防、环保等部门竣工验收备案。负责协助发包人办理规划、建设相关的所有审批、报建手续,以及市政配套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永久性用水、用电、电信、宽带、煤气、排水、排污等相关申请事宜。

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15元(含暂定金额),其中建安工程费为*********.00元,设计费为*******.15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0个日历日(工期含勘察、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直至交付使用,自《工程总承包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分标段,各投标人应对上述招标范围和内容进行全部投标;

2.7.质量要求:

2.7.1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的勘察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勘察设计成果文件须能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装配式建筑设计阶段须按《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闽建〔2020〕4号)的规定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出的装配式建筑评价认定。

2.7.2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装配式建筑须按《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闽建〔2020〕4号)的规定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装配式建筑认定。

2.7.3采购及安装质量标准:须满足设计文件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③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具备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符合资格要求的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不允许除施工项目负责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外的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负责人

3.4.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应是投标人或主体工程设计分包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5.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应是投标人或主体工程施工分包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7.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其他资格要求: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厂商作为联合体参与投标,但要求参与投标的企业必须有自有(投标人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可以视为自有)或合作的一家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厂商(即承担本项目的主要预制混凝土构件生产供应商)。若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厂商为投标人自有的,投标人应提供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厂商企业营业执照和反映股权或出资情况的工商登记信息的扫描件;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厂商为合作的,投标人应提供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厂商企业营业执照和合作协议书的扫描件,上述所有扫描件须盖预制构件厂商和投标人公章。投标人自有或合作的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厂商应为投标截止时间前福建省住建厅公布的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名单中的企业。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评标委员会推荐1个中标候选人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8月08日8时30分00秒2022年0902日8时30分00秒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上公布的“海迈电子标书制作软件”最新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采用现金形式提交的应在2022年0901日17时00分00秒之前到账)。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捌拾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0902日8时3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履约担保的要求

8.1履约担保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10%。

8.2履约担保形式: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8.3履约担保期限: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和ggzyfw.fj.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上发布,公告内容若有不一致之处,以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公告内容为准。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安市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省新镇茂盛路360号

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0595-********

传真:/

联系人:周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213室)

邮编:******

电子邮箱:fjzbzxb@126.com

电话:150*****580

传真:0591-********

联系人:章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5-********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南安市交通大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至三楼

联系电话:0595-********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南安市柳城街道柳南西路41 号

联系电话:0595-****************

标签: 产业园 总承包 数字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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