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杨锦公路-东二环快速化改造工程(福新路至东南大道)管线迁改跟踪审计项目

张家港市杨锦公路-东二环快速化改造工程(福新路至东南大道)管线迁改跟踪审计项目

张家港市杨锦公路-东二环快速化改造工程(福新路至东南大道)管线迁改跟踪审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张家港市杨锦公路-东二环快速化改造工程已由张家港市行政审批局以张行审投【2020】2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张家港市交通工程建设服务中心。现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苏州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张家港市杨锦公路-东二环快速化改造工程(福新路至东南大道)管线迁改跟踪审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张家港市杨锦公路-东二环快速化改造工程(福新路至东南大道),起点位于福新路南侧(对接346国道张家港绕城段改扩建项目晨丰公路枢纽节点),起点桩号K6+284.860,终点位于东南大道及苏虞张公路,与新泾东路-苏虞张-南二环快速化改造工程项目衔接,终点桩号K13+352.680,路线全长7.068km。

本次拟选择造价咨询服务单位对张家港市杨锦公路-东二环快速化改造工程(福新路至东南大道)所涉及的管线迁改项目实施跟踪审计服务。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设1个标段,即DEH-GZSJ,招标范围:张家港市杨锦公路-东二环快速化改造工程(福新路至东南大道)范围内的给水管道、污水管道、雨水管道、中水管道、电力杆管线、通信杆管线、中、高压燃气管线(不含无锡-张家港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迁移、红绿灯迁改、路灯迁改、监控迁改等工程的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杆管线迁移建安费约6亿元;

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参与前期管综及专项方案讨论,配合委托人审查方案;

(2)工程量清单调整及审查;

(3)工程变更及费用审核(要检查是否合理,流程是否规范,如合理和必须的变更,要对实施的工作量检查);

(4)工程赔补偿费评估并审核;

(5)工程预算及竣工结算审核;

(6)配合政府审计工作;

(7)造价指标统计、分析;

(8)委托人要求的其他配合工作等;

2.3服务周期:24个月(实际开始时间以委托人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项目对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

(2)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完成过工程造价不低于人民币4亿元的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工程(含管线)造价咨询项目。

注:造价咨询项目为以下类型中的至少一种类型:①标底(或预算)或招标控制价(或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②标底(或预算)或招标控制价(或最高投标限价)的审核;③全过程造价咨询或跟踪审计咨询;④交/竣工结(决)算审核;业绩以信息系统备案的内容为准;

(3)项目负责人同时满足①②③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且具备有效的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土建工程或安装工程)或一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或交通运输工程或安装工程)或公路工程甲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②项目负责人担任过已完的工程造价不低于人民币4亿元的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工程(含管线)造价咨询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注:造价咨询项目为以下类型中的至少一种类型:①标底(或预算)或招标控制价(或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②标底(或预算)或招标控制价(或最高投标限价)的审核;③全过程造价咨询或跟踪审计咨询;④交/竣工结(决)算审核;业绩以信息系统备案的内容为准;

③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自有职工,须提供不少于三个月(三个月指2022年4月~2022年6月)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的缴费证明【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的无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或下属机构视为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应主动提交有效的查询途径供评标委员会核实】;

(4)信誉同时满足①②③要求:①本项目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行业公布的从业单位信用等级(服务类)评价中被评定为B级或以上级别(含暂定级);②本项目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的苏州市公路水运工程从业单位履约考核(其他类)结果公布中为“良”级(含暂良)或以上级别;③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5)其他要求: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和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OP/Login.aspx">http://180.101.234.2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含平台服务费200元) 元,图纸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张家港市交通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地 址:张家港市华昌路1号交通大厦

联 系 人:0512-********

电 话:郑丽文

招标代理:苏州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西8号中银惠龙大厦1幢1102B室

联 系 人:王建(153*****451)、石莉珍、董小花

电 话:0512-********

E-mail:szfhgczx@126.com

  1. 其它

    (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双信封电子招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本项目预约开始时间为2022年08月08日17时30分,预约截止时间为2022年08月29日14时00分,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2022年08月29日14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为:2022年08月29日14时30分。

    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预约截止时间)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港分中心8楼开标室【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滨河路1号(国泰金融广场C座)】对收到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公开电子开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造成的任何后果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确定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即入围第二个信封开标的投标人)后,招标人(招标代理)对第二个信封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批量解密。

    (4)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4万元。单次投标保证金或年度投标保证金均可。投标人上传的投标保证金确认函上应标明所投标项目的项目名称、标段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大写)贰佰万元整(¥*******.00)。

    (5)因疫情防控需要,投标人可不出席开标,必须出席的严格执行“关于有序恢复开评标活动的通知” (http://218.4.45.172:8086/zjgsfzx/******/******001/********/1477d091-772a-4e60-84ce-a*****d83d80.html)及疫情防控部门发布的最新通知,未按通知、公告规定参加开标的,造成的任何后果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6)网上预约资料应确保真实,否则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申请人网上预约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5-********

    (7)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申请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

    (8)投标申请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内容的备案或更新,应遵照《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有关功能使用要求和从业单位信息备案规则的公告》苏交建〔2015〕25号、关于对《关于开展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业绩等信息核查工作的补充通告》的补充说明的要求: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http://jtyst.jiangsu.gov.cn/art/2015/7/13/art_*****_*******.html、http://td.jiangsu.gov.cn/art/2018/3/30/art_*****_*******.html)。

    2022年08月08日

附件下载地址: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改造工程 跟踪审计 管线迁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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