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清水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煤炭运输专场交易公告-2022-08-09

陕西清水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煤炭运输专场交易公告-2022-08-09

陕西清水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计划对南梁矿业煤采购运输业务进行线上交易,现公开邀请符合条件的承运方参加。< :namespace prefix="o" 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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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时间

2022年8月9日9:30-9:50

二、交易资格

在榆林煤炭交易市场资审合格的物流企业均可参加,入市流程、保证金缴纳等事宜参见《榆林煤炭交易市场电子专场交易规则》。

三、联系方式

陕西清水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杨建功 158*****444

榆林煤炭交易市场: 王 文 186*****115

四、交易平台

榆林煤炭交易市场电子交易平台网址(www.yectc.com)

五、成交规则

5.1本次竞价按照“价格低者中标,同等价格报价时间优先”的原则成交。

5.2交易流标后再发起的交易,均以第一次交易的最低报价为拦标价,成交规则同上述4.1.

5.3含税报价:以元/吨为单位,最小减少幅度0.1元/吨。

六、标的信息表

标的名称

运输起点

运输终点

含税拦标价

(元/吨)

煤炭

南梁矿业

冯家塔煤厂

52

拦标价格含运输税费、矿方提煤单费。

注:受市场及运输起点煤矿煤质、限票、限装车吨位等陕西清水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客观不可控因素影响,运输单位报价时要充分考虑以上因素。如以上因素改变时,陕西清水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有权终止当前交易或重新发起竞价交易。

七、数量

在交易系统的下单数量为5000吨,实际运输数量由清水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履约期内的需求数量决定,报价时请考虑运输数量的不确定性。

八、要求

8.1 车型和车况必须符合南梁矿业及冯家塔煤矿煤场现场作业条件。

8.2 承运方须遵守南梁矿业及冯家塔煤矿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8.3 如运输起点、终点两方要求承运车辆司机提供相关防疫证明,请配合出示。

九、结算

每月20日核算上月发生的运输费用,数量以甲方计量为准。路途损耗(超过0.3%)部分由乙方赔偿煤款,赔偿煤款单价以对应所拉运矿点的周期结算单价,赔偿总价为煤矿周期结算单价乘以0.3%外的途耗进行统计,在运费中扣除(不含0.3%)。双方数量核对无误后,乙方开具9%的增值税运输专用发票,陕西清水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在收到发票并核对无误后30日内支付乙方运费。

十、运输技术要求

10.1合同期内严格按照合同要求运输,必须按照清水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的运输路线行驶并以最短的时间到达指定的地点。不以任何理由拒绝运输。

10.2在运输过程中,不能发生额外的绕路、耽误时间等现象出现。

10.3在运输过程中,承运商保证运输产品的安全,如有丢失、掺假、调换等情况,除全额赔偿损失外,同时无条件接受陕西清水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处理决定。

10.4承运商必须遵守国家环境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因车辆运输途中遗漏、抛洒等现象发生的环境污染造成的一切责任及处罚,由承运商全权负责。

10.5承运商必须遵守国家及当地交通法规、路政法规,发生的交通肇事、各类罚款、各类收费由承运商承担。给陕西清水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造成的损失由承运商负责赔偿。

10.6承运商应保障所属车辆在指定时间内前往煤矿装运货物,如遇雨雪、大雾等不可抗拒力或车辆中途故障维修等情况,应及时与陕西清水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联系,并安排其他车辆调运保障计划任务完成。

10.7承运商应保障充足的车辆,确保招标方的要求按时、按量发运。

10.8承运商应有车载GPS等先进的车辆管理平台,确保运输过程中货物的安全,并随时接受陕西清水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检查。

10.9承运商应安排具体项目负责人员跟随装车情况,协调处理问题,保证装货的质量与数量。

10.10承运商应安排性能良好运输车辆及证照齐全的运输司机。

10.11遇到雨雪天气承运商应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到厂煤质合格,无煤炭泡水等问题。

10.12承运商进入南梁矿业厂区及冯家塔煤矿厂区后,必须遵守厂区所有制度。不得在厂区内占道修车,如车辆发生故障应及时拖走,不得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

10.13承运方违反国家道路运输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违规、违法行为,由承运方承担全部责任,陕西清水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在运输过程中,由于煤质问题造成的一切后果,所产生的一切损失,由承运方负责赔偿。

