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用车(OPO人体器官转运)租赁项目院内比选公示

医疗用车(OPO人体器官转运)租赁项目院内比选公示

广东省人民医院拟对医疗用车(OPO人体器官转运)租赁项目以公开方式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项目内容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人民医院医疗用车(OPO人体器官转运)租赁项目

二、供应商资格:

1、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急救转运相关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必须有急救转运相关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3、供应商所提供的改装车辆必须为工业和信息化部或发改委《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的“救护车”车型,车辆符合Q/LB.J0505-2009《救护车标准》的要求,必须是符合广东省及用户所在地最新排放标准且达到广东省及用户所在地区车辆上牌要求。供应商在产品文件中必须提供该车辆型号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的公告批次,公告批次证明文件以工业和信息化部或发改委网站上含网址打印出来的公告为准,详细数据以中国汽车网打印出来的技术参数表(全部页)为准并请提供;

4、所供应车辆必须符合国家环境保护部国六环保要求。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项目需求:(附件1)

四、报名时间、资料提交方式、联系人及电话

1、于2022年8月15日12:00前以密封形式分别提交2份资料(分开密封)送到我院如下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二路106号广东省人民医院办公楼302,过时不候。

(1)第1份资料,内容为报价文件(按附件1格式填报并加盖章)

(2)第2份资料,内容为资质资料(内容包括第一点1~5所列要求的证明文件)

2、项目联系人:袁老师,电话:020-********-*****

资料收集人:吴老师,电话:020-********-*****

五、注意事项

1、各供应商必须按照用车需求逐一如实制作方案并进行报价,杜绝弄虚作假,胡乱报价,各供应商报价一经确认禁止更改。

2、项目严禁各供应商进行恶意竞争或其它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进入供应商黑名单。



广东省人民医院
2022年8 月8日

附件一 项目需求及报价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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