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社会工作专业督导培养项目

2022年度社会工作专业督导培养项目

2022年度社会工作专业督导培养项目
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受厦门市民政局委托,厦门恒正联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HZLH[GK]*******、2022年度社会工作专业督导培养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2022年度社会工作专业督导培养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08-09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LH[GK]*******
项目名称:2022年度社会工作专业督导培养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
采购包最高限价:******
投标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允许进口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C0908-其他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20(个)一、项目名2022年度社会工作专业督导培养项目二、项目简介该项目由市民政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相关机构,组织社会工作领域符合条件的专家学者、实务工作者,采用课程培训、实务陪伴等形式,对经选拔的厦门市社会工作者进行专业训练,使他们掌握社会工作专业督导所应具备的知识、理论、方法、技巧和能力,为提升我市社会工作专业服务能力和品质作贡献。三、项目培养对象及人数项目培养对象由市民政局根据《厦门市社会工作专业督导员培养方案》(厦民〔2016〕107号)规定的条件,从全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中遴选,并签订培养协议,人数为20人。同时,项目承接方还需对第一、二、三批社会工作专业督导开展不少于40个学时的继续教育。四、项目实施时间2022年8月至2023年12月(项目启动时间可视新冠疫情发展情况进行调整)五、项目总经费项目总经费45万元,从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经费中安排,其中2022年度经费27万元(总经费的60%),已列入2022年经费预算,经《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22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厦财预批指社〔2022〕1号)批复同意。六、项目培养形式培养采用课程培训和实务陪伴相结合的形式。(一)课程培训。包括服务活动(个案辅导、小组活动、社区活动)规划和项目策划、专业基础和视野拓展、团队建设和思维创新等内容,主要注重专业服务能力培养。(二)实务陪伴。包括项目实施能力训练和团队督导能力训练,主要注重实务能力和团队督导能力提升。七、项目主要服务内容及要求(一)主要服务内容1.专业服务能力培养,6个月开展课程培训,由国内外社会工作领域专家授课,讲授活动规划和项目策划、专业基础和视野拓展、团队建设和思维创新等内容。授课形式包括课程讲解、案例研讨、分享讨论等。总学习时长不少于72个学时,每个学时不少于45分钟。2.实务能力和团队督导能力提升,10个月开展项目实施和团队督导能力的训练,由具有丰富实务经验和扎实理论基础的社会工作领域专家,采用“师徒帮带”的方式,为培养对象开展面对面的辅导和交流,并现场指导培养对象开展团队督导。每位培养对象接受不少于6次“一对一”的辅导,接受不少于4次有关团队督导的现场指导,每次辅导及指导不少于2个小时。3.岗位督导能力考核,1个月课程结束后,由市民政局委托厦门市社会工作协会组织专家对20名学员进行考核评估。(二)具体要求1.师资要求:(1)专业服务能力培养的教师根据不同的授课内容,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具有高级职称或取得社会工作相关博士学位,且具有六年及以上社会工作实务经验。②十年及以上社会工作实务经验。③政府系统内从事社会工作事务管理满五年,熟练掌握各级社会工作相关政策。(2)实务能力和团队督导能力提升的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具有高级职称或取得社会工作相关博士学位,六年及以上社会工作实务经验。②十年及以上社会工作实务经验。(3)实务能力和团队督导能力提升的教师要按照不少于5:1的比例配备,即5名培养对象配备1名教师。(4)除个别课程外,应杜绝使用虽有理论知识但无实务经验或实务经验相对缺乏的教师。(5)应配备一定比例的港澳台地区或境内社会工作发展先进地区的教师。2.课程及实务训练要求:(1)课程培训的内容应全面、丰富,且应达到72个学时的要求;授课时间安排应尽量考虑培养对象的情况,不影响其本职工作。每次授课应有教案、课堂记录、签到表等。培训全部结束后,应有总体的工作总结,介绍总体培训情况、成效、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2)实务能力训练应涵盖项目书写、实施、总结、提炼等各方面内容,且应采用“一对一”的辅导方式,符合每个培养对象接受6次训练、每次不少于2个小时的要求;应有整体训练方案,每次训练应有相关记录。训练全部结束后,应有总体的工作总结,介绍总体训练情况、成效、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3)团队督导能力训练应包括情绪、专业等方面的训练,且应进行现场指导,符合每个培养对象接受4次训练、每次不少于2个小时的要求;应有整体训练方案,每次训练应有相关记录。训练全部结束后,应有总体的工作总结,介绍总体训练情况、成效、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3.其他要求:(1)应具备完善的内部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能协调、组织厦门市内外的社会工作领域专家学者、实务工作者参与项目实施。(2)应根据第一、二、三批社会工作专业督导者的需求,安排继续教育培训课程,进一步提升其开展督导的能力和水平。(3)应配备至少1名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专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项目实施的沟通协调工作;同时应配备至少1名具有督导培养相关经验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担任项目顾问:①具有高级职称或取得社会工作相关博士学位,且具有十年及以上社会工作实务或教育经验。②十五年及以上社会工作实务或教育经验。(4)应制定师资信息登记表,并收集教师的相关教育及实务经历证明材料,并建档保存,供市民政局检查。(5)应建立健全项目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学员管理及考勤制度,制定项目实施所需要的各类登记或记录表格。