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肤缝合器及一次性取钉器招标公告

皮肤缝合器及一次性取钉器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经深圳市第六人民医院(南山医院)招评标委员会研究,决定对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合格投标人前来参与投标,公告如下:

一、 项目的名称(进口)

序号  

招标项目  

说明

备注  

1

皮肤缝合器及一次性取钉器

35枚钉

钉子有涂层,减少与皮肤的粘连,方便卸钉

可预击发

2

疝修补固定器

30颗钉

5mm螺旋钛钉,有效钉高3.8mm

3

可吸收钉修补固定器

15颗钉、30颗钉

5mm可吸收螺旋钉,固定钉高5.1mm

4

腔镜术式专用解剖补片

15×10cm

聚酯材质,产品分左右,腔镜专业补片。

5

半固定聚酯补片

14×09cm

聚酯材质,产品分左右,部分可吸收,

6

自固定补片

12×08cm

开放手术使用,自固定,免缝合,产品分左右,半可吸收,

7

自固定补片

15×09cm

腔镜手术专用,自固定,免缝合,半可吸收,

8

聚酯补片

15×15cm

聚酯材质

以上各项品名规格仅供参考,可投其它同类产品,要求同级别质量或以上。

二、报名、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和地点:    

1.地点:深圳市第六人民医院(南山医院)采购办公室(南山医院行政楼四楼408室),售后不退。

2.时间: 2015年2月3日11时30分(北京时间)之前(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节假日除外)。

3.领取招标文件需备资格证明资料:投标公司营业执照和公司法人授权书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2.投标人必须为所投产品的代理商或制造商,非制造商须提供代理证或授权证书原件(投标产品的厂家、总代同等情况下优先);

3.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扫描件(原件备查)。

4.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生产范围包含该产品;投标产品的代理商或授权供应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含该产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投标公司需提供原件,授权公司提供复印件盖公司红章);

7.产品的其他特殊资质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8.深圳市第六人民医院(南山医院)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质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第六人民医院(南山医院)采购活动的风险。

四、开评标时间:2015年2月4日下午14时20分(北京时间)。 

五、开评标地点:深圳市第六人民医院(南山医院)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六、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开标现场提交

提交投标书正本和副本,(投标书应标明正本、副本,一旦副本内容与正本内容相冲突时,以正本为准)密封加盖公章。开标后采购单位有权保留所有投标文件,不予退还投标人。

七、其他要求:    

1.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请在开标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

2.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深圳市第六人民医院(南山医院)招评标委员会。

3.投标人请带产品彩页及投标样品到开标现场。

邮 编:518052     

电 话:****-********-****2    

传 真:****-********-****2     

联系人:高磊    

 深圳市第六人民医院(南山医院)采购办公室    

2015-1-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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