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山绿景苑居住小区建设环境影响评价二次招标公告

翠山绿景苑居住小区建设环境影响评价二次招标公告

 受新疆金福天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我单位于2014年12月完成了《沙湾县翠山绿景苑居住小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现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具体公示信息如下:
  1.项目概况
  沙湾县翠山绿景苑居住小区建设项目位于沙湾县翠山区世纪大道以西,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44°18’59”,东经85°36’30”, 项目区东侧为世纪大道,隔路为规划用地及老旧平房区;北侧为天山路,隔路为沙湾火车站仓储用地;西侧为新华路,隔路为36149炮团部队用地;南侧为翠玉路,隔路为待建医院规划用地;西南侧为恒生热力现状锅炉房。项目总投资4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70万元,占总投资的1.04%。
  拟建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99090.18m2,总建筑面积143649.1m2,设计居住户数为896户,小区内同时配套建设有公共绿地、幼儿园、供热站、配电室、地上及地下停车场等。拟建工程计划于2017年整体竣工。
  本次评价是根据开发商初步规划对项目进行整体评价,项目建成后,商铺招商如引进餐饮、娱乐等服务业,物业管理部门应督促进驻商到环境管理部门办理相关的环保审批手续。
  2.评价结论
  2.1环境质量现状
  (1)评价区域内地下水水质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水体水质标准。
  (2)本次评价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点监测结果表明,各监测因子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标准要求,评价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较好。
  (3)项目区受交通噪声和施工噪声的影响,声环境质量一般。
  (4)项目所在区域内供电、供水、供气、供暖、排水、通信等市政基础设施完善,交通便利,可满足本项目的需求。
  2.2施工期环境影响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拟建工程施工期环境大气影响主要有施工扬尘、装修材料中有机溶剂以及运输车辆尾气的影响。施工扬尘主要决定于施工作业方式、材料的堆放以及风力等因素,主要影响范围一般为施工区界以外100m内。
  装修材料中有机溶剂主要来自胶合板及涂料。胶合板中因含有各种黏合剂,常挥发出甲醛,五氯苯酚等有害气体。涂料使用后其中溶剂将全部挥发到大气中去,一般含有苯类等有机物。随着时间的流逝,有害气体的挥发强度会逐渐衰减,但往往延续时间很长。
  施工中使用大量的施工机械、材料运输车辆,使区域内尾气排放增加,主要污染因子为CO、非甲烷总烃和氮氧化物,因排放量相对较小,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甚微。
  (2)水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以及施工活动产生的废水。生活污水主要包括食堂用水、盥洗废水和冲厕水等,含有一定量的油;施工活动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混凝土拌合、砖的淋湿和各种施工机械设备运转的冷却及清洗用水,含有大量的泥砂。在设备安装过程中,因调试、清洗设备,也会产生一定量的含油废水。混凝土拌合、砖的淋湿用水大部分留在建筑材料中通过自然蒸发消耗,从废水产生量上看,以生活污水为主。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噪声主要有施工运输车辆噪声和建筑施工噪声两类。施工噪声对周围地区声环境影响,采用《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进行评价,相应噪声限值见为昼间70 dB(A),夜间55 dB(A)。一般情况下白天施工机械噪声影响超标区域在20m范围以内,在做好噪声防治措施的条件下,拟建工程对周围地区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拟建工程地基开挖阶段共开挖土方约4.35万m3,其中1.74万m3(40%)回填夯实用于建筑基础或绿化,剩余2.61万m3(60%)需清运出场送市政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场处置;建筑垃圾产生量约287.30t;装修垃圾约430.95t。建筑垃圾部分进行分拣回收,其余不能回收利用部分统一收集后运至市政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场填埋处理。生活垃圾产生量约42t,统一收集后运至市政部门指定的垃圾场填埋处理。