(6)应注重项目的宣传,项目实施期间提供不少于15篇内容丰富、质量高的新闻稿以及不限数量的新闻照片到厦门社会工作网及其他刊物发表。(7)应接受市民政局组织开展的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配合市民政局接受兄弟省市的参观考察;应接受市民政局、培养对象及其他相关方提出的合理意见及建议,及时改进工作。(8)应力争使20名培养对象都通过考核,具备社会工作专业督导能力和水平。(9)项目结束后应形成1篇有质量、有层次、高水平、可供相关刊物使用的总结报告,并系统梳理总结厦门市历年来开展社会工作专业督导培养工作形成的模式和经验,形成1篇不少于8000字的相关实务研究论文,著作权由厦门市民政局与承接方共同享有。(10)项目结束后,应由相关会计事务所开展财务审计,形成审计报告。(11)项目实施期间所形成的所有材料,应在项目结束后移交市民政局。(12)投标方应制定详细的培养方案,具体内容应包括:培养目标、培养对象、培养形式、项目实施时间、课程培训安排(培训地点、时间安排、课程设置、授课形式、基本内容、学时安排、授课教师及简介)、实务陪伴安排(陪伴的类型、形式、主题、基本内容、要求、陪伴时长、陪伴教师及简介)以及前三批督导者继续教育培训安排(培训地点、时间安排、课程设置、授课形式、基本内容、学时安排、授课教师及简介)、项目实施团队等。八、采购方式及采购机构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02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民政局机关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厦民〔2020〕201号)相关规定,交由相关采购公司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九、资金安排1.项目实行费用包干制,涵盖了项目执行期内的所有费用,包括:员工工资、社会保险、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加班费、实习生补贴、志愿者补贴、宣传经费、学员学习材料费、师资课酬和实务指导费、专家差旅费、考核评估费、行政办公费、相关设备购置及维修费、税收、本项目的采购服务费以及由项目开展而产生的其它费用等。2.投标方报价应包括项目培养对象遴选测评以及项目末期针对学员的考核评估费用2万元,该部分费用为不可竞争费用,对该部分报价不得优惠(即统一按2万元计入报价),由承接方在获得首笔项目资金后支付给厦门市社会工作协会。十、资金拨付方式1.承接方与市民政局签订委托协议。2.项目实施过程中,由市民政局对项目进行跟进。项目实施中期,由市民政局组织对项目的实施进度、实施效果进行检查、测评。项目实施末期,由市民政局对项目实施效果进行检查、测评;由市社会工作协会组织专家对学员进行考核评估。3.协议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拨付项目总费用60%,中期检查合格后的15个工作日内拨付20%,末期检查合格后的15个工作日内拨付20%。******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一般资格证明文件补充说明(信用承诺制)描述: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减轻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负担的通知》厦财采〔2021〕5号文规定,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第五章“四、其他”条款)的即可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承诺不实的,视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明细: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具体要求描述: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及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财采〔2020〕14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1、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厦门网站(https://credit.xm.gov.cn);2、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①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6、招标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一)。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一)。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一)。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一),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发出后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07-19 18:00至2022-08-03 23:59: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08-09 1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81号18楼 - 厦门公物共享场地---1号开标室A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厦门市民政局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67号1号楼
联系方式:05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厦门恒正联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翔安区马巷镇五星南路8号
联系方式:130*****3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30*****333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厦门恒正联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厦门恒正联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07-19








标签: 社会工作专业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厦门恒正联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