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87号提案的答复
对区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87号提案的答复
领衔人 | 骆驼街道联委、潘鸣辉、叶祥义 |
建议内容 | 婴幼儿的照护服务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事关婴幼儿健康成长,事关千家万户。在老龄化越趋严重,生育率下降,特别在2016年1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上有老下有小,如何解决0-3岁婴幼儿的照护,已成为现在广大家庭的痛点。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卫生健康委已在2019年下发了关于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实行)的通知,对普惠托育服务也做了很明确的建设、管理和政策指引。但是现有的幼托机构也还远远不能满足社会需求,普惠性幼托机构更少之又少。 一、我区普惠性托幼服务机构现状及未普及原因 1、现状:我市中心6区社会办普惠托育机构暂时空白,北仑区有一家公办的普惠托育机构。我区现在备案的幼托机构有7家,总计 487个托位。但无普惠性的幼托机构。 2、造成普惠性幼托服务机构未普及,有以下3个主要原因:1、空间缺失。这几年的矛盾爆发期刚好在国土空间规划调整年后,缺少用地指标,政府出让的居住地块土地条件未配置幼托服务。2、地方性政策出台的滞后。地方上大部分还未推出具体的普惠性幼托服务的收费标准和优惠扶持政策,造成社会资金参与度不高。3、缺少幼托专业人才的支撑。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未未开设托育人才培养专业,造成专业从业人才缺失。 二、大力推进普惠性幼托服务普及的建议 1、解决当前的空间问题,大力发展社区幼托服务设施。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和未来社区(未来乡村)建设挖掘存量空间。空间挖掘有以下几种:第一种,有产权的闲置和利用率不高的街道(政府)房产,按婴幼儿的建设标准进行改造使用。第二种,现有的历史遗存的没有产权的建筑,通过政策创新,按婴幼儿的建设标准改造后使用。第三种,政府通过和有条件改造成幼托机构的私有产权进行更换或则租赁。第四种,挖掘区域内有条件建设的公园绿地土地或则其它闲置土地进行快速建设使用。 2、加快地方性政策制定落地,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按照质量有保障、价格可承受、方便可及的普惠性导向,综合考虑当地居民收入水平、服务成本、合理利润等因素,通过市场 形成普惠托育服务价格。具备招标条件的,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价格水平;不具备招标条件的,与企业通过协商确定价格水平。采取建设补贴、运营补贴或者以奖代补等形式支持普惠性托育机构发展。托育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托育机构申请办理电、水、气、热等业务,实行限时办结制度。协调地方金融机构为试点项目建设创新服务,提供低息贷款。将托育服务项目纳入到政府出资或参股的融资担保机构的支持范围。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托育机构综合责任保险。 3、各渠道培养专业幼托服务的专业人才。推进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开设托育人才培养专业,培育相关管理、技术技能型应用人才。将托育从业人员列入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和政府补贴 性培训目录,把育婴员、保育员等托育从业人员纳入当地政府职业 技能培训计划,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4、增加托幼一体化服务供给。从2020年托育服务供给网络调查来看,群众对”托幼一体化”的模式是最为认可的,把托儿所阶段与幼儿园阶段作为一个整体,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不仅在经费投入、师资力量上可以得到有效保障,而且在托育收费方面可以更好地体现普惠性,政府要创造有利于实现托幼一体模式的政策环境,及时改扩建幼儿园,增加托班资源供给,明确新建幼儿园同步建设婴幼儿托班,幼儿园托班按照学前教育同等政策对待。 5、加大支持普惠性托育服务。建议通过综合规划,在区内建立一家普惠性示范托育中心,托育中心建议占地面积在1500平方米左右,提供托位100-150个,集托育、婴幼儿照护指导培训基地功能于一体,这样既能解决托位问题,又能为全区各类托育机构提供规范指导和教育培训的功能。 6、提升托育机构服务质量建立评价机制。婴幼儿是最柔软的群体,必须努力提升托育服务质量,以保证婴幼儿健康成长,让家长托得放心。制定托育机构服务质量评估办法和评价指标,细化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落实镇、街道属地管理责任,构建日常化、全覆盖的动态监管机制,通过对服务过程的评估和监测,形成动态的质量评价和分析反馈机制。 7、健全托育管理规范体系。严格落实国家、省关于托育服务机构的设置标准和管理规范,实施动态管理,引导符合标准和规范的机构进行登记备案,对不符合标准和规范的机构通知整改,无法整改的退出服务市场,以推进我市托育服务市场规范发展。 8、住建、卫健和教育等相关部门联合拟定规范性文件,要求开发商在新建小区的幼儿园里根据小区规模按照一定比例设立相应托位,实现幼儿园幼托一体化服务。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孩子在入幼前无人照看的问题,同时进一步促进孩子的身心健康发育。 |