  (5)生态影响分析
  拟建工程规划用地面积99090.18m2,在施工期间,挖方量约4.35万m3,填方量约1.74万m3,弃方量约2.61万m3。随着施工场地开挖、填方、平整,地表植被铲除,土壤松动,致使地表大面积裸露,遇到较大降雨冲刷或大风吹蚀,易发生水土流失,施工过程中造成的植被破坏在一段时间内难以恢复,使选址区内的土壤失去了天然的保护伞,增大了水土流失的可能性。
  2.3营运期环境影响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拟建工程采暖采用集中供热,大气污染源主要有地面停车位及地下车库排放的汽车尾气、餐饮炊事燃烧废气和烹调油烟以及垃圾集中收集站产生的恶臭,汽车尾气集中排放的主要污染因子为CO、THC、NOx,排放量约为12.83t/a、0.23t/a、0.12t/a。餐饮炊事燃烧废气主要来自住宅楼居民,主要污染物为NOx、CO等,民用天然气污染物排放量为NOx0.39t/a、CO0.08t/a。烹调油烟来自居民住宅厨房油烟,是一种混合性污染物,约有200余种成分排放量约为1.13t/a。
  拟建工程居民日常生活产生的废气污染物排放量不大,通常为间断、分散排放,因此对小区空气环境影响不大。
  (2)水环境影响分析
  拟建工程用水主要有居民生活用水、公共建筑用水、绿化用水、消防用水以及未预见水量,年排废水量为25.06×104m3/a,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NH3-N、动植物油年排放量分别为100.23t/a、50.11t/a、55.12t/a、6.26t/a、3.76t/a。
  拟建工程生活污水中各项污染物浓度均可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餐饮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统一排入城市排水干管,最终进入沙湾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对所在区域的环境及地下水质量影响很小。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拟建工程噪声主要来自拟建工程内外的交通噪声和风机、水泵、电梯等设备噪声以及人群各种活动产生的社会生活噪声。
  交通噪声通过距离衰减、空气吸收及建筑物遮挡等,拟建工程所在区域内部声环境可以达到50dB,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2类标准要求。
  油烟排风机声源强度约为75dB(A),通过墙体隔声、隔声材料以及安装消声器,可削减噪声25dB(A)以上,边界噪声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2类标准要求。
  项目区内的社会生活噪声和项目区内机动车运行时产生的车辆噪声的特点是源强较低,持续时间较短,对项目区所在地声环境影响很小。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拟建工程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来自居民住宅产生的生活垃圾、商业公建用房产生的商业垃圾及商铺餐饮产生的餐厨垃圾等。
  拟建工程可回收利用的垃圾,经收集后出售,对不可再利用垃圾送生活垃圾处理场进行集中处理。上述垃圾日产日清,由沙湾县环卫部门统一收集,运往生活垃圾处理场进行集中处理,不会造成小区环境污染。
  (5)生态影响分析
  拟建工程建设完成后,总绿化面积29671.26m2,住宅用地绿地率将达31.5%,为人工生态系统,通过人工种植各类更适应人们审美需求的树木、草坪、花卉等,植物种类和生态系统结构更趋向多样化、复杂化和立体化,因此拟建工程建成后对评价区生态环境是正面影响。
  3.环境保护措施
  3.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 施工场地设沉砂池,将场地废水收集沉淀处理后用于泼洒地面降尘;工程完工后,尽快对周边进行绿化、恢复或地面硬化。
  (2) 施工单位对施工场地用水应严格管理,贯彻“一水多用、重复利用、节约用水”的原则,尽量减少废水的排放量,减轻废水排放对当地水环境的影响。
  (3) 合理安排施工场地,所有的砂石料应统一堆放、保存,应尽可能减少堆场数量,并加棚布等覆盖;施工中应按照有关要求使用散装水泥,贮存于水泥罐中,并配备可靠的防扬尘措施,尽量减少搬运环节,做到文明施工。
  (4) 对装修阶段有机溶剂的污染控制首先应在源头上,注意选择无毒或低毒的环保,坚决杜绝采用已被淘汰的涂料和溶剂,合理安排作业,涂喷作业不要过于集中,以降低释放源强度。
  (5) 为了防止工程建设期噪声对项目区四周的环境敏感点产生影响,施工单位应合理布设总体施工场区,将产生噪声较大的施工机械作业区设置在项目区中部有利于噪声衰减。
  (6) 特殊工序(如混凝土浇筑),若要夜间施工时必须到沙湾县环保局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还需与周边居民提前做好告知协调工作,避免产生纠纷。并按相关规定,中考、高考期间,严禁施工。