10.14陕西清水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对承运商进行考核并下发整改通知单,承运商拒不执行或屡教不改者,有权对承运商进行处罚并更换。

十一、安全责任

11.1陕西清水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对承运商在作业地点卸车进行监督,如发现安全隐患和违规现象有权责令其改正,对问题严重的有权责令其停止拉运,由此导致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承运商承担。

11.2承运商车辆必须按照需方冯家塔煤矿指定的进/出厂和卸车路线行驶。

11.3承运商车辆进入南梁矿业及冯家塔煤矿厂区内须避让煤矿作业车辆,要预防车辆堵塞造成的生产事故。如违反本规定,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承运商承担。

11.4承运商确保其雇佣或派遣的车辆手续齐全符合要求、作业人员具备驾驶资质,并对其雇佣或派遣车辆的安全负责。

11.5承运商人员、车辆进入招标方指定拉运煤矿厂区或卸货厂区,要遵守该煤矿的规章制度和现场人员管理,因不遵守煤矿规定、不服从管理或由承运商自身责任造成人身、设备安全事故,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承运商负责。

11.6承运商车辆须按照国家环保要求的相关内容进行装/运/卸。

11.7在运输过程中因承运商行为违反相关运输法律、规章导致的全部损失及责任,由承运商全部承担。

11.8承运商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由承运方承担,陕西清水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十二、计量

以陕西清水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的汽车衡过磅计量为准,并以此作为运输结算的重量依据。

十三、考核

13.1严禁运输车辆在运输途中注水增吨,一经核实,清水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报司法部门介入处理此事,同时有权拒付相应运费并从运费中扣除承运方5000元/车;

13.2不允许偷煤、换煤、非指定矿拉煤等弄虚作假行为发生,若违反上述规定,一经核实,招标方报司法部门介入处理此事,同时有权拒付相应运费并从运费中扣除5万元/车;

13.3如同一承运商在一个合同执行期内,违反(1)或(2)规定的,终止合同并列入黑名单,不允许与陕西清水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生任何业务往来;

13.4承运商司机不服从陕西清水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和南梁矿业现场管理人员指挥,发生插队及扰乱现场装煤、卸煤等,违反托运方、供煤单位相关规定,招标方有权对承运方做相应处罚(暂停合同或终止合同);

13.5由于承运商车辆违反招陕西清水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和南梁矿业现场管理规定或在运输过程中造成的安全、运营等不良后果由承运商自行承担,陕西清水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并有权进行考核;

13.6承运商违反国家道路运输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违规、违法行为,由承担承运商全部责任,陕西清水川能源股份有限公不承担任何责任;

13.7陕西清水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启动或叫停运输业务时,承运商必须服从,因承运商擅自启动或叫停运输业务所产生后果由承运方自行承担。

13.8承运方严格监管外来铁器装入煤车,卸车时如有铁器卸入煤场,每发现一件扣罚500元,铁器进入选煤厂生产系统,每发现一次扣罚2000元。

13.9若出现不可抗力因素、政策调整或市场波动幅度较大,陕西清水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启动应急预案机制进行重新交易。

13.10拉运周期内,启动或叫停运输业务时,承运方必须服从,因承运方擅自启动或叫停运输业务所产生后果由承运方自行承担。

13.11承运方需按照陕西清水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日需求量拉运,因承运方原因导致欠量,承运方承担违约责任,且陕西清水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取消承运方继续拉运资格。

十四、保证金管理

14.1请各参与交易的承运方在竞价前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固定5万元)至榆林煤炭交易市场指定账户。如保证金不足或未打入指定账户,将不能参与交易。

14.2以虚假手段获取需方资格成交的,扣除保证金2万元,取消成交结果,报价作废,空缺按评标名次增补,并执行增方报价。

14.3弃标:发出中标结果通知 1小时内放弃中标标的为弃标。若中标单位选择弃标,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神能运销提交弃标申请,征得同意后确认弃标。弃标方需承担弃标违约责任,弃标违约金为3万元,从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弃标后清水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新组织专场交易。

十五、合同履约执行期及其它事宜

履约执行:陕西清水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通知拉运起至2022年12月31日。竞价成功后中标方及时与陕西清水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具体事宜以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标签: 运输 煤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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