主办单位 | 区卫生健康局 |
会办单位 | 区发改局、区建设交通局、区教育局、区人力社保局 |
答复意见 | 骆驼街道联委、潘鸣辉、叶祥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普及普惠性幼托服务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我们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以打造“浙有善育”民生实事工程为抓手,深入开展共同富裕先行区“善育镇海”行动,大力发展婴幼儿照护服务,不断增加普惠性托育服务供给量。 一、工作指标完成情况 2022年,宁波市“甬有善育”民生实事项目,宁波市下达新增460个托位,包含307个普惠托位。目前已完成8个建设项目的信息采集工作,预计正常情况下今年新增460个托位,包含360个普惠托位。根据全省民生实事工程完成进度通报,截止6月17日,我区已完成6个建设项目,各项目整体建设进度达到93.75%。 二、前期工作推进情况 (一)政策激励。目前《宁波市普惠托育经费补助办法》即将出台,对已在卫生健康部门备案,并按不高于普惠托育服务价格收托的托育机构,给予每个托位1万元标准的一次性建设补助,以及按照收托年龄段给予300元/人/月、500元/人/月、800元/人/月普惠托位运营补助,补助经费由市、县两级财政按照4:6比例共同承担。在前期调研过程中,我们也大力宣传此优惠政策,鼓励已开托育机构积极备案、争取普惠政策,吸引有办托意向的下定决心、立项建设。 (二)制订收费标准。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托育机构运营成本调查和普惠性托育服务需求调查,科学制定我区普惠性托育服务收费标准。目前完成对6家不同收托规模、收托年龄段、运营模式的社会办托育机构开展运营成本调查,争取在7月份制定完成普惠性托育服务收费方案(月收费大约在2500--2600元,不含运营补助)。此方案确定后,即向全社会公布公开,有利于稳定已办和待办机构,推动机构之间良性竞争、健康发展。 (三)落实配套经费。根据前期对各托育机构普惠托育服务需求调查结果,对2022-2025年补助经费进行了测算,预计市、区两级财政累计需投入配套经费2614.62万元,可新增1140个普惠性托位,现已与区级财政完成对接,下步待市级补助政策正式出台后,抓紧制定区级实施细则,并开展普惠型托育机构认定和普惠型托育机构服务质量和服务能力评价,尽快引导社会办托育服务机构提供普惠性托育服务。 (四)加强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建设。协调发改、住建等职能部门,在未来社区、新建小区规划中全面植入婴幼儿照护服务功能,按照9个托位/千人口、8平方米/托位的标准,配套落实婴幼儿照护用房。今年以来,在11件新出让房地产项目、7宗住宅地块、以及4个未来社区的建设评审规划中,共规划5000余平方米的托育配套用房,落实配套普惠性托位320个。 (五)加强托幼一体化建设。协调各镇(街道)、区教育局统筹托幼服务资源,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3岁(小小班)婴幼儿。今年以来,新落实九龙湖中心幼儿园、澥浦十七房村幼儿园开设托育部,新增托位40个,目前共有6家幼儿园托育部已完成在我局的备案审批,共提供140个普惠托位。目前正在抓紧推进招宝山中心幼儿园、九龙湖蓝城幼儿园开设托育部,共计新增40个托位。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努力拓宽办托渠道。鼓励园区、区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采取公办自管、公办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开办托育机构,提供质量可靠、价格合理、方便可及的托育服务。持续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或扩大托班规模,实行托幼一体化管理,发挥专业资源集聚优势。 (二)推进社区及家庭托育服务。完善以社区为基础的照护服务,力争逐步达到每个社区都建有托育服务驿站,提供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家庭养育亲子活动等多样化服务,努力打造15分钟社区托育服务圈。 (三)加大普惠托育服务补助力度。尽快制定我区普惠性托育服务收费方案,尽早落实普惠性补助资金,做到既保证托育机构经营收益、提高积极性,又能减轻婴幼儿家庭入托经济负担、提高入托率。 (四)建立奖励激励机制。依托第三方对各备案托育机构建设规模、硬件条件、师资力量配备、托育服务质量、家长满意度等方面开展综合考量,并建立等级评定、星级挂牌与以奖代补挂钩的激励机制。同时,以托育服务示范镇街、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为抓手,引领我区托育服务标准化、专业化、规范化建设。 (五)强化托育机构人才培养。依托镇海区职业技工培训中心,建立区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和实训基地,开展保育机构负责人上岗、保育员职业素养、家庭养育健康指导员服务技能、保育师职业等级4大类别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技能等级和职业素养。 感谢你们长期对我区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宁波市镇海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6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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