  (7) 在开挖土石方时,对适宜植被生长的表层土和深层土层分开放置,在回填时尽量填入深层土层或不利于植物生长的粘土,将表土层尽量用于绿化用土,减少弃方量;工程各处开挖裸露除被建筑物、道路以及施工机械占用外,全部恢复植被,减少水土流失,做到水土流失治理与景观保护相互统一。
  3.2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1) 建设单位在设计中应预留修建隔油池的位置,确保营运期的餐饮废水经隔油处理后,达标排放。
  (2) 餐饮废水经隔油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要求后,方可排入市政下水管网。
  (3) 加强环境宣传教育,节约用水,以减少生活污水及污染物的排放量。建议室外排水设计为雨污分流系统,收集雨水用于绿化。
  (4) 对项目区内交通噪声通过加强绿化措施和日常管理减缓,要求建设单位在区域内明显位置设置禁止鸣笛和限速标志,以减少汽车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5) 要求商铺餐馆的排油烟风机设置在设备间内,并采用隔声材料对排烟管道进行包裹和墙体隔声。
  (6) 禁止将各类设备直接安装在地下设备间混凝土地面上,应现场浇筑混凝土设备基础,基础与设备间地面之间铺设阻性材料(如防腐橡胶垫),安装设备时,在设备和基础之间加装减震垫,彻底隔断振动和低频噪声的传播途径。
  (7) 各类水泵与输水管道之间必须使用软连接接口,可有效防止振动和低频噪声通过管道向楼上传播。
  (8) 加强物业管理,设立专职环卫队伍,对地面及时清扫、保洁。对生活垃圾部分积极推广分类、袋装、定点、及时收集的原则,垃圾分类收集后,对可以回收利用的部分应尽可能回用以减少垃圾的产生量,对不能利用的部分要及时清运出,以免因长期堆积孳生蚊蝇、传播疾病。
  (9) 沿街商铺若开设餐馆,其餐厨垃圾应分类收集,不能与玻璃、陶瓷、金属、塑料、筷子、布巾等生活垃圾混装。
  (10) 除建筑物和交通主道外,规划设计中应尽量采用生态砖铺筑一般道路和休闲空地,避免全水泥的硬化地表以降低热岛效应的影响。
  (11) 本次评价是根据开发商初步规划对拟建工程进行整体评价,项目建成后,商铺招商如引进餐饮、娱乐等服务业,物业管理部门应督促进驻商到环境管理部门办理相关的环保审批手续。
  4.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结论
  沙湾县翠山绿景苑居住小区建设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和沙湾县总体规划,有利于促进拟建工程所在地的经济发展,完善当地的景观功能,拟建工程的建设会大大改善当地居民生活环境质量,改善人居环境,有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拟建工程施工期会对施工场地周围居民的生活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只要加强施工期管理,在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可将环境影响降至最小。拟建工程运营后产生的环境影响很小,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拟建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5.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单位名称:新疆金福天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邮编:839000 联系人:王金水
  联系电话:189*****178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中国天辰工程有限公司
  证书等级:甲级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1110号
  地址: 天津市京津公路1号
  联系人:陶金 电话:181*****766
  Email :********@qq.com">********@qq.com
  6.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附近人员及关心本项目的其他人员,主要事项包括您对该项目建设与否所持的态度和原因、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种建议和要求以及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等。
  7.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期公示期为十天,自公示发布之日起,敬请广大公众参与意见,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形式均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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