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咸村镇咸洋村等乡镇9个村庄)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2022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咸村镇咸洋村等乡镇9个村庄)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周宁县 2022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咸村镇咸洋村等乡镇 9个村庄)监理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工程咨询管理服务/工程监理服务

采购单位周宁县城建市政工程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行政区域周宁县公告时间2022年08月09日09:33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08月09日至2022年08月16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下午:15: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万安西路1号金港名都A区41号103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08月23日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万安西路1号金港名都A区41号103
预算金额¥2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刘
项目联系电话0593-*******
采购单位周宁县城建市政工程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周宁县桥南街51号住建局市投公司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先生;0593-*******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万安西路1号金港名都A区41号10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小刘;0593-*******
附件:
附件1购买文件登记表.xlsx

项目概况

周宁县 2022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咸村镇咸洋村等乡镇 9个村庄)监理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万安西路1号金港名都A区41号103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YZ[ND]*******

项目名称:周宁县 2022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咸村镇咸洋村等乡镇 9个村庄)监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允许进口

合同包预算

磋商保证金

1

1-1

周宁县 2022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咸村镇咸洋村等乡镇 9个村庄)监理服务项目

1项

******

******

2980

合同履行期限:从项目开工至竣工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小型、微型企业:适用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合同包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①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响应文件无效。②查询结果的审查:A.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 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B.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C.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 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 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D.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其他政策: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根据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只接受中小微企业前来报价;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注: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关于【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中“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补充说明因疫情影响享受缓交或免缴社保资金、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说明视同社保、纳税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须提供有关情况说明,供应商须对相关情况说明的真实性负责)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若有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补充说明为准。其他资格条件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丙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注: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根据闽建[2017]9号文件规定,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须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09日至2022年08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万安西路1号金港名都A区41号103

方式:①直接至我司填写购买登记表进行办理;②异地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者须按公告提供的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传真或扫描发邮件至我公司,传真或扫描发邮件(电子邮箱:ndyzzb@163.com)后致电我司办理相关报名登记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报价

售价:¥1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8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万安西路1号金港名都A区41号103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8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万安西路1号金港名都A区41号103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附1:账户信息

保证金专用账户

获取招标文件及支付招标服务费账户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宁德东湖支行

中国银行宁德分行东侨支行

银行账号

415*****9628

418*****4350

开户名称

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东侨分公司

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注:

1.供应商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项目编号:***、合同包:***)格式注明,以便核对。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周宁县城建市政工程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周宁县桥南街51号住建局市投公司

联系方式:李先生;05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万安西路1号金港名都A区41号103

联系方式:小刘;05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刘

电 话:  059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生活污水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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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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