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质要求:
1.1应答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应答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2)应答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视为应答无效;
(3)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答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1.2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行业(燃气)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备案专业含“石油天然气”或“石化、化工、医药”。
1.3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工程测绘勘察可进行专业分包,若分包需提供分包单位相关资质;
1.4具有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C2级管道设计资质;
1.5具有有效GB/T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
*****(ISO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GB/T
*****(OHSAS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提供的体系认证证书应可以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核实。
上述相关资质证书均在有效期内。
2.财务状况:
报价人须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3.业绩要求:需提供近5年(2017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签)不少于2项已完工业绩,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业绩为:加气站类或加油站类的设计(可行性研究代初步设计、初步设计、详细设计)业绩。同一合同多类业绩的,视为一项业绩。
业绩材料须提供:合同及完工验收证明材料。合同文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署页及项目信息页。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4.须成立时间满1年(含1年)以上(提供世界或者国内首创产品的企业、市场无类似可替代产品的企业、或现有供应商因自身业务调整成立的全资/控股的子公司除外)。
5.须依法缴纳税收,且近3年内(不满3年的自成立之日起)企业运营无违法犯罪记录,应答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在政府公布的失信被执行名单中。
6.应答人如存在下述情况之一,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应答:
(1)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处以“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且仍在处罚期内或处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档案状态”为“采购冻结”、“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2)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或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集团范围内进行风险提示,且在中被采购冻结,进入调查程序的。
(3)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处于全部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应答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有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质量问题。
(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法院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内,应答人公司法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