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金仕伦金属门窗有限公司年产铸铝门、卡门6000樘项目》的审批意见

关于《安徽金仕伦金属门窗有限公司年产铸铝门、卡门6000樘项目》的审批意见

安徽金仕伦金属门窗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年产铸铝门、卡门6000樘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项目位于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经济开发区新城大道28号,发改委备案号为:2110-******-04-03-******。我局结合专家组意见,经认真研究,提出审批意见如下:

一、根据《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项目实施和运营中产生的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有效缓解和控制。结合《报告表》评价结论,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该《报告表》作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环境管理的依据。

二、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你公司必须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滁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标准的通知》(滁环函〔2019〕98号)等文件有关要求,切实提高生产水平,减少污染物排放。

2、强化废气治理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主要为焊接、切割、调漆、喷漆、流平、烘干、喷塑、打胶工序产生的烟尘、非甲烷总烃等废气。项目喷漆车间、喷涂车间、烘干房均采取封闭式设计。焊接烟尘、切割烟尘经集气罩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1#)达标排放。调漆、喷漆、流平、烘干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进入水帘+过滤棉+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20m高排气筒(2#)达标排放。喷塑废气经密闭负压+设备自带旋风除尘设施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3#)达标排放。未收集的细微塑粉经两台移动式烟尘净化设施辅助收集后无组织排放。打胶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4#)达标排放。项目焊接、切割废气排放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表1排放限值要求,其余废气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5)表5中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3、项目运营期实雨污分流。项目废水主要包括清洗废水、水帘柜定期排水以及生活污水等。清洗废水、水帘柜定期排水经调节+隔油+混凝+气浮+沉淀工艺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共同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来安县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所有废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1中的B标准。

4、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切割机、风机等设备运行噪声。设备噪声须经设备减振、车间隔声和距离的衰减后,厂界环境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中3类标准。

5、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废边角料、收集灰、塑粉、漆渣、废着色液、废胶包装、水帘漆渣、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废塑粉、生活垃圾等。废边角料收集后统一堆放,定期外售利用;塑粉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漆渣、废着色液、废胶包装、水帘漆渣、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废塑粉属于危险废弃物,须暂存于危废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收集灰和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6、根据《报告表》要求,该项目以厂界为边界设置100m的环境防护距离,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应规划建设居民区、学校、医院、行政办公和科研等敏感目标。该项目在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7、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向我局报告,且待正式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三、工程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各项环境管理、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应一并落实。项目建成后,你公司必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申领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竣工环保验收。严格落实运营期自行监测计划,主动公开项目环评文件和验收报告,接受社会监督。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及《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要求,项目须配套事故废水收集和应急储存设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防范预案和跟踪监测计划,并报我局备案。污染物排放总量须执行《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新增排放量核定表》。

四、请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照《滁州市环保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跟踪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负责该项目日常“三同时”管理,并加强项目施工期环境管理的监督工作。

滁州市来安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2年7月22日

抄: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铸铝门 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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