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3台迁建前期文件编制服务招标公告
523台迁建前期文件编制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CQXZJF********
一.招标条件
我公司受长春长东北龙翔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拟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523台迁建项目前期文件编制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业主为长春长东北龙翔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且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523台迁建项目前期文件编制服务项目。
2.2工程概况:本项目总投资约为5亿元,占地面积为53.4万平方米,拟建中波发射机房一座、变电站一座、卫星接收系统一套、光纤节传系统一套、双塔中波发射系统一套、4塔中波发射系统一套。配备4台200千瓦中波发射机(两主两备)、两路供电(其中一路为专线)、应急广播及办公楼、仓库、宿舍等。(详见招标文件)
2.3建设地点:德惠市境内。
2.4资金来源:自筹。
2.5 招标范围:完成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523台迁建项目选址意见书、项目方案、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上述前期文件须取得国家广电总局的行政许可)
2.6 服务周期:2015年2月10 日至2015年12月31日 (直至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和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工程咨询甲级资质(具有广播电影电视、通信信息)、工程造价甲级及工程设计甲级资质[电子通信广电行业(广电工程)专业甲级,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电子系统工程、通信铁塔)专业甲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具备广播电视传输、发射、覆盖设计咨询专业人员;具备广播电影电视行业的工程设计ISO9001认证;近3年完成不少于三项具有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业绩,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月8日至2015年1月12日,每日9时00分至11时30分,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重庆西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持下列文件的原件及3套复印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广播电影电视行业的工程设计ISO9001认证证书(4)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5)授权委托书;(6)被授权人身份证;(7)项目技术负责人高级职称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注:上述所有复印件应复印清晰易于辨认,且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29日9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长东北高科技中心5楼511室。
招 标 人:长春长东北龙翔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东北核心区高科技中心
联 系 人:贾仲宇
电 话:181*****419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西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南湖大路1906号
联系人: 张女士
电 话: 182*****881
201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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