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城市规划展览馆更新升级项目(设计施工采购一体化)

宝安区城市规划展览馆更新升级项目(设计施工采购一体化)

招标概况我要投标申请电子保函
项目名称:宝安区城市规划展览馆更新升级项目
项目编号:2207-******-04-01-******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宝安区城市规划展览馆更新升级项目(设计施工采购一体化)
招标项目编号:2207-******-04-01-******001
工程类型:其他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是否场外工程:否
行政监督部门: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
标段:宝安区城市规划展览馆更新升级项目(设计施工采购一体化);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2-08-08 09:00 至 2022-08-12 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2-08-09 18: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2-08-10 18: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宝安区湾区发展事务中心
经办人:赖志辉
办公电话:0755-********
传真:
手机号码:171*****000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湾区发展事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宝安区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贺尔旭、黄俊卿、庄文娟、陈敏萍
办公电话:0755-********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2207-******-04-01-******001001
标段名称:宝安区城市规划展览馆更新升级项目(设计施工采购一体化)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08-12 18:00
招标部分估价:2354.96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设计:展厅布展总体策划、功能和展区布局、展项内容、交通流线组织、展示方式和手段、数字及多媒体系统运用等智能化规划展览馆所具备展示功能的全部设计内容;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管线迁改(若有)、施工配合、竣工图编制等全过程设计 ;2、施工:布展施工,包括展厅装饰、综合布展、艺术品创作定制、模型制作、互动软件开发、宣传影片建模拍摄制作、多媒体系统集成、整体整合设计、施工实施等整个展馆展示功能的全部施工内容;3、设备采购及安装:包括但不限于查询系统、投影演示系统、模型灯光及音响系统、中央控制系统、模型、多点触摸信息平台等设计方案中所需的全部设备;4、技术培训、后续维护管理等。
工程地址:深圳市宝安区
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定标方法:直接票决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联合体要求: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须明确牵头单位及联合体成员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参加联合体投标的任何一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以其它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与本项目投标。单位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投标人应具备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格要求:1.施工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2.设计资质: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
项目负责人资格:1、总承包负责人:一级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或高级工程师(建筑工程专业); 2、设计负责人:高级工程师(建筑工程专业)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注:上述总承包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不得互相兼任;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负责人、项目经理注册单位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设计负责人须为设计单位拟派。项目自中标后原则上不允许更换总承包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投标人必须确保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在办理施工许可时任职项目数量未达到规定限额,否则应自行承担被招标人取消中标资格的责任。
业绩要求:无
其他:施工:本项目单项合同金额大于2000万元,需采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设计:本项目单项合同金额大于1200万元,且设计要求符合大型设计类项目,采用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无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无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
1关于不设置霸王条款的承诺书.pdf2022-08-06 00:02:23

温馨提示:

  1. 1、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依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招标备案工作的通知》(深建市场〔2021〕21号)文件要求对市局监管项目试行招标备案“秒批”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或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行政监督平台,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2. 2、场外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3.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4. 4、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数字证书,操作办法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szggzy.com/fwdh/fwdhjsgc/bszn3),联合体投标人。
  5. 5、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双方均需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应当加签联合体代表的相关数字证书。--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数字证书签名视为有效。
  6. 6、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根据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未通过“企业与人员信息诚信申报平台”报送企业和人员的基本信息暂无法投标,详情请查看:(http://zjj.sz.gov.cn/csml/kcsjyjskjc/xxgk/tzgg/content/post_*******.html)
  7. 7、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以及其他后果自负。
  8. 8、资格后审有关规定如下:

    (1)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集中组织的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潜在投标人无需报名即可参与投标;

    (2)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后审委员会,在截标后,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入后续程序。资格审查结果及投标人的资格文件向本项目投标人公开;

    (3)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送审标底文件在投标子系统下载;

    (4)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提出,招标人在网上答复;答疑、补遗文件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建设工程)—>变更公告查看;投标子系统下载;

    (5)投标人从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通过“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打印回执单作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凭证,具体操作见网站服务导航(建设工程)→办事指南。对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需在开标会开始时用加密的数字证书进行解密(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

    (6)自助办理投标员,使用本单位的数字证书(机构证书)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填写、保存。

  9. 9、窗口递交文件要求:

    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持机构数字证书,或已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备案的投标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招标业务分公司指定窗口办理递交手续。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投标资料。

  10. 10、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更新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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