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017年度玉溪卷烟厂冷却塔、制冷设备零星修理及冷冻水、冷却水系统维护招标公告
2015-2017年度玉溪卷烟厂冷却塔、制冷设备零星修理及冷冻水、冷却水系统维护招标公告
2015-2017年度玉溪卷烟厂冷却塔、制冷设备零星修理及冷冻水、冷却水系统维护项目招标公告
昆明华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玉溪卷烟厂委托,就2015-2017年度玉溪卷烟厂冷却塔、制冷设备零星修理及冷冻水、冷却水系统维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投标。
一、项目名称:2015-2017年度玉溪卷烟厂冷却塔、制冷设备零星修理及冷冻水、冷却水系统维护项目
二、招标编号:YXYC-2014-084(HK)
三、招标范围:(1)玉溪卷烟厂冷却塔零星修理的零星、应急修理,包含维修方案、材料供货、零星修理、应急抢修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要求。
(2)玉溪卷烟厂动力车间生产区制冷站、办公区制冷站的零星、应急修理,包含维修方案、材料供货、零星修理、应急抢修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要求。
(3)玉溪卷烟厂动力车间生产区制冷站、办公区制冷站的冷冻水、冷却水系统维护,及卷包一车间、卷包二车间、中试车间真空冷却水系统的维护,包含药剂供货、日常维护、水质化验检测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要求。
四、实施地点:云南省玉溪市
五、维护期:2015年-2017年6月30日,第一次合同期限签至2015年6月30日,第二次合同期限为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第三次合同期限为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六、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企业自筹,已落实。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格审查标准)
7.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有效;
7.2 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7.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云南省外企业须具有有效的入滇备案证;
7.4 投标单位拟派人员须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1名(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为机电工程)、安全负责人1名,安全管理人员1名,且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员分别由专人担任不得兼职;
7.5投标人2012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一个空调水系统维护类似项目业绩及一个制冷设备维修项目类似业绩;
7.6财务状况良好,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或同一标段)投标。
八、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以下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2.时间:2015年1月8日至2015年1月14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不接受报名),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3.地址:玉溪市红塔集团一生活区27栋一单元201室。
4.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1200元/套,售后不退。
十、提交投标疑问的时间:2015年1月16日17:00前将疑问以书面形式提交(传真)至招标代理公司。
十一、投标文件的提交与开标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1月30日上午8:30-9:00 (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5年1月30日上午9:00 (北京时间)。
3.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红塔集团商务办公楼5楼评标室。
十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玉溪卷烟厂
招标代理机构:昆明华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玉溪办事处:玉溪市红塔集团一生活区27栋一单元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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