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新乡东部产城融合综合开发项目招标公告
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新乡东部产城融合综合开发项目招标公告
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新乡东部产城融合综合开发项目招标公告
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新乡东部产城融合综合开发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新乡经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现委托河南中道弘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社会投资人及EPC工程总承包方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新乡东部产城融合综合开发项目
2、项目编号:新交GCZB-2022-0268
3、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樊李郑庄片区、小杨庄北张片区、大杨庄片区,本项目建设总用地面积约8.27平方公里。其中樊李郑庄片区3.74平方公里,西至经一路,北至经一路,南至纬八路,东至经八路;小杨庄北张片区1.94平方公里,西至经八路,南至纬七路,东至榆东路;大杨庄片区2.59平方公里,西至白鹭大道,北至新长北路,南至南边界,东至经十二路。具体以政府相关部门批复的范围为准(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本项目总投资约为******.47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6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2万元(包含土地费用*****.00万元),基本预备费*****.44万元,建设期利息*****.56万元。具体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4、招标范围: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新乡东部产城融合综合开发项目投资开发、建设运营,包括项目范围内的投融资、勘察、设计、施工、运营维护(如有)、产业导入(如有)、移交等工作。本项目实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规划范围内土地综合整治工程、道路工程、公园绿地工程、医疗卫生工程、社会停车场工程、社会福利工程、城中村改造工程、体育设施工程、环卫设施工程、雨水泵站工程、学校工程、公交场站工程、交通信号灯工程等。
5、项目合作模式:
本项目采用“社会投资人+EPC”的开发建设模式。
招标人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社会投资人。并与社会投资人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规划范围内的项目投资开发建设运营,承担项目的投融资、勘察、设计、施工、运营维护(如有)、产业导入(如有)、移交等全部工作内容。招标人负责对该项目实施监管并进行项目绩效考核。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招标人出资10%,即1000万元。本项目允许在投标时或成立项目公司时引入财务投资人,但财务投资人股权比例不得高于中标人(如中标人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人),即中标人(如中标人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人)出资比例不得低于45%。财务投资人主要履行出资、融资义务,中标人需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不因引入财务投资人而减免。项目公司需在签定合同后30天内成立,同时,双方按照股权比例将项目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到位。
项目资本金比例需满足国家有关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要求,按投资开发周期及项目建设进度进行匹配,中标人根据建设进度需要分期、及时、足额筹措项目资本金,并同时满足银行贷款发放对项目资本金的到位要求。项目融资款项应按项目建设进度的要求,以项目公司为主体筹措,每笔融资之前须经过招标人的批准。
本项目前期土地征拆补偿费用2.5亿元(含中标人及财务投资人(如有)实缴注册资本金9000万元),其余资金根据项目进度按招标人要求时间(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3日内)由中标人及财务投资人(如有)出资到位。以上资金用于区域内土地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由项目公司承担的前期土地征拆补偿费用纳入项目总投资,并确认为项目公司投资成本。
6、项目合作期:10年,其中整体建设期不超过8年,分期开展,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具体调整。合作期内项目公司根据甲方需求开展运营维护工作,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分期开展,运营期2-9年。
7、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设计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及城市建设部门的有关规定;施工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工程质量合格率100%。
8、该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所有成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有限合伙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要求(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指牵头人):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度,经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3、资质要求:
(1)勘察资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勘察任务的成员须满足条件):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2)设计资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须满足条件):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施工资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满足条件):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师或高级经济师或高级会计师职称或相关专业技术高级职称;
(2)勘察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资格,且具备高级工程师或相关专业技术高级职称;
(3)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且具备高级工程师或相关专业技术高级职称;(若设计单位为两家及以上时,则其中一家设计单位需满足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4)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①上述负责人均应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至少应提供养老保险证明),且不得相互兼任;②须提供2022年1月以来任意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所组成的联合体牵头人或成员单位满足相应规定)。
5、投标人要求:
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指牵头人)须提供2022年1月以来任意3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税局出具的完税证明或电子缴费凭证),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税局出具的完税证明或电子缴费凭证或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出具的本单位职工社会保障缴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成立不满3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资料。
6、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需出具声明函);
(2)投标人的信用: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以及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查询投标人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应提供招标文件发售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的截图)。
注: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各方成员均应满足(1)、(2)点要求。
7、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申请的除外。
注: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②控股是指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8、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5家;
(2)报名时,以牵头人报名为准,牵头人必须是本项目施工方;
(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保证金等费用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办理,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盖章外(在投标文件中附加盖各自公章的原件扫描件),投标文件其余电子签名、电子签章等均由牵头人签署、办理。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投标人须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会员开取得CA密钥,凭CA密钥登录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xxzf格式)及资料(详见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8月9日 08 时30分至 2022年8月15日18时00分。
3、招标文件售价:免收。
4、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及开标时间:2022年8月29日09时00分。
2、开标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3开标室。
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文件解密。各潜在投标人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的《不见面开标手册》。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网上发布。
六、本项目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乡经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人:孙温成
联系电话:155*****59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道弘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乡市金穗大道与滨湖大道交叉口南侧标准厂房北数第一栋2-4层
联系人:任海方
联系电话:176*****896、176*****771
七、监督部门:
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住房和城市建设局:0373-*******
河南中道弘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8月8日
标签: 产城融合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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