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新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疆重点行业企业深度治理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XJXBZB-2022-0616

新疆新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疆重点行业企业深度治理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XJXBZB-2022-0616

项目概况

新疆重点行业企业深度治理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乌鲁木齐市米东南路950号雲鼎大观(04区锦府)7号楼2单元1102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8月29日 11:1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XBZB-2022-0616

项目名称:新疆重点行业企业深度治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新疆重点行业企业深度治理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通过一是委托专业机构对重点行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及整治现状摸查、治理技术评估、制定治理方案,申报钢铁、水泥、焦化等行业地方标准制定;二是加快解决VOCs突出问题,制定新疆涉VOCs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编制VOCs整治方案与“一企一方案”工作指引与评审指南,并对地州生态环境局及企业开展专题培训提升VOCs监管能力,推动自治区重点行业企业深度治理,攻坚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和污染物排放总量下降存在的关键问题,助力提升重点行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水平以及地方监管水平,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实现显著下降奠定基础。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有针对本服务项目经营范围的供应商);(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09日至2022年08月16日,每天上午10:00至13:00,下午15: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乌鲁木齐市米东南路950号雲鼎大观(04区锦府)7号楼2单元1102室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8月29日 11:1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乌鲁木齐新市区鲤鱼山北路199号集电港A座20楼会议室

开标时间:2022年08月29日 11:1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乌鲁木齐新市区鲤鱼山北路199号集电港A座20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时需提交: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第三项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⑥项相关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人近三个月社保证明(若是委托人报名提供),法人证明书和身份证(若是法人报名提供)。所有报名资料查验原件留复印件贰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出售招标文件。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地 址:水磨沟区南湖西路215号

联系方式: 189*****0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新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米东南路950号雲鼎大观(04区锦府)7号楼2单元1102室

联系方式:177*****5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蒙蒙

电 话:177*****523






标签: 重点行业 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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