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市南台一中操场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海城市南台一中操场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邮箱发送)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8月2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NTYZ******
项目名称:海城市南台一中操场改造工程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00元
磋商保证金:*****元
响应有效期:90日历日
采购需求:本工程位于海城市南台镇第一初级中学,主要施工内容为铺沥青混凝土地面、人造草坪、塑胶操场及排水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拟定2022年8月27日开工,2022年9月24日竣工,工期28日历天(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策的规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根据《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 号】不得委派一级临时建造师作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2、供应商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网上主体信息注册;主体信息注册网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鞍山市)http://www.asggzyjy.cn,咨询电话:主体注册审核事宜: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法规监督部:0412-*******,主体注册技术支持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信息部:0412-*******。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8月9日至2022年8月15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电子邮件发送
售价:免费
疫情期间,采购文件领取采用非现场领取方式,投标单位须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所需材料发至邮箱:bjjy******@126.com,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在发送邮件后拨打电话133*****139联系确认,否则报名无效,以收到符合要求的材料时间为准。
领取采购文件需提供材料包括:(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采购文件领取表(注明项目名称、领取时间、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等信息,格式自拟)。
五、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2年8月23日16点30分(北京时间)
由于邮寄地址距离开评标现场有一定的距离,投标文件应保证在开标前一天送达指定地址。
2、递交方式:邮寄(由于疫情原因,疫情期间根据辽财采【2020】66号文件要求,响应文件采取开评标前邮寄方式,不到现场参加开评标,取消供应商授权代表参加开标和开启响应文件活动。邮寄文件需在开标前一天16:30前送达指定地址,并向负责人打电话确认是否收到,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供应商,不予受理,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3、递交地址、收件人及收件电话(按照下列信息详细填写)
发件人: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领取文件人员)、电话
收件人:张维
收件电话:133*****139
收件地址:辽宁省海城市卫士南路15号楼
六、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2022年8月2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城市西柳镇东柳村71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东侧)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 其他补充事宜
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可使用“腾讯会议”APP收看网上开标直播,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可提前下载,开标时登陆“腾讯会议”APP,代理公司将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的手机号邀请其观看开标实况。
供应商邮寄响应文件时需单独提供:
1.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详见采购文件“第一章 供应商须知”中“磋商保证金”的相关规定)(加盖公章);
2.另外单独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辽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库入库证明打印页(复印件加盖公章);
4.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正本、副本、电子文档等)。
注: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入库证明打印页、单独放在一个档案袋中,无须密封,与投标文件一同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邮寄至指定地点。
供应商在投标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1.未办理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入库手续或未通过审核的;
2.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3.未在投标时另外单独提供《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4.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电子文档等)。
5)采购文件中其它条款与上述条款冲突的以上述条款为准。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海城市南台镇第一初级中学
地址: 海城市南台镇第一初级中学
联系方式:133*****0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东民生路42号
联系方式:133*****139
邮箱地址:bjjy******@126.com
开户行:广发银行鞍山支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鞍山分公司
账号:139*****6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维(代理机构人员)
电 话:133*****139
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