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山片区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跟踪监测及修复效果评估工程招标公告

君山片区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跟踪监测及修复效果评估工程招标公告



平潭综合实验区君山片区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跟踪监测及修复效果评估工程(重新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350*****04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潭综合实验区君山片区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跟踪监测及修复效果评估工程(重新招标)已由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以岚综实项目审批〔2022〕3号、岚综实项目审批〔2022〕5号、岚综实项目审批〔2022〕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创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平潭综合实验区君山片区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跟踪监测及修复效果评估工程(重新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021年4月9日《财政部关于下达2021年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资环[2021]23号)文,平潭综合实验区君山片区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获列入2021年中央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清单。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中央财政支持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的通知》(财办资环[2020]3号),文件明确指出海岸带保护修复工程项目的技术成果包括“修复前、中、后期的现场调查资料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等”,同时要“针对项目目标和特点制定项目实施各阶段的监测方案,包括项目前、中、后期修复效果评估监测方案等。监测方案要明确监测内容、指标、频次和站位”。此外,根据《平潭综合实验区君山片区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实施方案》(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也要求开展施工期海洋环境影响跟踪监测,为项目环保竣工验收提供依据。

2.2 项目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君山片区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跟踪监测及修复效果评估工程(重新招标);

2.3建设地点:位于平潭综合实验区;

2.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5监测招标的范围:根据《平潭综合实验区君山片区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平潭综合实验区君山片区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跟踪监测及修复效果评估工程(重新招标)工作内容包括(一)大澳湾海岸带保护修复工程跟踪监测及修复效果评估项目,工作内容主要有三个专题,即海洋生态环境与周边资源本底调查、施工期海洋环境影响跟踪监测、生态修复效果监测评估。(二)裕藩湾海岸带保护修复工程跟踪监测及修复效果评估项目,工作内容主要有三个专题,即海洋生态环境与周边资源本底调查、施工期海洋环境影响跟踪监测、生态修复效果监测评估。(三)君山沿线海岛侵蚀海岸带生态修复工程跟踪监测及修复效果评估项目,工作内容主要有三个专题,即海洋生态环境与周边资源本底调查、施工期海洋环境影响跟踪监测、生态修复效果监测评估。

项目主要内容包括:

(一)大澳湾海岸带保护修复工程跟踪监测及修复效果评估项目:

(1)海洋生态环境与周边资源本底调查内容:包括海洋生态环境、水文动力、海滩资源、滨海植被与植物资源、滨海鸟类资源、周边海岛资源。

(2)施工期海洋环境影响跟踪监测包括施工期海洋环境。

(3)项目生态修复效果评估包括修复后的海洋环境、水文动力跟踪监测和砂质海岸修复效果评估、滨海植被修复效果评估、滨海鸟类资源及其生境修复效果评估、生态修复效果评估。

(二)裕藩湾海岸带保护修复工程跟踪监测及修复效果评估项目:

(1)海洋生态环境与周边资源本底调查内容:包括海洋生态环境、水文动力、海滩资源、滨海植被与植物资源、滨海鸟类资源。

(2)施工期海洋环境影响跟踪监测包括施工期海洋环境。

(3)项目生态修复效果评估包括修复后的海洋环境、水文动力跟踪监测和砂质海岸修复效果评估、滨海植被修复效果评估、滨海鸟类资源及其生境修复效果评估、生态修复效果评估。

(三)君山沿线海岛侵蚀海岸带生态修复工程跟踪监测及修复效果评估项目:

(1)海洋生态环境与周边资源本底调查内容:包括海洋生态环境、水文动力、滨海植被与植物资源、滨海鸟类资源。

(2)施工期海洋环境影响跟踪监测包括施工期海洋环境。

(3)项目生态修复效果评估包括修复后的海洋环境、水文动力跟踪监测、滨海植被修复效果评估、滨海鸟类资源及其生境修复效果评估、生态修复效果评估。

详细指标及要求见“3、合同文件”的“15.项目工作内容”内容。

2.6跟踪监测及修复效果评估服务期:

跟踪监测及修复效果评估服务期:18个月(根据实际发生情况调整工期,最长18个月)。

2.7跟踪监测及修复效果评估项目分析标准:

跟踪监测及修复效果评估项目分析标准:符合《海滨观测规范》(GB/T *****-2006)、《海洋调查规范》(GB/T *****-2007)、《海洋监测规范》(GB *****-2007)、《生物多样性调查与评价》(2007)以及国家现行其他有关规范和强制性标准要求。

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海洋局《建设项目海洋环境影响跟踪监测技术规程》的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认证类别涵盖水质、沉积物、浮游生物、底栖生物、海洋水文项目。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证书复印件;

3.3投标人必须具有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资质证书,且专业范围涉及海洋测绘。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证书复印件

3.4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证书(或文件)复印件;

3.5拟派驻本工程所有人员均须为投标单位本企事业在职人员。本项目对人员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项目人员最低配备要求表”;

3.6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的人员,在投标时未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且在有效期内(有明确处罚地点的,仅限于该地点);

3.7本项目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持有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联合体各方之间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9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8月9日上午09时00分至2022年8月16日上午09时00分前通过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http://ptggzy.pingtan.gov.cn/)进行无记名方式投标报名,并在线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

注:投标人进行投标报名时需进行登录账号操作(未注册的投标人需进行注册登录,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方需进行注册登录),具体操作流程可在http://ptggzy.pingtan.gov.cn/bszn/*****.jhtml下载《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操作手册》或咨询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91-********)。投标人报名成功后,区交易平台将为投标人生成报名回执,本项目实行纸质评标,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当执区交易平台生成的报名回执到开标现场核验,否则招标人不予接收。招投标人未通过区交易平台进行报名的,将无法有效参与投标。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叁万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交;②银行保函形式,投标人应当出具其企业基本帐户开具的银行保函(含电子投标保函)提交;③以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电子担保保函形式提交;

备注:投标保证金可存入以下任意一个账户;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E350*****041********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用途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详见交易平台保证金缴纳界面;

账 号:交易平台生成的投标保证金虚拟子账号;

开户银行:在交易平台自行选定一家银行;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9月2日9时30分,地点为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楼附楼行政服务中心4层)福建创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处。

注: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参加投标人拟派出的授权代表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生成的报名回执单(报名回执单为投标人在线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唯一凭证,请务必谨记,须提供并加盖单位公章)到场核验登记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于递交截止时间前6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号楼8层

邮 编:******

联系电话:0591-********

联系人:林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创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万达广场C区2号楼607;

联系电话:0591-********

联 系 人:王工

交易中心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楼附楼行政服务中心4层

联系电话:0591-********

行政监督部门: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办

地点: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楼405室

联系电话:059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海洋生态 效果评估 项目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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