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经济开发区一期公共设施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鄞州经济开发区一期公共设施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鄞州经济开发区一期公共设施改造工程已由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湾区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宁波湾区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人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与宁波湾区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396.8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349.46万元,建设规模:鄞州经济开发区一期公共设施改造工程主要对鄞州经济开发区一期联胜路、宏围路、鄞东路等范围内公共设施进行改造。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路肩墙、指示牌、导视牌、道旗、隔离栏、雕塑小品等,建设地点:鄞州经济开发区。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路肩墙、指示牌、导视牌、道旗、隔离栏、雕塑小品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349.46万元。工程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2.3施工总工期:10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按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
(一)投标人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 自2017年01月01日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达到招标控制价60%及以上的绿化景观工程施工,完成时间以交(竣)工时间或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施工业绩根据以下(1)或(2)业绩证明资料确认:(1)信息平台查询结果打印页;(2)合同、竣工验收资料、可查询该业绩情况的行政主管部门有效联系方式或公示网址三项资料确认(如上述资料不能体现项目实际造价的,还需提供审计报告等证明资料,最终以评标委员会讨论决定为准)。如业绩证明资料不齐全,不予认可。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
(三)其他要求
3.6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提交公告发布之日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4.1公开招标。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8月15日16时00分之前在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www.zhongguanzixun.com)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否则投标将被拒绝。潜在投标人购买标书前需要在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免费注册,成功后才能正常购买(今后即可直接购买),注册程序详见网站首页要求。
5.2 标书费:每份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 标书费用的支付可选择支付宝。 为了保护投标人信息,预防串通投标,规定同一支付人对同一个子包只能扫码支付一次,如多次支付,经查实只认定第一次支付有效,其后的支付一律无效,由此可能产生的后果由支付人自己承担。
5.3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5.4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6.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元
6.2 投标人应于2022年08月16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网银、汇票、电汇、支票等形式交至以下账号(以到账时间为准):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宁波市支行
户名: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396*****5263
6.3 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8月18日0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大厦18楼指定会议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www.zhongguanzixun.com)上发布。
招 标 人:宁波湾区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经济开发区鄞东南路111号
联 系 人:金工
电 话:0574-********
招标代理机构:中冠工程管理资信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8楼
联 系 人:冯钧翔、陈傲坤、刘霞、王玲
电 话:0574-********
传 真:0574-********-818
招标
|
中冠工程管理资信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