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山洪灾害防治调查评价及非工程措施完善招标公告

2014年度山洪灾害防治调查评价及非工程措施完善招标公告

宁夏2014年度山洪灾害防治调查评价及非工程措施完善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5年1月9日 16:56 发布人: 李建华 阅读次数:26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2014年度山洪灾害防治调查评价及非工程措施完善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及自治区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宁夏回族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宁夏荣昌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宁夏地区。
2.2项目概况:一是开展除利通区、盐池县、金凤区以外的19个县(市、区)山洪灾害调查评价工作,建设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中卫市、固原市调查评价审核汇集系统;二是对以上19个县、市(区)的县级平台预警软件进行升级;三是对大武口区、惠农区、平罗县、永宁县、西夏区、贺兰县、灵武市、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宁县、海原县、青铜峡市的监测系统进行补充完善;四是对以上11 个县、市(区)的计算机网络、监测预警系统进行完善,并将县级平台延伸到乡镇;五是开展以上的11个县、市(区)群测群防体系建设。
2.3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2个标段。Ⅰ标段:县级监测预警软件项目建设监理工作;县级监测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监理工作;县级计算机网络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监理工作。Ⅱ标段:监测预警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监理工作、群测群防体系及调查评价项目建设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依法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小于1000万元。
3.3投标人须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4投标人没有从事与本建设项目有关的系统集成活动且和建设项目相关的承建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利益上的关系。
3.5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本单位注册,具备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具有5年以上信息工程监理经验。
3.6投标单位须在人员、财务、技术及信誉方面具有相关能力。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同一投标单位在本项目中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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