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配方颗粒剂公开招标公告

中药配方颗粒剂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中药配方颗粒剂
品目

货物/专用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采购单位特色医学中心
行政区域朝阳区公告时间2022年08月08日21:4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08月08日至2022年08月15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00下午:13:3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线上
开标时间2022年08月31日14:00
开标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北翼13A层
预算金额¥36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建东、任霰霓、崔会芝
项目联系电话010-********/3533
采购单位特色医学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区北翼13A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吴助理010-********
代理机构名称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区北翼13A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曹建东、任霰霓、崔会芝,010-********/3533
附件:
附件1附件-报名资料.docx
附件2报名登记表.xlsx
附件3中药配方颗粒剂.docx

项目概况

中药配方颗粒剂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8月31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JY05-W1061

项目名称:中药配方颗粒剂

预算金额:36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6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货物名称

技术要求

预算

数量

单位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备注

1

中药配方颗粒剂

技术标准及性能要求详见第二部分

360.00万元/年

1

3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送货期满后,招标人进行考评并根据考评情况决定是否续签,服务周期最长不超过3年且期间供应价格单价不得超过投标价格单价)

招标人指定地点

说明

1.本次共计采购中药颗粒剂340个品种,其中有70个用量大的品种(详见下文)必须满足。

2.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货物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4.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合同履行期限:3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送货期满后,招标人进行考评并根据考评情况决定是否续签,服务周期最长不超过3年且期间供应价格单价不得超过投标价格单价)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3)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4)投标人若为药品生产企业,须提供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非生产企业可不提供);投标人须为国家或省部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中药配方颗粒试点生产企业。(5)投标人若为药品批发、零售企业,须提供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生产企业可不提供),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或省部级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中药配方颗粒试点生产企业所生产的产品。(6)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分包和被分包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08日至2022年08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

方式:电汇支付标书款、电子邮件送达招标文件的方式发售;如有不便,敬请谅解;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如购买人不是法定代表人,须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附购买人近三个月内在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①投标人若为药品生产企业,须提供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非生产企业可不提供),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投标人须为国家或省部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中药配方颗粒试点生产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②投标人若为药品批发、零售企业,须提供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生产企业可不提供),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或省部级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中药配方颗粒试点生产企业所生产的产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8.采购廉洁告知书回执(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

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8月31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8月31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北翼13A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取线上发售方式。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须先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本项目的招标公告项下下载《报名登记表》并填写完成后,向公告内采购代理机构的银行账户进行汇款,将汇款底单和《报名登记表》及报名资料发送至hcbyzxybr@163.com,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汇款底单和《报名登记表》填写无误的,采购代理机构先发招标文件电子版(注: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中药配方颗粒剂+2022-JY05-W1061+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 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2、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特色医学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区北翼13A层        

联系方式:吴助理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区北翼13A层            

联系方式:曹建东、任霰霓、崔会芝,010-********/35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建东、任霰霓、崔会芝

电 话:  010-********/353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中药配方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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