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分公司八月拟开展采办项目公示

福建分公司八月拟开展采办项目公示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福建分公司八月拟开展采办项目公示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采办包

名称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发标时间(填写到月)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备注

福建分公司及所属单位福建新能源办公场所租赁

福建分公司及所属单位福建新能源同为厦门片区,办公场所出租方一致,故由福建分公司统筹本次办公场所租赁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福建分公司根据办公需要,拟扩租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210号中骏大厦2座6楼601-603室办公场所(702.4平方米)作为办公场所,租赁期拟自2022年8月至2025年8月,拟签订“1+1+1”合同,按年度批复预算执行。

福建新能源目前租赁地位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208号中骏大厦1座4-6楼),租赁期限自2019年12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止,现拟申请续租4-6楼办公楼。租赁期拟自2022年12月至2025年11月,拟签订“1+1+1”合同,按年度批复预算执行。

2022年8月

1.营业执照:场地出租方和物业服务提供方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场地出租方需具备合格有效的房屋产权证。

3.投标人财务状况要求:场地出租方和物业服务提供方须提供2019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5.业绩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服务业绩时间要求:近5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业绩时间以到货验收时间为准。

(2)业绩数量及内容要求:场地出租方应提供不少于2项场地租赁服务业绩。物业服务提供方应提供不少于2项物业服服务业绩。

(3)业绩材料提供要求:合同首页、价格页及签署页。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福建分公司及所属单位健康体检(厦门片区)

福建分公司拟组织厦门本部及福建新能源厦门地区人员在厦门开展年度体检工作,因江西销售办公室人数较少,为提高工作效率简化采购审批流程,特安排江西销售办公室员工在厦门体检。本次体检采办拟按照“1+1+1”模式签订服务合同。

2022年8月

1.营业执照: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2.企业资质要求:⑴体检机构需具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放射诊疗许可证》;且《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中须有内科、外科、妇科、耳鼻喉科、检验科、医学影像科;(2)三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提供三级及以上资质证明即可。

3.各科室负责医生要求:内科、外科、妇科、耳鼻喉科、检验科、需各配一名主治医师,超声影像科需配备两个副主任及以上职称的彩超医生;CT、核磁共振影像科需配备两名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医生。

4.体检场地要求:需在厦门市地区具有相应的候检场所和检验室,且每个检查项目应设置独立检验室,体检场地产权为自有的,需提供不动产产权证明;为租赁的需同时提供场地不动产产权证明和场地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内容应体现场地位置、面积、租赁期限、产权人等相关信息。

5.体检设备设施:血液化验设备、超声波检查设备、放射影像检查设备以及其他与体检科目相关的检查设备。其中CT影像设备需满足64排128层参数要求,MRI核磁共振设备需满足3.0T参数要求。且CT和核磁设备已为投标人自有设备,并提供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

6.业绩要求:提供近5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 2项团体体检业绩合同,业绩材料须提供:合同首页及签署页,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为促进供应商诚信投标,守法经营,进一步净化采办招投标环境,对存在下述情况之一的,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在全海油范围内进行处理:

1)提供虚假材料参与投标的,视造成损失程度给予至少“禁用一年”处理;

2)在招投标环节围标、串标的,给予“禁用两年”至“长期禁用”处理;

3)开标后在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中途撤销投标的,获取中标资格或成交资格拒绝签订合同的,给子“禁用一年”至“禁用两年”处理;

4)无事实依据对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进行乱投诉、举报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至“长期禁用”处理。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2年8月8日)至(2022年8月12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分公司

2022年8月5日

,福建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八月拟开展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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