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ZRF-LZ-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林芝工布书画院建设项目已由林地发改基建[2014]77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福建省第七批援藏工作队,建设资金来自援藏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性质:新建;
2.2建设规模:新建工布书画院5662.89平方米,强弱电气工程、室内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通风工程、降水措施等建设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施工图;
2.3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详见招标文件,二个标段;
施工部分:林芝工布书画院建设项目;
监理部分:林芝工布书画院建设项目和工布明珠城市文化广场建设项目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包括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文明施工、信息、合同管理及现场施工协调。
2.4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援藏资金,已落实;
2.5建设地点:林芝地区八一镇;
2.6施工工期: 300 日历天;
监理工期: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2.7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监理企业,均可对上述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部分: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及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在开标时必须到场并提交身份证,由监督部门核实身份信息,未到场或身份信息不符的按废标处理。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部分: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相应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4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发售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1 月 7 日至2015 年 1 月 13 日,每日上午10:00-12:00,下午3:30-5: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前往林芝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处)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50元,售后不退。
施工部分报名时提供以下资料:
⑴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
⑵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被授权的委托人须是本公司员工);
⑶拟派往本项目建造师的注册证书及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造价人员、质检员职称证、上岗证、身份证原件等证明材料;
(4)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材料(2011年、2012年、2013年)、(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5)投标人须按藏建市管函[2013]119号及藏建市管[2011]85号文件要求进行备案,并提供相关资料;
(6)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2011年、2012年、2013年);
(7)企业为拟投入本工程人员购买近三年(2011年、2012年、2013年)度三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缴费凭证(缴费凭证以原件为准);
(8)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监理部分报名时提供以下资料:
⑴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
⑵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
⑶拟投入本项目主要监理人员资质证书及类似项目监理业绩;
⑷《西藏自治区工程监理企业备案登记证》;
⑸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注:上述资料及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装订成册并逐一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 1 月 28 日 9 时 30分,地点为林芝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建省第七批援藏工作队
联 系 人:李海波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瑞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林芝地区八一镇新区白马岗路
联 系 人:何先生
电 话:
138*****836西藏瑞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