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一批交流配电箱招标公告

2015年第一批交流配电箱招标公告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招标人)委托河北通信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就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2015年第一批交流配电箱采购项目所需的货物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购交流配电箱为完成2015年第一批基站建设机房所需,采购交流配电箱700个。
项目采购预算金额约为189万元人民币。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已落实。
项目实施范围:河北省内。
施工工期: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二、资格要求
凡具备以下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可参与投标:
1、潜在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公司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
2、潜在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ISO9001认证证书;
3、潜在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国产产品的,不接受代理商;进口产品允许代理商投标,如为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唯一授权书。
4、具备并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潜在投标人需承诺在招标人执行“营改增”时间点之前能按招标人要求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营改增”时间点之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潜在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产品CCC认证;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招标中同时参加;
7、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公告发布即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01月07日至2015年01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以电子邮件到达时间为准),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叁佰元(¥300)整,交费方式:公对公电汇;
开户名称:河北通信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石家庄中山东路支行
账号:1002012830007426
汇款备注:须写明“HBTZ-HBTT-15002标书费”
3.报名所需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书原件或单位介绍信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标书费汇款成功证明(加盖公章)、阳光采购自律承诺书(见附件加盖公章)、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186*****985@wo.cn邮箱,主题注明“XX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2015年第一批交流配电箱采购项目报名材料”同时将上述资料快递至招标代理公司(地址下附)。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01月27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提交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北路38号南楼二层东侧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同时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投标资格。
本次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广安大街45号广安大厦二楼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通信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北路38号北楼一层东侧招投标公司(2)室
联系人:胡师达
电话:****-********
手机:186*****985
传真:****-********
电子邮件:186*****985@wo.cn


河北通信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
2015年1月7日


附件
阳光采购自律承诺书

我公司-(公司名称)公司,作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河北铁塔”)的合作单位,在参加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2015年第一批交流配电箱采购项目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铁塔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坚持诚信为本。为防止我公司人员违法违纪行为发生,在此特向铁塔公司郑重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廉政规定。
2、始终坚持诚信不渝和操守完美的最高道德标准,遵循国家法律法规,以公正坦率的方式与铁塔公司合作。在合作交往活动中坦诚、公正、客观,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保证产品和服务的时效性和质量,不搞价格欺诈。
3、不向铁塔公司工作人员及其亲属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或提供无偿服务;不报销应由铁塔公司及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不为铁塔公司安排旅游或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宴请铁塔公司工作人员;不为铁塔公司工作人员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方便。
4、不单人约见铁塔公司工作人员;不到铁塔公司工作人员家中或其他非办公场所商谈业务。
5、不向铁塔公司工作人员询问敏感、保密信息或施加任何影响。
6、不向他人泄露铁塔公司的网络结构、网管数据、用户资料、业务情况、管理制度、营销方案等商业秘密及任何铁塔公司严禁外泄的细节问题。
7、不通过中介公司或任何个人和机构向铁塔公司工作人员打招呼,施加压力。
8、如果我方或我方工作人员有违背上述承诺的行为,自愿接受铁塔公司视情节轻重给予的处罚,处罚包括:被取消/延迟付款、交纳罚款、扣发酬金、被取消合作资格、被宣布合同无效、被停止参加铁塔公司项目资格等。
9、监督人:贾嘉监督电话****-********


承诺单位(公章):

日期:2015年1月1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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