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万吨/年洗选煤建设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次招标公告
30万吨/年洗选煤建设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次招标公告
受和田县嘉和洗煤有限公司委托,广州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承担了《和田县嘉和洗煤有限公司30万吨/年洗选煤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我单位完成了《和田县嘉和洗煤有限公司30万吨/年洗选煤建设项目》的编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参与管理规定(试行)》中有关公开环境信息和强化社会监督的规定,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应当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者重新审核前,应征求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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