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万吨/年洗选煤建设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次招标公告

30万吨/年洗选煤建设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次招标公告

  受和田县嘉和洗煤有限公司委托,广州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承担了《和田县嘉和洗煤有限公司30万吨/年洗选煤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我单位完成了《和田县嘉和洗煤有限公司30万吨/年洗选煤建设项目》的编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参与管理规定(试行)》中有关公开环境信息和强化社会监督的规定,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应当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者重新审核前,应征求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和田县嘉和洗煤有限公司30万吨/年洗选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在环境质量现状和工程概况进行调查的基础上,详细分析了工程实施后可能引起的大气环境影响、水环境影响、声环境影响、固体废物环境影响、生态环境影响和可能出现的环境风险,并提出了针对性较强的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最终对该工程建设的环境可行性做出了科学结论。第二次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
和田县嘉和洗煤有限公司30万吨/年洗选煤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
位于和田市南部,喀什塔什乡布雅矿区,南部与沥青公路相交,向北有120km沥青公路通往和田市,并与315国道相连,沿东北方向顺策勒河而下约154km沥青公路通往策勒县。,中心地理坐标东经79°57′45″,北纬36°21′21″。
3、工程概要
本项目作为和田县天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矿建设的配套工程,和煤矿生产能力相匹配,入洗能力30万吨/年(最大量80t/h),年产精煤15万t、中煤3万t、矸石6万t、煤泥6万t。
4、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为400万元。全部自筹解决。
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建设方委托环评单位开展环评工作,发布环评公告;环评单位搜集资料、现场踏勘、调查分析、环境现状监测、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进行预测评价、综合分析、得出结论、编写报告书,期间进行公众意见调查;环境影响报告书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下属的环境技术评估机构组织专家评审;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专家评审意见提交环保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后即可实施建设。公众可在审批前通过适当方式发表意见。
2、主要工作内容:识别项目建设的环境影响,项目区涉及范围的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进行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提出污染防治对策,分析提出环境影响减缓措施与环境监测计划,为项目环境管理提供审批依据,得出环评结论。
三、建设项目主要污染源和污染物治理措施
主要产生的污染物:
营运期:
1. 废气:筛分煤尘;末精煤和煤泥堆场起尘;原料仓、中煤仓和矸石仓产生的煤尘;
2. 生产车间内煤泥水和生活污水;
3. 生产设备噪声;
4. 洗选矸石、煤泥、少量的生活垃圾。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洗选过程全部采用闭路循环方式。煤水混合后污水流经两条途径:1、先经跳汰浮选过滤后进入高频振动筛振动(过滤),通过水沟直接排入污水池。2、从跳汰和高频振动筛筛选出的沫煤经离心甩干后,污水通过管道排入污水池。污水池污水抽至浓缩塔浓缩后泵入压滤机,压滤机压干后排入循环水池。经循环水池沉淀后再抽至跳汰机循环利用,没有污水外排。
(2)在原煤入料输送过程中的煤仓口、转载点均有喷淋装置。 厂房为全封闭彩钢房结构,在厂房内还有一系列捕尘降尘措施,洗选全程不会产生扬尘,粉尘危害很小,基本不产生废气污染。
(3)厂房(噪声源)基本远离生活区,并采用全封闭隔音结构,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主要噪声源如振动筛采取了消声、吸声、减振等措施。
(4)原煤经洗选后分四个出口:矸石、中块煤、沫煤精煤和煤泥。其中矸石外卖给电厂和粘土砖厂,中块煤供给当地民用烤火,供不应求,煤泥供应粘土砖厂,沫煤供给发电厂、水泥生产企业和热电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项目运营期间在采取本环评及可研报告中提出的各种措施后,可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的要求。
项目主要的影响是对区域大气环境、声环境、水环境的影响,在做到有效的防治措施后,可减少对大气环境、声环境、水环境的影响。所以,本项目从环保的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评报告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1、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到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查阅报告书简本,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环评单位及建设单位咨询。
建设单位:和田县嘉和洗煤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和田市南部,喀什塔什乡布雅矿区
联 系 人: 陈工
联系电话:152*****002
评价单位: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广州市回龙路增沙街20号
联系方式:****-*******(电话) 电子邮件:********0@qq.com
联 系 人:冶慧敏
2、公示期限:2015年1月5日-2015年1月20日
六、《公众参与工作方案》
1、公众参与目的
为了增加公众对该技改建项目的了解,本报告通过公众调查方式让公众了解该项目的基本情况,从而有助于消除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的疑虑,也进而了解公众对该项目的态度,以及他们对关心的问题,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等,并将公众意见反馈到环境影响报告书中,为建设单位及环境影响管理部门日后开展工作提供参考,最终使项目的规划设计更趋完善。
2、执行公众参与人员、资金和其它辅助条件的安排
由本环评的编写人员和建设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共同完成公众参与调查,资金由环评单位先行垫付,调查过程中需要的设备由环评单位提供。
3、工作时间表
本项目第二公示在和田地区保护局网站上发布10天内完成现场公众参与调查表100份的发放和收集。
4、公众代表选取方式、代表数量或代表名单
通过走访的方式从和田市选取公众代表,代表数量为100人。
5、信息公开方式
本次公示和田地区环境保护局网上进行公示,报告书简本可发邮件索取或到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查阅。
6、公众意见调查方式
采取现场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的方式进行调查。
7、信息反馈的安排等
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记录、汇总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附近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及附近的居民,项目所在地政府部门、公众的意见以及本行业专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您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
2、您是否知道/了解本项目的建设;
3、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何种影响;
4、您对该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
5、您认为环评中提出的环保措施是否合理;
6、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社会公众可以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工作人员以口头建议、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工程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并可以索取和查阅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本。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15年1月5日起到2015年1月20日)。
敬请广大公众参与,并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2015年1月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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