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海关宿舍大院职工食堂改造项目信息公告
汕头海关宿舍大院职工食堂改造项目信息公告
根据采购相关规定,现将汕头海关宿舍大院职工食堂改造项目信息公告,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名称:汕头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二、采购单位地址:汕头市珠江路38号
三、采购项目名称:汕头海关宿舍大院职工食堂改造项目
四、具体内容:
汕头海关宿舍大院职工食堂改造修缮,主要包括:1.拆除部分。拆除南侧和东侧部分没有结构柱的墙体(26米),将南面(约14米)改为落地玻璃幕墙,其余重新砌筑砖墙。并在北侧墙体开玻璃窗8个。2.厨房部分。将东北角的两个房间改造为厨房和备餐室。3.厕所部分。在东南角建设卫生间两间并设置洗手台一座。4.餐厅部分。将原仓库门改为不锈钢大门,室内地面铺设抗耐磨地板漆,室内天花和墙体修补并刷乳胶漆,敷设水电线路。
详见附件1《汕头海关宿舍大院职工食堂改造项目报价清单》
五、预算金额:******.18元(以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审定的结算定案价为最终结算价格)。
六、采购方式:比选采购(综合评分法)
详见附件2《汕头海关宿舍大院职工食堂改造项目评分标准》
七、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45天内
八、报名供应商有关要求:
(一)报名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二)需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拟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省外企业为一级),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且注册单位为投标单位,并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四)报名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或几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作为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请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税收完税证明或电子缴款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五)报名供应商须在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六)报名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七)本项目不准分包和转包。报名供应商在企业服务承诺中必须明确项目负责人及现场监督人员,并提供相关的从业经历和资格证明材料;
(八)供应商在报名时须提交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供应商自身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存档。
九、请有意向的供应商按照附件3《报名资料目录表和模板》的要求,把资料装订后带至汕头海关后勤管理中心(汕头市龙湖区珠江路38号306房)办理竞价报名手续。
十、联系人:翁同志 ;联系电话:******** 。
十一、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8月11日。
汕头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2022年8月8日
标签: 职工食堂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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