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霍童溪乡村振兴综合治理工程—农业大棚项目(洋岸坂段)(0元)
宁德霍童溪乡村振兴综合治理工程—农业大棚项目(洋岸坂段)(0元)
文件编号 | E350*****021001*****001Z0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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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2-08-22 09:00:00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3,936,565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
开标时间 | 2022-08-22 09:00:00 | ||||||||||||||||
开标地点 | 无 | ||||||||||||||||
开标方式 | 待定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否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0001-01-01 00:00:00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宁德霍童溪乡村振兴综合治理工程—农业大棚项目(洋岸坂段) ——答疑纪要 招标项目编号:E350*****021******** 各投标人: 本项目宁德霍童溪乡村振兴综合治理工程—农业大棚项目(洋岸坂段),有关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和补充内容如下: (一)答疑纪要 1、问题描述:本项目未提供任何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请予以提供。 答:详见本答疑纪要附件。 2、问题描述:因招标文件中为提示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后是否能继续使用,但根据闽建办〔2022〕4号文件规定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影响促进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中第十七点、顺延企业资质和从业资格有效期。我省审批的房地产开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工程质量检测等企业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以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其有效期即将届满的,统一顺延至2022年12月31日,请代理明确!谢谢! 答:按闽建办〔2022〕4号文件和建办市函〔2021〕510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招标文件修改、补充 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预算价)变更为********元,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资料、预算图纸、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详见附件,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注:施工图最终以招标人提供的为准)。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补充:
3、根据闽建筑〔2022〕3号文件,增加以下内容: (1)增加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 ①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同一台计算机上传、解密。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数据储存设备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相同的(开标现场上传、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除外),应当认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二)项“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情形。 ②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同一台计算机编制。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时的计算机硬件信息中存在一条及以上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如有)、CPU序列号和数据储存设备序列号均相同的,应当认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一)项“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情形。 ③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文件使用同一台计算机或同一计价软件加密锁编制。不同投标人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记录的计算机硬件信息(招标工程量清单记录的计算机硬件信息除外)中存在一条及以上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如有)、CPU序列号和数据储存设备序列号均相同,或者记录的计价软件加密锁序列号信息(招标工程量清单记录的计价软件加密锁序列号信息除外)有一条及以上相同的,应当认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一)项“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情形。 ④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串通投标认定情形的其他行为。 (2)各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应当在开标环节,比对分析电子投标文件软硬件信息,并在开标记录表中如实记录分析结果。 ①投标人对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软硬件信息分析结果持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现场提出,并与招标人共同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②招标人根据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分析结果,组织开展评标工作。招标人、投标人共同委托鉴定的,不中止评标工作。 ③鉴定机构的鉴定意见不影响评标结果。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投标代理人、负责办理投标保证金的人员均应为本单位在岗人员,投标人应当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相关在岗证明材料。以注册执业证书所署单位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一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缴费一个月及以上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在岗证明材料在“其他资料(资格文件)”中提交。 4、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使用根据建办市〔2021〕40号、闽建筑函〔2022〕33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①一级建造师可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查看和下载电子证书,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级建造师电子证照申领和使用手册》。查看和下载电子证书时,本人应确认该证书的使用时限。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 ②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③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二级建造师查看和下载电子注册证书时,本人应确认该证书的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注册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注册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 ④二级建造师打印电子注册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并填写签名日期,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注册证书无效。 注: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及约束作用,投标人请按上述要求执行。 招标人:宁德市蕉城区九韵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福建中瑞兴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2年8月5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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