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催再生烟气脱硝改造(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一重催再生烟气脱硝改造(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大庆石化公司炼油厂一重催再生烟气脱硝改造项目(EPC总承包)
项目编号 ****-*******-DQSH-*******
一. 招标条件
本 工程建设项目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大庆石化公司炼油厂一重催装置拟应用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技术,实施一重催再生烟气脱硝改造项目,烟气处理量为125000 Nm3/h,要求氮氧化物排放浓度降低到200 mg/Nm3(dry)以下。 SCR反应器布置在余热锅炉过热段和省煤器之间。主要工程量:分为余热锅炉改造部分和供氨部分。(1)余热锅炉改造部分:除增加SCR反应器外,还要对余热锅炉进行适应性改造。更新部分:原省煤段管束拆除,在原位置重新设计布置模块式省煤器,激波吹灰器等。新增部分:过热段上部烟道、SCR反应器模块(含催化剂)、喷氨隔栅、蒸汽吹灰器、余热锅炉整体框架加固、基础加固等。利旧部分:高温过热器、低温过热器、喷水减温器及取样、排污等辅助系统。(2)供氨部分:氨气自硫磺装置至氨气减压罐,与稀释空气在混合器中混合后送到SCR反应器内。除上述主要内容外,还包含与之配套的工艺配管、电气、仪表、总图、土建、公用工程、化验分析、安全环保职业卫生消防等内容,详见可行性研究方案。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项目可行性研究方案内容范围内的设计、采购及施工(EPC)。内容包括: 2.1.2.1设计: (1)按照SHSG-052-2003标准深度要求完成项目工艺包。(2)按照SHSG-033-2008标准深度要求完成项目基础设计,含概算及安全、职业卫生、消防、环境保护、节能节水、抗震专篇设计,以得到股份公司批复及地方政府批复为验收标准。(3)按照SHSG-053-2011标准深度要求及批复的基础设计内容,完成项目详细设计,满足现行设计规范,满足现场施工要求。(4)根据实施过程中设计变更及相关现场资料、设计文件,完成项目竣工图,并按大庆石化公司要求完成归档。 2.1.2.2采购:负责项目范围内的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含SCR反应器、余热锅炉(含吹灰器、省煤器)、容器、风机等设备,工艺配管及电气仪表安装材料及催化剂等。 2.1.2.3施工:负责项目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2.1.2.4配合三查四定、培训、试车、和试车期间的性能维护、性能考核、工程验收、工程交付、竣工结算、资料归档及缺陷修复等工作;并根据项目所涉及的改造部分,需要提供技术规程等相关资料,以满足生产运行的需要。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投标单位应具有:(1)投标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允许联合体投标),应具有石油化工行业甲级以上设计资质(资质证书注明具有工程总承包资格)或工程总承包壹级资质,锅炉安装具备锅炉安装一级资质、其他部分应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投标方明确锅炉制造厂家,并要求锅炉制造厂家具有A级资质。(2)投标单位持有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技术为投标方合法拥有,不存在影响本合同执行的第三方权利,且能根据所选催化剂性能编制工艺包;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国家注册建筑或机电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投标单位必须具有国内催化裂化装置余热锅炉SCR脱硝改造项目实施业绩或近五年内有设计、承揽过同类工程的实际成功应用业绩。(4)投标单位须采用国外成熟可靠的催化剂,且采用的催化剂必须具有在催化裂化装置余热锅炉SCR脱硝项目连续运行三年的业绩;SCR反应器的设计能保证其它同类催化剂装填。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5-01-08 08:0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5-01-12 17:00:00.0
4.1潜在投标人请于 2015 年 1 月8日至 2015 年 1 月 12 日,上午 8 时 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7 时 0 分,持投标申请人(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文件)以及标书费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申请人公司公章)到招标书发售地点购买招标文件或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形式购买(不接受现金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大庆石化公司招标中心315室 。联系人: 傅向民 电 话: ****-******* 邮 箱: fxm6411372@163.com 4.3每套标书售价人民币 1000元,售后不退。 4.4招标人只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可通过电子邮件或现场拷贝领取。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01-28 14:00:00.0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5 年 1 月 28 日14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 贰 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 电汇。
六. 开标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石化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5-01-28 14:00:00.0 开标地点: 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
地址: 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邮编: 163714
联系人: 傅向民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件: fxm6411372@163.com
开户银行: 昆仑银行大庆石化支行
账户名: 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001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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