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教育城学城路综合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二次招标公告

宝安教育城学城路综合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工 程 编 号:****************2(2)
工 程 名 称:宝安教育城学城路综合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告)
公 告 时 间:2015年1月5日 09:00时 至 2015年1月9日 18:00时
招 标 方 式:公开招标
评 标 方 法:抽签法
招 标 内 容:宝安教育城学城路综合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
招标部分估价:13.0228万元
预计开工日期:2014年12月1日
预计竣工日期:2014年12月31日
工 程 地 点:深圳市宝安区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取得以下资质证书:国家环境保护部(原环境保护总局)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评价范围必须包含交通运输类),并经深圳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单位。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环境影响评价执业资格证书(或环境影响评价上岗证)
其他:1、投标人须是在深圳市注册(或在深圳市注册有分支机构)的独立法人企业,且经工商行政部门年审合格。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串通投标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3、无不良记录(未被国家﹑交通部﹑广东省和深圳市其中之一明令取消投标资格)。今年以来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我市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将不被接受。 4、投标单位近3年内(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提交由深圳市(区)人民检察院或投标单位营业执照住所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3年内有行贿记录的,取消其参与投标的资格。各投标单位提交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查询截止日期为截标前2个月内有效。
今年以来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我市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将不被接受。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1、 企业投标卡;
2、 企业投标员指纹报名;
(以下招标人根据需要填写)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验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验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7、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以下招标人根据需要填写)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报名起止时间:2015年1月5日 09:00时 至 2015年1月9日 18:00时
(节假日除外)
投标报名地点: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宝安分中心
招标人负责人:巫作如
招 标 人: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宝安交通运输局
经 办 人:林工
联 系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电话:刘强 ****-******** 189*****308

温馨提示:
1、投标人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www.szjsjy.com.cn)”或“深圳建设信息网(www.szjs.gov.cn)”。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串通投标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并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3、联合体投标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原件一份到交易中心窗口。
4、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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