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城住宅小区23#403单元

金城住宅小区23#403单元

公开招租公告

受委托,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以下简称“本平台”)采用电子竞价方式对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金城商贸中心西侧金城住宅小区23#403单元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前来参与竞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位置

挂牌价

(元/月)

计租面积

(平方米)

租赁期(年)

金城住宅小区23#403单元

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金城商贸中心西侧金城住宅小区23#403单元

1296

59.5

3(不含一个月免租装修期)

(备注:标的以现状为准)

1、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支付遵循先交租金后使用的原则。按月转账,承租方第一次租金应在本合同签订前付清,以后应在每月的月底前付清下一个月的租金。

2、租金递增方式:无。

3、租赁履约保证金:3个月租金。

4、装修期:一个月免租装修期(不含在总租赁期内)。

5、租赁用途:住宅。

6、权属状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

7、竞价保证金:5,000元。

8、标的移交期限:标的将于成交结果公告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并于签订合同后的15日内移交。

竞价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租人在平台注册时填写“详细信息”中的企业\机构名称\或姓名名称一致,用途请注明“项目编号及竞价保证金”字样。

二、招租方式与内容:

1、本次公开竞价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承租人:各竞租人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登录本平台的竞价大厅(网址:www.salp.com.cn)参与本项目标的的报价,最后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

2、计租面积按不论标的所实际可使用面积多少,计租面积以公告面积为准。

3、竞租标的的月租金按下列公式计算:月租金=最终成交价格,成交单价按竞价结果确定。

4、意向承租人在参与竞租前,必须联系出租方进行现场看样。

5、因租赁物所在地被征收、拆迁,出租方在提前30日通知承租人后租赁合同立即自然无条件解除,承租人必须在接到通知的30日日期满前搬离租赁物,所有因征收拆迁所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区位价、旧房补偿费、装修补偿、搬迁奖励、停产停业损失赔偿、过渡费、其他补贴奖励、产权置换等各项安置补偿费用和安置权均归出租方所有,即便其中部分可以由承租人享有的,承租人亦自愿放弃归出租方所有。如果届时承租人拒绝搬离导致出租方无法享受到政策优惠奖励,则由承租人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且视为承租人违约,还必须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相当于中标价确定的3个月租金)。

6、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出租范围的房产进行变现,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同意出租方不因此构成违约,届时承租人应无条件终止租赁合同并退还物业,不给予其他任何赔偿(含装修);逾期返退物业者,承担违约金并赔偿出租方损失。同时,因该房产按照有关规定,只有取得政府有关部门同意的单位方能参与购买,承租人确认其不享有优先购买权。房产所有权成功转让,如果出租方没有提前3个月主张解除合同,则受让方即成为本合同当然出租方,享有原出租方的权利和承担原出租方的义务,原出租方不再承担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7、承租人必须按照招标所附租赁合同签约,否则视为违约。

8、每个意向承租人都必须对所报标的实际情况(包括地理位置、房屋状况、目前经营情况等)做充分了解,确认该标的能够符合自身经营需要。今后,如因意向承租人对实际情况不了解而产生任何纠纷均由意向承租人自行承担,与出租方和本平台无关。

9、意向承租人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10、对承租人的主要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2)仅限住宅使用。

(3)承租人应于竞价成交公告结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竞价服务费汇达本中心指定账户、并于签订合同前将第一期租金及租赁履约保证金等款项汇达出租方指定账户。

(4)其他详见租赁合同。

11、意向承租人现场资格审核应提供的竞价材料依据《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资产招租办理规程》相关规定提交:

法人或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作为意向承租人:

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相应经营资质的证明文件(交验原件,若资质证明为三合一证件的,提供有效的三合一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交验原件);

③授权委托书(经意向承租人签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

④意向承租人或受托人签章的《意向竞价人报名表》、《竞价提示书》和《网络竞价承诺函》。

个人作为意向承租人:

①意向承租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委托还需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授权委托书(经意向承租人签章原件);

③意向承租人或受托人签章的《意向竞价人报名表》、《竞价提示书》和《网络竞价承诺函》。

有关单位或个人按规定提交以上竞价材料,通过审核并缴纳竞价保证金后,即成为竞租人。

三、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2022年8月4日至2022年8月24日。

2、网上报名时间:意向承租人应于2022年8月24日17时前至本平台(www.salp.com.cn)注册用户名,登录账号进入“标的申请管理”→“标的公告”→选择对应的标的点击“申请竞价”,在线提交竞租申请。(见本网站首页服务帮助操作说明)

3、现场确认时间:并于2022年8月24日17时前至本平台(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大道620号桔园洲商住楼A区前排一层28-29号店面)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4、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2022年8月24日17时。

5、看样时间:2022年8月4日至2022年8月24日(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6、看样电话:134*****313

7、澄清、修改文件时限:意向承租人若要求对招租公告内容进行澄清,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书面材料。

四、注意事项

1、为避免因银行间交易等原因影响保证金的及时到账,建议竞租人通过账号转账(非现金)的方式缴纳保证金。竞租人的报名时间以保证金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为准。竞价保证金以现金方式缴纳无效。

2、竞价时间及加价幅度:

(1)自由报价阶段从2022年8月25日9点00分开始,自由报价时长为120分钟。自由报价结束之后,以自由报价阶段的最高报价作为限时报价的底价进入限时报价阶段。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直至无人报价,则竞价结束。具体操作方法见平台主页“服务帮助-操作说明”。

(2)加价幅度为100(元/月),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或按加价幅度加价的,即为有效报价。

(3)本平台有权就竞价时间做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本平台网站进行公告,该项目意向承租人已缴纳竞价保证金在电子竞价活动结束之前不予退还。

3、竞价服务费:按照《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竞价服务费收费标准》向承租人收取竞价服务费, 交易当事人不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该项目的交易合同,或非因本中心的原因造成交易合同被撤销、解除、终止等情形的,竞价服务费仍按《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竞价服务费收费标准》收取;已收取的,概不退还。

若未缴清竞价服务费,本中心为追索竞价服务费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代理费、诉讼费、保全费、邮寄费、诉讼保全保险费等),均由缴费义务人承担。

4、竞价规则参见《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资产招租办理规程》

报名联系人:刘女士

业务咨询电话:0591-********

传真:0591-********

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运营中心

2022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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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 .doc


标签: 住宅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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