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市人民法院警用装备(2022年)采购项目
济源市人民法院警用装备(2022年)采购项目
济源市人民法院警用装备(2022年)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济源市人民法院警用装备(2022年)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济源市新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2年08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GZJ—采—*******
2、项目名称:济源市人民法院警用装备(2022年)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00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 | 济源市人民法院警用装备 (2022年)采购项目 | ******.00 | ******.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采购需求:采购警用装备一批,详见第五章项目采购需求内容。
5.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供货
5.3 交货地点:济源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5.4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技术合格标准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 185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关于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财政金融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济管财金[2022]179号文件)等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为响应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财政金融局济管财金[2022]179号《关于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财政金融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文件,各潜在供应商应按照要求提供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3)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4.2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持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警用装备或警用设备器材)
4.3购买标书时需携带警用防弹盾牌、防爆毯、防爆桶、粘合式约束带、抓捕绳5款产品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须由公安部检测机构出具。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08日至2022年08月18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济源市新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三楼办公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2年08月18日9:00时(北京时间)
2.地点:济源市新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2年08月18日9:00时(北京时间)
2.地点:济源市新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变更
本项目如有变更,将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相应栏目同时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2、防控要求
各供应商在参加开评标活动时自觉接受人员身份核验,携带身份证和健康证明(健康码),全程佩戴口罩,配合做好扫码、体温检测及登记等防控工作,服从现场管理人员引导。如有发热、咳嗽等体征异常或有感冒症状者,谢绝参加开标活动。
所有人员要保持1米以上距离,应注重个人卫生防护,完成交易活动后应尽快离开,在办公区域内不聚集、不攀谈、不逗留。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济源市人民法院
地址:济源市汤帝南路886号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方式:152*****5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济源市新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济源市东夫村南三巷五号
联系人:仲女士
联系方式:0391-*******
发布人:济源市新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08日
标签: 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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