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莞深城际轨道交通(宝安沙井段)房屋及土地征收(测绘)招标公告

穗莞深城际轨道交通(宝安沙井段)房屋及土地征收(测绘)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工 程 编 号:****************2
工 程 名 称:穗莞深城际轨道交通项目(宝安沙井段)房屋及土地征收(测绘)
公 告 时 间:2015年1月9日 09:00时 至 2015年1月15日 18:00时
招 标 方 式:公开招标
评 标 方 法: 定性评审法
定 标 方 法:票决定标法
招 标 内 容:本项目土地、建(构)筑物、青苗及其它地上附属物等征地拆迁测绘,征收房屋约 5 栋,征收建筑面积约 50000 平方米。具体以红线范围内实际工程量为准。
招标部分估价:40.0万元
预计开工日期:2015年1月28日
预计竣工日期:2015年4月28日
工 程 地 点: 宝安区沙井街道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
企业资质要求:必须具备测绘(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注册测绘师或测量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同类项目经验:--
其他:投标人:必须在深圳市工商局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分支机构,经工商行政部门年审合格; 近三年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投标人必须提供截标前90日内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的检察机关出具投标人法人及法人代表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近三年)。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网上报名,资格审查文件内容:
1、通过年审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
2、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3、项目负责人注册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
4、截标前90日内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的检察机关出具投标人法人及法人代表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近三年)(原件扫描件);
采用电子文件形式。应使用 《深圳市建设工程其他类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制作,文件格式为*.QTTBZ。

(以下招标人根据需要填写)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报名起止时间:2015年1月9日 09:00时 至 2015年1月15日 18:00时
(节假日除外)
投标报名地点: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宝安分中心
招标人负责人: 赵 俊 平
招 标 人: 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办事处
经 办 人:陈工
联 系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宝安区建设工程监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电话:赖海旋 ******** 134*****099


温馨提示:
1、投标人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www.szjsjy.com.cn)”或“深圳建设信息网(www.szjs.gov.cn)”。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串通投标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并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3、联合体投标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原件一份到交易中心窗口。
4、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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