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潭县人民政府鱼泉街道办事处关于湄潭县2022年林下经济产业发展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1332787
湄潭县人民政府鱼泉街道办事处关于湄潭县2022年林下经济产业发展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1332787
项目概况
湄潭县2022年林下经济产业发展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19日 13: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JA-2022-81号
项目名称:湄潭县2022年林下经济产业发展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序列号:GZJA-2022-81号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从合同签订后1个月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对小、微型(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严格按照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执行。提供的声明函必须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财库【2017】141 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2)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在总得分基础上加 3 分。投标主产品按照不得低于本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50%加以确定。3)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清单”或“环保产品清单”有效期内中的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在总得分基础上,每一项加 0.3 分;如投标产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清单”和“环保产品清单”两个清单中产品的,每一项加 0.5 分,最高不得超过 2 分(须提供证明材料)。(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09日至2022年08月16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
方式:线上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8月19日 13:30(北京时间)
地点: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遵义市新蒲新区播州大道东100米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9楼)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8月19日 13:30(北京时间)
地点: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遵义市新蒲新区播州大道东100米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9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
1.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竞标供应商公章);(自然人包含个体工商户、个人等)
1.3、投标人具有履行本项目货物采购合同的能力(自行承诺);
1.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0或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或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参与投标没有经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竞标供应商公章)
1.5、投标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提供2022年1月以来任意 1个月发生并缴纳的完税凭证或银行回单(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证明或加盖税务机关公章的申报表或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依法免税的,须提供投标供应商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 新成立公司:2022年6月1日以后成立的只需提供电子税务申报表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投标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2022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 2022年6月1日起注册的新公司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参与投标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1.7、承诺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提供带网址及版权信息的查询页面网页,查询时间为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至开标前一天的任意时间, 供应商须提供查询记录及承诺 函(格式自拟) 并加盖公章。
1.8、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对小、微型(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严格按照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执行。提供的声明函必须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财库【2017】141 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2)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在总得分基础上加 3 分。投标主产品按照不得低于本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50%加以确定。3)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清单”或“环保产品清单”有效期内中的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在总得分基础上,每一项加 0.3 分;如投标产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清单”和“环保产品清单”两个清单中产品的,每一项加 0.5 分,最高不得超过 2 分(须提供证明材料)。(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特殊资格要求:
无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附件信息:
标签: 林下经济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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