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滁州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高效n型太阳能电池研发中试项目》的审批意见

关于《滁州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高效n型太阳能电池研发中试项目》的审批意见

滁州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滁州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高效n型太阳能电池研发中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项目位于宁滁省际毗邻地区新型功能区汊河片区启动区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一期工程电池车间内,为高效n型太阳能电池研发中试项目,采用PECVD(等离子体增强化学气相沉积法)路线,中试能力不超过100MW,仅作为研发和中试使用,产品不外售。来安县发展改革委备案项目代码为:2205-******-04-03-******。我局结合专家组意见,经认真研究,提出审批意见如下:

一、根据《报告书》提出的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有效缓解和控制。结合《报告书》评价结论,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该《报告书》作为项目环境管理的依据。

二、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你公司必须认真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滁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标准的通知》(滁环函〔2019〕98号)等文件有关要求,切实提高生产水平,减少污染物排放。

2、强化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包括制绒废气、返工片清洗废气、硼扩尾气、石英舟清洗废气、背面刻蚀废气、PECVD尾气、石墨舟清洗废气、正面刻蚀废气、ALD(正面氧化铝钝化)尾气、正面镀膜废气、背面镀膜废气、印制废气、烧结废气、擦拭废气、氨气笑气站、硅烷站换车尾气等。项目各工序废气处理措施均为新增,废气排气筒均依托一期工程。

制绒和返工片清洗工序产生的氯化氢、氟化氢由密闭负压机台收集,经2台高效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一根2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石英舟清洗产生的氯化氢、氟化氢,硼扩工序产生的氯气分别由密闭负压机台收集,经2台高效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一根25m高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背面刻蚀工序产生的氯化氢、氟化氢由密闭负压机台收集,经2台高效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一根25m高排气筒(DA003)达标排放;PECVD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由全密闭机台收集,经设备自带Scrubber-尾气处理装置进行高温煅烧过滤后再进入PECVD尾气处理装置,经11个燃烧筒+2个袋式除尘器+4台硅烷燃烧塔+1台洗涤塔处理后,通过一根25m高排气筒(DA004)达标排放;石墨舟清洗工序产生的氯化氢、氟化氢由密闭机台负压收集,经2台高效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一根25m高排气筒(DA005)达标排放;正面刻蚀工序产生的氯化氢、氟化氢由密闭负压机台收集,经4台高效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一根25m高排气筒(DA006)达标排放;ALD工序和正面镀膜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氨气、氮氧化物分别由全密闭机台收集,经换气系统引至9台燃烧筒+1台袋式除尘器+3台硅烷燃烧塔+1台酸液洗涤塔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25m高排气筒(DA007)达标排放;背面镀膜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氨气由全密闭机台收集,经换气系统引至8台燃烧筒+2台袋式除尘器+2台硅烷燃烧塔+1台酸液洗涤塔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25m高排气筒(DA008)达标排放;印制烘干、擦拭、烧结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由设备内部采用负压收集,经设备自带的在线燃烧装置+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25m高排气筒(DA009)达标排放;氨气采用槽车储存、硅烷站采用管束车储存、笑气采用笑气管束车储存,氨气笑气站、硅烷站换车尾气引至2台喷淋塔处理,喷淋塔采用稀酸溶液喷淋处理后,通过一根25m高排气筒(DA010)达标排放。

项目产生的颗粒物、盐酸酸雾和氢氟酸酸雾、氯气、非甲烷总烃、氮氧化物排放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3)表5标准中太阳能电池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标准及表6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2019)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氨气排放参照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93)相关限值要求。

3、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工艺废水以及辅材清洗废水、废气处理设施的洗涤塔废水、纯水制备废水、循环冷却水排放废水、锅炉排污水以及员工生活污水等,废水种类、水质与一期工程不发生变化,仅增加水量,所有废水均依托一期工程废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其中,生产工艺强碱、强酸、稀酸废水和废气治理过程中产生的强碱废水经除氟系统处理,生产工艺稀碱废水经中和系统处理,废气处理装置产生的高氨废水与生活污水经生化系统处理,以上废水与纯水制备浓水、循环冷却水系统定排水和锅炉排污水一起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来安县顶汊省际毗邻地区产业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污水处理厂未运行前,项目不得投入运行)。所有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磷、氟化物等污染物排放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3)表2间接排放限值要求;氯离子排放执行来安县顶汊省际毗邻地区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要求。

4、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合理布局、加减震垫、消音器等措施,确保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中3类标准要求。

5、强化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分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

一般工业固废包括一般包装物、沉渣、反渗透、超滤等水处理膜、废石墨、石英舟外售综合利用;废品硅片、沾染银浆的擦拭抹布由专门的公司回收再利用;废丝网由原厂家回收;污水处理站生化系统污泥、除氟系统产生的含氟污泥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资源化利用。危险废物包括化学品包装桶、废活性炭废、废抹布手套,分类收集后暂存于一期项目危废暂存间,化学品包装桶由原厂家定期回收,废活性炭废、废抹布手套定期委托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统一清运。

6、根据《报告书》内容,该项目需设置200m环境防护距离。在该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应规划建设居民区、学校、医院、行政办公和科研等敏感目标。项目在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7、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严格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向我局报告,且待正式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三、工程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各项环境管理、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应一并落实。项目建成后,你公司必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申领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竣工环保验收。严格落实运营期自行监测计划,主动公开项目环评文件和验收报告,接受社会监督。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及《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要求,项目须依托一期工程配套的事故废水收集和应急储存设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防范预案及跟踪监测计划,并报我局备案。项目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须取得应急管理部门危化品贮存相关手续(手续取得之前所有危化品须即买即用)。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须执行《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新增排放量核定表》内的总量。

四、请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照《滁州市环保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跟踪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负责该项目日常“三同时”管理,并加强项目施工期环境管理和监督工作。

???????????????????????????????????滁州市来安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2年7月29日

抄: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标签: 太阳能电池 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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