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明审招字【2015】H-02号 | 开标时间:2015-01-30 | 所属行业: | 标讯类别: | 资金来源: | 招标代理:福建明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业主名称:宁化县城区环境卫生管理站 | 所属地区: | 一、招 标 公 告
宁化县城区环境卫生管理站决定把宁化县城区一级环卫公厕清洗保洁服务项目 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向社会选定承包人。 一、项目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二、服务金额:13.488万元/年 三、承包期限:叁年 四、招标编号:明审招字【2015】H-02号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境卫生清扫保洁服务资信丙级以上(含丙级)的独立法人单位; 5.2、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具备环卫经营服务相应资格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福建省范围内注册; 5.3、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4、投标单位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挂靠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5.6、投标人有不良信誉的记录或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投标; (1)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1人以上人员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 (2)因企业违反有关劳动合同法规,引起重大劳资纠纷,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由服务单位或劳动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157号)的规定,有停业、歇业不良记录的清扫保洁单位,以及当年承包的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清扫保洁标段中有被末位淘汰的单位(由服务单位或劳动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六、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七、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八、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九、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及地点。 9.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1 月 9 日至2015年 1月 14日上午 8 时30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时 30 分至 17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前往宁化县东山路1号(县政府旁) 购买招标文件; 9.2. 招标文件、资料费每份人民币 200元, 服务清单及其他资料另计,捆绑出售,售后不退。 9.3招标人将以不记名方式发售招标文件。 十、本项目不统一组织踏勘项目现场,投标人如有需要,请自行对作业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察勘。 十一、投标保证金。 11.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15年 1月 29日前; 11.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转账,汇存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11.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清楚注明“宁化县城区一级环卫公厕清洗保洁服务项目投标保证金”,未注明的视同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11.4 投标人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的投标人在公示满后退回投标保证金,在对异地投标人退款中产生的汇款手续费由其自行承担。 投标保证金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宁化县支行 开户名称: 宁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01 交易中心名称:宁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宁化县中环路世纪广场四楼 退保证金联系电话:186*****605 十二、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 1月 30日 10时 30 分前;提交地点:宁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法定代表人须亲自到场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登记核验,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收据及投标保证金银行汇款单据等复印件(凡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原件核验并予以登记)。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三、开标时间:2015年1月30日10时30分。 十四、开标地点:宁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十五 十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宁化县城区环境卫生管理站 电话:****-******* 联系人: 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明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 133*****116 联系人: 小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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